- 在人间读后感 推荐度:
- 《在人间》读后感 推荐度:
- 《人间值得》读后感 推荐度:
- 《人间词话》读后感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读《在人间》有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在人间》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在人间》有感1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要上学念书。
《在人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步入社会的青年。他已经不能接受其他人的供给,必须自力更生,寻找一份工作以谋取生路。而阿廖沙的'经历并不顺利,从当绘图师的学徒开始,四处奔波,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物。但也正是这样的经历,使阿廖沙学会了人际交往、生活经验,认知了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树立起坚强的意志。
有人会说,阿廖沙青年时期的生活是虚度年华,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许多人把毕生精力都用在了读书和学习上,而缺乏良好的处事和社交能力,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这样的人走入社会之后不会因为学历而受到重用。如果一个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一定的学识,无数职业和岗位将会为他敞开大门。
尽管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主人公阿廖沙仍有学习浓郁的兴趣,他在这段时间没有放弃阅读,尽管受到重重阻挠,但仍有着一颗学习、向上的心,这在当时难能可贵。也正是这种精神,使年轻的阿廖沙最终成为一名著名作家。可见,一个人的成就是从小一点一滴的习惯与行动培养的。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一次对学生说:“今天我们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是最容易的事,每个人都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每天做300下,大家能做到吗?”学生们都表示能做到。第二天,苏格拉底问学生:“谁昨天甩胳膊三百下?做到的人请举手!”几十名学生的手都举了起来。一周后,苏格拉底如前所问,有一大半的学生举手。过了一个月后,苏格拉底问学生:“哪些学生坚持了?”有九成的学生举起了手。一年后,苏格拉底再一次问大家:“请告诉我,最简单的甩手动作还有哪几位同学坚持了?”这时,整个教室里,只有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这个学生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哲学并创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培养出了堪称西方孔夫子的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可见,一个小小的细节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读《在人间》有感2
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相貌平平却透着一丝丝可爱。她很倔强,也很善良。她那大大咧咧的性格给她带来了好人缘,最迷人的是她那傻傻的笑容和偶尔让你哭笑不得的呆萌。和她在一起仿佛整个世界充满了欢乐,但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却那般让人心痛!
她十岁那年父母离异,从那时起她就爸爸家妈妈家换着住。我见过她放学回家连作业都来不及写,就生火做饭;也见过冬天她用冰冷的井水洗校服,那时她十三岁!后来有一次,她妈妈给她买葡萄,我也很想吃。她却说:“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你不能吃!”当时我还想都是这么多年的姐妹,吃你几个葡萄至于么!!后来我才明白她的心,她有多在乎她妈妈,多在乎她曾经那个完美的.家庭!!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她恋爱了,曾经那个倔强的她,如今在爱人面前也会低头,但在爱情的长跑中也有遇人不淑的时候,她那本来就伤痕累累的心更加支离破碎!!
命运总是这般弄人,但她从不服输,总是用她那傻傻的笑容来和命运抗衡。在我心里她也是误落人间的天使!上帝啊,你既然让她来到人间,为何偏偏要亲手折断她的翅膀,毁了她的天堂?!
读《在人间》有感3
爱是什么?爱是老师不厌其烦的辅导、教育;爱是什么?爱是妈妈的唠叨和牵挂;爱是什么?爱是同学甜甜的一个微笑……天地间的每一个角落都传递着爱的信息,让爱之花常开不败,在我们心里,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今天,我读了爱满人间一文,读罢掩卷沉思,想了好多好多,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啊,伟大的爱滋润着我们,哺育着我们,我们接受着别人的爱,同时也将自己的爱付出着。文中分别讲述的是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夕阳西下时蹒跚地搀扶着前进,金黄的余辉照耀着他们,证实了他们金色的爱;曾获诺贝尔和平奖,受全球敬仰的德兰修女用她那善良的心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用她的爱去温暖那些绝望的人……原来,是爱创造了一个碧水蓝天、芳草如春的世界!
美好的爱,珍贵的爱,凄惨的爱,甜蜜的爱……我们生活在爱的世界里。它,就像是一盏灯,闪烁在每一个个角落;它,就像是一朵美丽的花,奉献给每一个人;它,就像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每一个人。但当我们沉浸在爱的幸福甜蜜中时,千万不要忘了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哪怕是扶一位年过八十的老奶奶过马路,帮一位小孩拿下挂在树枝上的风筝。事虽小,但爱无限!我想,也许宽恕、关心、付出……都是一种爱吧,只是所表达的方式不同。不要轰轰烈烈,也不要至死不渝,只要我们用心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已经证明了爱的存在!
读《在人间》有感4
著名作家高尔基以《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部书写出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而这三部书我只看过《在人间》这部书,这部书让我感受至深。
《在人间》这部书中的一段落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童年时那颗被险恶而残酷的生活污染了的心灵是多么痛苦。他在教堂里祈祷自然而然变成的'声声哭诉:上帝啊上帝,我多么寂寞惆怅!请您保佑我快快长大!这样的日子我再也无法忍受……让我体会到:他的生活是那么痛苦,那么困难,他身上的那些伤口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愈合的。当我读到他祈祷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从我不能忍受被这些枯燥乏味的人侮辱,那些不公平的待遇也让我不应该受到的待遇也让我愤恨。我坚信我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歧视,就连那个当兵的也是一样。我觉得阿廖沙对命运的抗争,对在船上的乘客们的讨厌,对他们那种侮辱别人的感觉非常不爽。当我读到这儿时就很气愤,要是那些垃圾人站在我的面前我会把他们给臭骂一顿。
“读一本好书,就像中在跟高尚的人讲话。”从阿廖沙这个人身上我体会到:他非常坚强,非常勇敢,像他这样酷爱学习,在艰苦中学习的人很值得我们学习。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感受到什么叫做好书,我牢牢地在心中刻下了一个信念:在这世界上,我不是一个人,我一定要奋斗坚持下去,要学习高尔基坚持不懈的精神。
《在人间》这本书告诉人们:生活在这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每个人的幸运!
读《在人间》有感5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一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原形他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为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他的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上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和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了俄国社会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中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体小说赞扬了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同时也批判了腐朽的社会制度,揭露了黑暗的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习气, 阿廖沙则淤泥而不染让我敬配。
那个任劳任怨,坚强,聪明能干又渴望知识的阿廖沙让我佩服。他用常人没有的勇气和毅力去生活,在 ,在被黑暗笼罩的19世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他经过磨难后走向新生活,成为人们心中的典范。阿廖沙虽然身与社会的底层,但是他有丰富的知识,如果我的阿廖沙决对不可能像他一样勇敢面对生活,乐观向上,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遇到困难沉着冷静不会就此退缩的人。看了着本书,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的孩子都养尊处优,毫不知道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是怎样生活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多一点的社会实践,去体验一下生活。
……
读《在人间》有感6
将书合上后,思绪如潮,万般感慨。全书十分压抑,而对于主角,我却是羡慕多于怜悯。
太宰治的文字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文人那薄薄的青衫中究竟藏着什么呢?”用来形容他是很合适的。
主角阿叶是一个十足的胆小鬼,他出身富贵家庭,不仅十分有才华,也拥有令人倾慕的外貌。但他的儒弱与内心的孤独却更是全文大费笔墨来书写的。看得出他很厌恶自己,也厌恶世界。他在学校人缘很不错,为搏“朋友”一笑,他会为他们奉上周到的搞笑表演,当作者用“表演”来形容他时,其实他已经是个麻木的小丑形象了。
“伤悲”,这样一个悲剧人物,他的代表词只有七宗罪中的'“伤悲”了。我竟然在这个人物中找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我仔细想了一下,我与主角的共同点,是什么呢?我与他有着最大程度上的相似是我们孤独的灵魂吧——虽然不是完全符合。这个人物最大的魅力也就是每个都能从主角身上看到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用“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上帝视角来看待卑微的人性呢?
看第一遍时,我却有些不认同。我认为人性虽然有恶,但不是书中所描写的全盘黑暗,而是也有好的一面,在生活中我们也同样会发现自己或他人内心深处的柔软,只是作者丝毫未在这部作品中表露出来。再又通读一遍,其实作者眼中的人性也不是完全黑暗,只是在描述阴影,一个物体总会有的阴影——只要有光,所以作者写得这么压抑,也许只是想烘托出人性的光辉。例如撒旦,他虽然黑暗之源却又是天使,人也不会有极善和极恶的。
我不敢奢望可以读透这位天才作者的思维。
就像主角阿叶,如何取悦别人,如何不信任他人,如何狂躁或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他自卑又傲气,但他依然是完好的个体,他也拥有爱与善良。
每个人都有阴影,毕竟我们是立体的,活生生的。相信人性吧,就像阿叶也同样善良一样。
读《在人间》有感7
看完《在人间》挺难受的,也想说些什么。
“王祎哲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男孩子成绩挺好的,人很成熟稳重。”
这是纪录片的开始,新东方老师对施暴者的评价。这个评价在后来事情真相浮出后被渐渐推翻。
人世间的苦难是以渺小的躯体与力量对抗大的权力,但人世间的伟大也正在于此。这世界上不公义的事情太多了,欺骗善、不作为、趁机牟利,这些太多太多的黑色力量的存在,需要我们去做些什么,无论我们从事什么。李阿姨在派出所与学校之间来回奔波的画面们太让人感到无力了,她的话语言行与眼泪也太让人心疼了。她希望派出所能给她回复,派出所的人回答“我们只是小民警,我们听上面的”,阿姨说“你们可不是小民警,你们是人民警察”。看吧,正义什么时候能勇敢一些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画面。第一个是阿姨蹲下身子去拍泥土上一株孤独的草,那株草就像阿姨一样一个人孤独的但是有力量的与一些恶抗争着,或许在未来,会有玫瑰在那里盛开。第二个是阿姨终于去到女儿的宿舍整理遗物,那只布偶熊,我想象着上面有阿姨女儿的温度,阿姨就这么抱着熊出去好像这样能觉得女儿还活着。第三个是阿姨在黑夜里点着火可能在烧着女儿的遗物,火光点亮了黑夜,真的真的显得非常充满希望。
最后最后,我真诚的呼吁朋友们关注一下这个事件,有条件的可以去参加公益放映。用我们仅有的微薄的力量去给这件事给主创人员给阿姨带去一点点温暖与力量。
请让更多人相信:天堂是可以等的,人间也是值得的。
读《在人间》有感8
《在世界上》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世界文化的瑰宝。小说展示了19世纪俄罗斯社会的风格,反映了人们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渴望,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读了《在世界上》,这让我感觉很好。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失去父亲后,她的母亲再婚了,所以他住在祖父家里。在祖父开的染色车间破产后,他不得不去世界谋生。当时,他还不到12岁。相比之下,我们仍然在温暖的家里玩耍,但他必须去社会。
他在世界里做了一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他甚至被殴打,住在医院里。年轻时,他尝到了世界的起起落落,遭受了各种虐待和压迫。从这个角度来看,他的命运是相当悲惨的。然而,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追求自由和幸福的生活。这个梦想,他愿意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我钦佩高尔基在文章中渴望知识和梦想的精神,也深思熟虑……命运对每个人都不公平。事实上,我看到周围的'一些人面临着生活中的困难,整天只知道叹息,整天抑郁,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有些人在不可抗拒的压力下放弃自己,选择堕落,甚至做违背良心的事情……我认为命运是不公平的,只是梦中的插曲。他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你就能实现你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要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著名音乐大师贝多芬就是这样。1816年,他的耳朵完全聋了。作为一名音乐家,他失去了听力,这意味着离开他最喜欢的音乐,这比死刑更不舒服和痛苦。但贝多芬并不害怕。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名音乐家,创作了数百部作品,并能在舞台上指挥。最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世界著名的钢琴大师。
梦是一条跑道,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是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是无尽的黑暗。英雄高尔基给了我们一个强有力的证明,无论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还是站起来跑出自己的梦想跑道来实现梦想。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命运不会妨碍梦想!
读《在人间》有感9
最近,读了汪曾祺老先生的《人间滋味》。当初,只为写批注而读,并没多少“滋味”可言,然而,当我前几天得了肠胃炎,过着“禁食”般的日子时,却顿悟了书中的滋味。
《人间滋味》写了许多家常小菜、地方风味,无论是萝卜、豆腐、马铃薯,还是火腿、腊肉、东坡肉,都很常见,似乎都算不上人间美味。也不知道是我喝了几天白粥,吃了几天白饭,到了一谈白粥白饭就反胃的地步,还是汪老爷子的文章是用魔杖写的,读来却让我垂涎三尺。
这也让我想起清代袁枚写的《随园食单》。无论是《杂素单》的豆芽、菠菜、豆腐皮,还是《小菜单》的莴苣、酸菜、酱王瓜,其实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只是家常小菜,却也让人看了口水直流,还成为许多人争相仿效的“菜谱”。
这古今两本书只写家常,却又引人入胜,为什么我平常吃着同样的食物,却完全感受不到其中的美味,如今饿了几天,突然就深有感受呢?也许是因为心的不同。
平时,心中装着其他,吃的时候不能细细品味,食山珍也无味;而这几天饿久了,心也静下来了,吃的时候也能细细品味,连白粥也能吃出味道。以一颗“静心”品味人间滋味,这也是本书“滋味”的来源。
“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担任同治、光绪两代帝师的'著名政治家、书法艺术家翁同龢说的。有“静心”、“静气”的人,不仅能品味人间美食,更能以一颗平静的心面对人间百难。若韩信没有“静心”,怎么可能忍受胯下之辱,并在井径背水一战?怎么可能水淹龙且三十万大军?怎么可能为汉朝打下半壁江山?正是有了这颗“静心”,他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才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行于左而目不瞬”,名垂千古。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要有一颗“静心”,遇事从容,处变不惊,沉着冷静,以平常心看待世间万物,以“静心”品味人间百味。
佛曰,“相由心生”,百味,亦由心生。
这是苏文军同学在晚修课上完成的作文。作为一篇读后感,文军的文章不同于一般的同学的“阅读经历——介绍作者——概述作品——联系实际”结构。他从得肠胃炎中反观阅读经历,纵向得出作品给他的启示,从汪曾祺的《人间滋味》到袁枚的《随园食单》,横向比较作品的异同,得出“以一颗‘静心’静心品味人间滋味”的结论后,又引用翁同龢的名句以及韩信的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文军在学习上是个有主见的勤奋的男孩。反映在写作上,他也是一个尊重自己内心,敢于说出自己的观点的作者,也是个有阅读、有积累的学生。记得上学期讲《周亚夫军细柳》时,一讲完课文就让学生试背全文,结果文军一字不落地背下来了。一问才知道,原来还没学课文,他就先背下来了。如果文军能一直保持并发扬这种精神,相信他以后的路会走得更远更稳。
读《在人间》有感10
看到这个书名,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吧。因为,这是由三个篇章合在一起的书。它们都出自于一个作家的笔下,那就是高尔基,他出过许多名著,比如:《海燕》。《母亲》等,我非常喜欢高尔基写的书。
这本书分为三段, 一段是“童年”,一段是“在人间”,最后一段是“我的大学”。
第一段讲了主人公的父亲死后,主人公跟随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在外祖父的家里,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我”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后来主人公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并和他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自己的我行我素而备受人排挤。这种现实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的差异在主人公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人间讲述了主人公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主人公无法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进社会独立谋生。读到这儿我被主人公独立谋生的坚决态度深深感动了。不过,他的打工生活也不怎么顺利,他先后在鞋店打工,在圣像工作坊当学徒,也在轮船上打工,他饱尝了人间痛苦,后来,主人公认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
在主人公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了一个地方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的一样,以他的条件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以后主人公又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尝尽了人间疾苦。之后,他与古里·普列特尼的'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主人公投身进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真是太幸福了。首先,我的童年就生活在无比温暖的天堂里。从妈妈把我生下来到上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一直在深圳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上学放学都是爸爸开着豪华轿车接送,不用走一步路,知道吗,当我七岁的时候还在吃高级奶粉呢,过的简直是少爷的生活。
读三年级时,我有点长大了,由于某种原因父母把我送回了老家,和爷爷奶奶以及姐姐一起生活。现在我已经12岁了,迈步踏进了少年时代。在这三年时间里,爷爷对我的要求同爸爸妈妈绝然不同。双休日回家,要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从洗自己的鞋子、袜子、短裤和红领巾开始,到家里搞卫生,认真完成课外作业上的要求有时苛刻得让我受不了。每到寒暑假早上六点不到爷爷就带领我和姐姐去跑步4公里,在暑假还专门安排教我学游泳。他说不经风浪的孩子是不成气候的,我现在真正的感受到了爷爷的用心良苦。特别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从小就要独立自强,懂事一点,别让父母为我担心,这就是我的少年。
读完“我的大学”这一篇章,我心里非常难受,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材生,而且“无论如何都要进入喀山的大学读书”,决心之大,还一心想做个“文化人”。由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家庭的极其贫困,他只有面对现实,踏进社会,成为社会大学的一员,满心希望却成了一枕黄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发挥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学生,独自飞向蓝色广阔的天空……
读《在人间》有感11
读了《人间真情》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很多。这本书也能让你学习到很多知识。里面有很多好文章,跟我来感受一下真情的魅力吧!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说明爱可以创造奇迹。父亲在用独特的爱创造和改变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更加美好。
《迟到》里讲:或许父亲的巴掌也曾打在你的屁股上,或许他那不苟言笑的脸了也曾让你敬而远之。但是,你可知道父亲的爱都深深地埋在他的心里。
《金色的沙子》告诉我:想人之想,急人之急,拥有爱心的你就是天使,会为他人也为自己带来快乐。你的快乐是什么?让别人也来分享你的快乐。
《假币》讲了文中的老教授生活俭朴,目光远大,懂得呵护学生的尊严,没将辰用假币的事揭穿,从而成就了辰。我们也应该像文中的'老教授一样。
《爱心是文明的前提》说:“爱心是文明的前提,文明是和谐的根基。我们坚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颗颗冷漠的心会慢慢融化,每一个人都能在爱的天空下茁壮成长。
《四个字创造的奇迹》中的司机让我明白了:每个人的心都是一根火柴,只要有火花都会被点燃。
《会上楼的牛仔裤》说明: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以至于我们没有时间感受身边的爱。如果我们都能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发现来自他人的爱,同时,也能以爱去回报他人的话,我们的世界将会多么的美好。
《芦花鸡与小雀》让我们知道了:芦花鸡和小麻雀虽然不是真正的母子,但芦荟鸡却对小麻雀关怀备至,甚至为了小麻雀牺牲了自己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啊!
你也赶快找到《人间真情》这本书,好好感受里面故事吧!让我们一起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明白吧!
读《在人间》有感12
人间系列三之《人间温柔》,买这本书大概是觉得自己跟“温柔”二字不沾边,那就买一本温柔的书,试试看能不能让自己稍微“温柔”一点吧。
不记得是哪位挚友跟我说过,她觉得“温柔”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所以她非常欣赏身边温柔的朋友。年少时,我觉得电视里那些敢爱敢恨的江湖人士很酷,于是自己慢慢地就变成那样的人;可长大后才发现,这样的性格有些时候会成为伤人的利刃,所以就想学着稍微“温柔”一些。我对温柔的理解大概是: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发现生活的美,并一直爱着这个世界。
书中记录了31个小故事,这对于记性差的我来说,是非常开心的事情,因为不用去记各种复杂的人名和她们之间的关系。印象较深的有《路上的时光》、《我们的耳朵曾经错过一些什么》和《我愿意去读懂你》三个故事。
《路上的时光》中,作者喜欢在旅途中读书,火车、高铁上都曾是她的阅览室,在这个车上几乎都是“低头族”(低头玩手机的意思)的今天,这简直就像是毛主席当年“在闹市中读书”一样,需要极强的定力和信念。作者还会在乘车的途中,发现和记录她看到的各种人与事,,没有一定的共情能力,可感受不到那些故事中的乐与悲。刚刚看完易烊千玺的vlog,里面讲到他在北京很长一段时间了,每天都是坐地铁和公交,但大家都戴着口罩各自玩手机,他一次都没有被认出来过。所以,在路上多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世界吧,它远比手机上那些文字、视频要更精彩。
《我们的耳朵曾经错过一些什么》里面,作者的听觉格外敏感,也正是因为这份敏感,他才能对夜间掉下的龙眼声、闹市中的叫卖声等常见的声音,产生一些特殊的共鸣和见解。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且浮躁的年代,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这样认为,反正我认为自己这个年纪挺浮躁的。我们总想要追求诗和远方,觉得眼前都是苟且,但是作者能从苟且中发现诗。那些随处可见的'小商小贩,那些无意听到的声音,背后都有它自己的美好。我初中时特别喜欢吃一个街口摊上的麻辣烫,那里的老板娘总是笑脸盈盈的,每次去不用我说就知道我想吃什么,还会多放很多酸萝卜,以至于我现在都快24岁了,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还是会往那里跑。老板娘的儿子会帮忙收钱、擦桌子和串丸子,虽然偶尔会跟妈妈顶顶嘴,但总体还是个挺可爱的孩子;老板娘的丈夫话不多,但是也会在旁边帮忙一起煮面、下单收钱等,一家人就这样互相帮衬,我想老板娘的笑声和底气有一部分是来自家庭和睦吧。
《我愿意去读懂你》则讲的是一个“幼稚”的父亲和女儿(作者)的故事。作者在被工作折腾得不行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一个上午累成狗”,几分钟后就收到了父亲的电话问候,电话打完后还发来了“不要把自己和狗相提并论,你是狗,你爸是什么?”,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了一次又一次,就算是选择性地屏蔽了父亲,父亲也能从各种细节中,找到教育女儿的点。直到有一次两父女坐在家里吃饭时,作者才跟父亲解释“老爸,我们这代人的表达方式,不是你想的那样严肃”,父亲脸都红了,想了很久才说“你什么事都不跟爸说,爸只能自己想办法去了解”。作者的母亲去世得早,父亲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些年来学会用QQ、微博、微信,但是这些软件里的关注只有女儿一个人,每次都收集很多天气预报、养生讯息、疾病预防等文章给作者,可作者都是几个字就应付过去了。经过谈话后,作者上网整理了网络用语的解释,给父亲发了过去,父亲想要读懂自己,那自己也愿意认真地去读懂父亲。看这篇文章时,我的母亲正在整理冬天的被褥,准备存放好来年再用,我的父亲还在外做事未归家。小时候我特别不喜欢跟别人提起我的家庭,老来得我的父亲和总是很凶的母亲,总让我觉得没面子,小学时同学指着老远在排队给我报名的父亲,问我那是不是我爷爷,我回答了“是”。现在想想,那时的唐柳真是个混账东西。这几年我尽力教会父母使用智能手机,母亲学得很快,微信转账啥的都会了,甚至还迷上了刷抖音。父亲虽然没有母亲玩得那么顺畅,但是基本的打电话接电话,还有微信视频都会了,我很开心自己能像小时候她们教我那样教会他们,也很欣慰他们终于跟这个时代离得更近了。
本来年前就该读完的书,硬是拖到了现在,写完这篇读后感,心里的焦灼感终于消失了。希望这一年能摆脱这该死的拖延症,做一个更加自律的人。
读《在人间》有感1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人间有晴天》。看到封面上那一头金发的女孩,以及她身后一望无际的田野,给我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吸引着我读下去。
《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写的是十二岁的虎娃,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他的双亲是智障,与众不同的父母带给虎娃的是尴尬和孤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好景不长,外婆的突然离世令虎娃彻底崩溃了。她决定离开家乡,和多丽姨妈一起到迷人的大城市生活。可是去之前,一场暴风雨及飓风击醒了虎娃,她终于感受到了父母的爱和伟大。虎娃决定就在自己的家乡里,享受着阳光下暖暖的亲情和那份青涩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虎娃的妈妈虽是智障,但她心思简单,爱也很简单,就像急速流动的河水,轻松从她心里流出来。虎娃的爸爸勤劳有独特的长处,在暴风雨中他还不存心眼的.干活,为汤普森先生把路易斯安娜茶花小姐搬到安全的地方。虎娃的双亲令我深切的感受到父母的爱不会因为贫穷、贵贱、身体是否健康而打折。也许,这就是父母之爱的伟大之处。
《人间有晴天》让我沐浴在美国乡村小镇湛蓝的天空下,温暖的阳光下,感受浓浓的温情和爱。让我真正明白了爱的含义,简单无私的爱才是最真的爱。五(3)班吕俞子
读《在人间》有感14
昨天将李亚伟先生的《人间宋词》阅读完毕,于是有了这篇读后感。我所熟知的宋代词人并不多,却也因为接触的古诗文认识了一些著名的宋代诗词人代表,再未深刻了解前,只是我生活中融于众多草木中的一枝一株,可当我读完了李先生笔下的宋代情味,才被这朵从时间之盘的'银辉里摘出的语言之花,感到了人间宋代的文墨之香。
这本书列举出了19首宋代的名家名词,描写了16位词人的性格与特点,虽人生仕途不一,或坎坷或悠闲时的真性情成了他们笔下的一段绚丽,作者用一两句诗评词人,意味深远,这些点到的每一位诗人,似乎都在用语言含养宋朝的细腻气质,隔着书,便能体会的到宋时古人闲落亭下,醉里看花的休闲景致,带出一幅婉雅飘然的色彩画,却也确实符合宋代的政客风云和文人当家的后遗症。即便如此,宋代词人们那种喜文乐,处处万紫千红的景象,仍是当下多少人羡暮慕的生活。
唐朝结束之后,伟大的诗人现在凝视着宋王朝,宋词销魂,人间簸荡,不过,花开花落,星移斗转千古岁月倏忽而逝,那些熟睡在花影中的王朝,奉以一笔巨大的惊喜穿过亘古之月,再送人间,现在的人们在阅读中照亮宋词这些朵奇花,词人们从遥远星宿上来,分批播送着语言的种子,洒落在大宋的土地上,在东方大地上开出了人间最绚烂的一片花景。
上天留给人类大美的机会不多,千百年才让你像样一次,比如宋词。
读《在人间》有感15
假日时,老师出了一份回家作业是亲子读报。我和妈妈拿起《人间福报》,看到一篇文章,标题为“不屈天使、鼻尖打字”,吸引了我们想一探究竟,看看这篇文章到底是在写些什么。
文章的大意是写一位有手不能写、有腿不能行走的脑性麻痹女孩,描述从出生到二十七岁的生命中,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挫折和困苦,如何珍惜幸福的生活,如何让自己的'生命发光发热,让更多的人对人生充满希望、勇往直前、实现梦想。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和妈妈既感动又震惊。文章中的主角和妈妈都是辽宁人,让我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发生在外婆家附近。我不禁问妈妈:“是不是你们那的人都很勇敢?”妈妈不加思索的说:“不管生在哪里的人,只要她有一颗力争上游的心,做任何事情都能永不放弃。那么,她一定会成功。”听完妈妈的话,我心中想到的是她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女孩,都能做到这样!正常的我们,有手、有脚,不是更应该感恩、上进吗?想到妈妈从遥远的地方嫁到陌生的国度,妈妈一定也是抱持着一颗力争上游、永不放弃的心,在这里生活、教育我们。此时,我觉得我也好敬佩我的妈妈。
文章中的女孩和我的妈妈都是我的生活榜样。我相信她们能做到的,我一定也能做到。我要努力,为自己、为生命挥洒一片亮丽的色彩。
【读《在人间》有感】相关文章:
读《在人间》有感09-01
读《 在人间》有感范文04-14
读高尔基《在人间》有感11-30
读《人间草木》有感03-17
读《人间真情》有感04-28
读《人间小满》有感12-03
读人间草木有感03-26
读《人间真情》有感04-30
读高尔基《在人间》有感04-07
读《爱在人间》有感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