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盗墓笔记读后感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南派三苏看盗墓笔记有三年了,暑假作业有一项是读后感,我写了盗墓笔记。自我感觉良好。就希望老师别骂我。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兔肉芹菜这个。有字数要求么?看的不是很过瘾。没办法,新初一,字数,这个我们要环保,不要浪费中性笔笔水啦。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盗墓笔记读后感3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4
一次次重读《盗墓笔记》的意义是什么?大概就是让那些书中的人物,再活一次,再次浮现在我脑海中。
故事起于杭州西湖吴山居。三个人相见于杭州西湖,相别于吉林长白山。铁三角三人的分道扬镳,最终在长白山的青铜巨门前。那不仅仅是张起灵最终的归宿,也是吴邪,王胖子十年的等待。
铁三角三人去过七星鲁王宫,去过云顶天宫,去过蛇沼,去过西王母宫,来过鬼城……一个个危险的地方都留下过他们的足迹,认识了阿宁,遇见了小花,碰到了黑瞎子,与霍秀秀有了交集……吴邪曾说过“我不会死的,还有小哥和胖子呢。”
要谈起故事所带给看书人的惊艳之处,莫过于铁三角缺一不可的友谊。就像天真说的,“如果你需要一个人陪你走到最后,我永远不会拒绝。”
什么是友谊?是吴邪跋涉千里劝阻闷油瓶,是潘子为了救他的小三爷而舍去性命,是贪财的胖子不顾金钱的去帮吴邪涉险渡难关,是刘丧为了他偶像的兄弟而割去了自己的'耳朵,是杨好苏万不顾危险也要去陪自己的朋友黎簇,是王盟在吴邪等张起灵十年时等了吴邪十年,是闷油瓶为了救吴邪胖子二人而让自己深陷一个个险境之中,是吴三省对陈文锦模糊的爱意,是云彩在自己死和胖子死中选择了自己死,是黑瞎子短短三分钟的失联让解雨臣着急忙慌,是张启山在浑身是伤的时候也依然去救齐八爷,是冷面的阿宁第一次对吴邪露出了笑容,是中暑的黎簇背着梁湾在沙漠中无解的走了三公里的路。
一本书中总会有些意难平,让书外人痛哭流涕。就像霍秀秀,在最天真的年纪失去自己的奶奶;就像张起灵,母亲去世他才与她相见三天;就像解雨臣,在他最需要瞎子的时候瞎子失联;就像吴邪,名字最干净却入了那最肮脏的局;就像胖子,在自己爱上云彩的时候云彩为自己而失去性命;就像阿宁,明明身手最好却被蛇给咬死;就像潘子,保护好小三爷之后的突然牺牲;就像王盟,宁可失去一个手下也想让吴邪放下心魔;就像齐黑瞎,看透世间却放不下一个戏子……
而贯穿全书的还是吴邪爷爷所留下笔记中的一句话:“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你看透过世间红尘,看透过人间酸甜苦辣,可你,看的透人心吗?你可以相信昨天与你患难与共的伙伴今天就不会背叛你吗?在这本书下,隐藏的是人心的丑恶,却也蕴含着铁三角他们对彼此的信任,“我可以放心的把背后交给你,因为我知道你不会下手。”
盗墓笔记读后感5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6
盗8就这么结束了,老九门的大秘密一把火烧了,三叔不是卫斯理,组织和‘它’也不能写得更多了。张起灵要做的事和吴邪想知道的秘密无关,但经历了这么多吴邪关心的只是闷油瓶本身了。
张家的确是个超然的族群,带领正当壮年的霍仙姑他们去进行史上最大考古活动和与吴三省文锦他们进行西沙考古的是吴邪认识的瓶子本人,而几十年后他依旧年轻如初。
张家人拥有长生不老,但不等于‘不死’。他们可以活到200岁左右,其实也接近于人类生命极限的理论值,然后死时依然有年轻的容貌。只能说张家的血统非常优异,千年的族内通婚将他们的基因中的优势和劣势都发展到极为纯粹,每代族长张起灵尤甚。他们的身体机能超出常人,青春常驻血液百毒不侵,不过他们最后还是会死的,尤其容易因遗传病‘失忆’而死。
所以这样的长生秘密其实不值得组织去追寻,一方面不可能将张家的基因复制到那个人身上,而且就算得到了也没用,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永远,至于驻颜之术那个人又不是爱美的女人更不会在意。老九门2、3代人的精力、生命算是白折腾了。不过那个疯狂可笑的计划最后总算烧了个干净。
闷油瓶是最后的张起灵,其实他不该去守那青铜门,或者说把自己困死在青铜门里。那里面的虚无终极最多是个象征意义的地方,要守住张家血统秘密的最现实做法应该是找个能力最强的张家女子和她生一堆孩子。不过闷油瓶肯定没想过这个,他的性格太特殊了,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他这样的淡然出世最终会让张家的神奇基因永远断绝消失。想要最保险的守住一个秘密,让其消失的确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对瓶子那一边的事一无所知的吴邪绝不可能简单的用鬼玺打开青铜门的`,十年是给他用来遗忘的,即使吴邪守住10年之约,但到那时他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对瓶子的离去也不会那么看不开了。
要是没有那个10年后去换班的念想,吴邪可能一时冲动会死守在雪山洞穴深处陪伴闷油瓶,枉送一条天真无邪的善良生命。
吴三省和解连环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也许他们可以一起隐居安然终老。但他们负了文锦、负了潘子、负了哑姐。他们抛下一切,将家族早早交给下一代去承担,轰轰烈烈的前半生和不想负责的后半生是矛盾,也是看开。
霍家强大的女人们为权利地位奋斗一生,但她们无法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霍仙姑不会是吴狗爷的最终选择,霍玲得不到张起灵的关注,霍秀秀与吴邪无缘也很难和青梅竹马的解雨臣在一起。
盗墓笔记读后感7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盗墓笔记读后感8
三叔的想象力真的很丰富,读着小说,每个场景,每个人物都好像在我眼前活了过来,读蛇沼鬼城的时候真的两天没吃饭……迄今为止也还记得张家古楼潘子最后的“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读盗笔也见证了吴邪的被迫成长。最开始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可现在他已经成为了沙海中能独当一面的邪帝了,而这一切本来是与他无关的。还有就是心中永远的白月光闷油瓶,铁三角有他的存在就让人安心。还有胖爷,不论吴邪迷茫,痛苦,还是逃避的时候,他总在吴邪身边,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这就是铁三角。
最后,少了颗星是因为三叔的坑,三叔你什么时候回来填沙海和藏海花的坑啊!
盗墓笔记读后感9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平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盗墓笔记》熬了十年终于有了结局,南派三叔终于也熬到了头。作为《盗墓笔记》的作者,三叔说他很辛苦,是啊,写了十年的书,谁不辛苦呢?当年三叔在贴吧开贴,也恐怕没有想到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想必他心中即是喜欢着,但是又恐惧着,一个业余写作者,能撑到现在也是极不容易的。很感谢三叔创造这本书,创造这些活灵活现的人,永远和稻米们站在一边。虽然中途放弃过,但后来又坚持下去给了我们这本书的结局,一个平和、美好的结局......
最后,代替吴邪对小哥说出这句话。
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盗墓笔记读后感11
也许,这本小说不是什么具有很大的价值;也许,这本小说有很多没有解释的谜题。但是,它让我明白——人心是最可怕的。
这是一本盗墓小说,主角吴邪从七星鲁王宫探秘爷爷当年盗来的那份战国帛书的秘密,又因三叔的关系来到汪藏海的西沙海底墓,又被自己的同学带到秦岭的青铜神树,再按照海底墓发现的线索,来到了被皑皑白雪掩埋的`云顶天宫,然后因神秘的录像带来到了塔木托再去蛇沼鬼城,而从鬼城出来后张起灵失忆,为了帮其找回记忆又不远万里来到广西巴乃,找到了在大山深处的张家古楼……
主人公从一个做古董生意的懦弱的人,在古墓经历各种九死一生的危险和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后,变成了小强式的人物;从一个天真无知的良好青年,变成了一个冷漠,坚强,敢于面对现实的盗墓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一般的男人。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看着那一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
无邪——一个十分单纯,有一些小聪明的人。但他懦弱,是铁三角中最废材的人。可他最有好奇心。他很悲惨,被他三叔骗得团团转,又被张起灵无视53次,又面临各种危险。最后他与众人分离,回到了自己的店铺。静待与张起灵的十年之约。
王胖子——胖子是一个很诙谐,粗中有细的人,也是铁三角之中最正常的人。他在大家面临危险时总会说上几句很搞笑的话,常常逗得众人哭笑不得。他次次打前锋,用自己的“招牌”绝技枚举法让众人化险为夷,他也算得上是有勇有谋了。在铁三角中,胖子无疑是承受过最多痛苦的人。然而,在最后,胖子承受不了了。云彩死了之后,他发现,他的心中不愿意化解了,他不想这段痛苦和他以前的那些痛苦一样,化为一片空灵。
在这些事情背后,一切的问题都来自人心。因为人心,吴三省和解连环联合算计考古队;因为人心,阿宁在海底墓中故意触动机关,想灭了铁三角;因为人心,裘德考从吴邪爷爷手中战国帛书;因为人心,张起灵被当成肉饵放入古墓中钓尸。
就如吴邪爷爷所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12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快乐呐,小三爷!
盗墓笔记读后感13
看完《盗墓8大结局》后已经一点了,周围黑漆漆的,一片静默,我真后悔自己还没去睡觉,算了,也罢,多少惊魂恐怖的场景都看过来了,心想《盗墓》要是拍电影了,那特效要是好的话准能吓死我了。
当然,想说说我对《盗墓》的感受。也不是一时兴起而去看《盗墓》的,是一同学说起瓶邪,我觉得有些耳熟,当时也没在意,不过百度了一下,觉得还是值得一看的,后来才后悔了,每次夜晚躺在床上看手机里的《盗墓》文档都能把我吓个半死。不过有小哥在的`时候我并不紧张,虽然也会觉得下一秒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总归只有“刺激”二字可以形容,并不觉得很担心,因为小哥总能化解危机。反而只有吴邪一人向往格尔木的时候,我惊恐得快要得心脏病了,事后想起都觉得后怕呢。
《盗墓》给我最大的感受除了惊恐、刺激还有总也理不清的谜团之外,要数胖子和吴邪的幽默了还有吴邪和小哥的感情了。先说胖子和吴邪的幽默,光是看他们爆粗就觉得好笑了,更不用说那些俏皮话了,所以总觉得很好玩,在很紧张的情境中又营造出搞笑轻松的氛围。
说起吴邪和小哥,我总觉得只是很单纯的友情和深厚的战友情吧,虽然我很期待会怎么描述他们之间的互动,但发现小哥对每个人都这么冷淡,对吴邪也没有特别不一样。吴邪对小哥很看重也是因为小哥救过性命且大家出生入死过,吴邪这么重感情的人,自然也会很真诚的对待小哥。
这么一来我真觉得“瓶邪”在《盗墓》中几乎是没什么蛛丝马迹,虽然有小小失望,不过也很感动吴邪、胖子和小哥三人铁三角的关系。到最后,结局总算理清了,谜底也揭开了,不过我的心情却和吴邪一样异常沉重,大家到最后都几乎去领便当了,这个秘密也让人毛骨悚然,想不到竟然是这样错综复杂。
不过看了作者南派三叔的最后人物介绍,心里又稍加宽慰了,起码三个好兄弟还在,吴邪还背负着小哥的约定,相信十年过后,当青铜门打开,小哥看到吴邪的时候不会再是一副面瘫的样子了嘻嘻。
这就是我的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后感14
“瓶”字拆开为“并”和“瓦”,“邪”字拆开为“牙”和“耳”,意味:与你并肩同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耳鬓厮磨,轻声低语,白头偕老。——题记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15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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