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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名著读后感(精选37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飘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飘名著读后感 1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切尔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米切尔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人翁斯佳丽就是这样的强者,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怀孕期间,为了木材厂,不分白天黑夜的操劳着。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一遍是读中师时,也许是生活阅历不够吧!我怎么也读不懂作者的写作意图,也特别的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唯利是图,讨厌的虚伪,讨厌她的不择手段。所以读了一半就丢走一遍了。
今天再拿起来读书,以当年的感觉大相径庭,我不但不讨厌斯嘉丽,反而被她坚韧的性格,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的吸引了。
曾经有人说:时代造就英雄,经历磨练意志。二十多年前,我们还是一些涉世未深的“毛孩子”,虽然我们这一代人并不像现在的独生子女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我们始终没有挑起生活的重担,没有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不知道在生活的道路上,有多少崎岖,有多少坎坷在等着我。小时候常常听父亲说:一分钱难死一个英雄汉。我当时根本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如今我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既是儿女的母亲,又是父母的依靠,还是社会的半边天。有多少次我问自己:你可以吗?这时的我们早已失去了说“不”的权利,我们只有毅然决然的挑起这个担子,步履艰难的走着。如今的我们虽然没有斯嘉丽面临的困难大,多多少少都能感受到斯嘉丽的压力之大。
最令我敬佩的是她对爱情的态度。她大胆的追求阿希礼,当阿希礼选择别人时,她痛不欲生,一气之下嫁了别人。当她知道阿希礼不爱他时,淡然处之。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飘名著读后感 2
郝思嘉,任性如小孩,梦幻如女孩,坚韧如女人。她的存在,是偶然的凑巧、宿命的必然。
作为《飘》中当仁不让的女主,她的身上不单有普遍女主有的闪闪发光的优点,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还抛弃了那些仅有虐死人不偿命的女主光环,致力于“一生只做一件事”,使得郝思嘉性格更加矛盾多面,也使我渐渐对她转恨为爱、转恶为怜。
16岁以前的她,是一个出生于南方种植主家庭的所谓“富家女”,生活似乎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她,捧于众人掌心中,万众瞩目,于是傲娇甚至任性。她认为漂亮的衣裙和清秀的面孔是征服命运的武器,而她拥有了这一切,便注定常驻于成功,直到得知自我的梦中情人卫希礼要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的消息,她第一次尝到受挫的滋味,在遭到他的拒绝、逃婚后,赌气地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理。然而,美国的南北战争间接导致了查理的死,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伤悲,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了遗腹子并且有了寡妇的称号,而之后又因贫穷勾引了妹妹的未婚夫并间接导致他的死,之后又嫁给了一向默默爱着她的白瑞德。
郝思嘉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没有理所应当地成为大家闺秀,甚至对南方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嗤之以鼻,她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行为带来了止不住的流言蜚语,而她却并不对此十分在意。她是社会的反叛者,又是自我的牺牲品。她虚荣自私,为了自我的目的,在三段婚姻中,葬送了别人的幸福,却不为此深感抱歉,战乱后一切都面目全非时,却能够因为金钱使一些卑劣的狡诈伎俩,无情地间接害死了好几个人。
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郝思嘉也并非没有可敬之处。历来为人称道的是她在战争中体现出的坚韧。她一向信守着当初对卫希礼的承诺,冒死保护媚兰母子,热了回忆,却不让承诺变冷。回到塔拉后,发现精神支柱没有了——妈妈去世,爸爸之后也疯了,两个妹妹大病初愈,家里还有两个声称只干家务不干农活的黑人,她还要抚养韦德、媚兰母子,全家的重担全压在了郝思嘉肩上,然而她却没有弃大家于不顾,并努力保住父亲口中唯一永恒的东西——土地。
在我看来,她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她的独立,当时社会要求女孩做个“柔软无助、依靠性强,有着小鹿般眼睛的可人儿”,但她却自我经营锯木厂,公然与这个“男人的世界”反抗。
书中还有两条为人瞩目的感情线——她与卫希礼、她与白瑞德的感情纠葛。她一向以为自我爱的是卫希礼,而正如瑞德所说“她爱他只是因为她得不到他而已”,而她的本性根本无法容忍一个男人爱上别的女人而不是她自我,她的这份爱,就像一个小孩子要东西吃,要马骑,要一张柔软的床一样,既简单明了,又不可理喻,而她却不了解他,否则不会爱他。同样她也不了解白瑞德,不然就不会失去他。相比卫希礼,白瑞德不是那种公认的绅士,他嘲笑甚至欺辱郝思嘉,但这却是因为他爱她,甚至了解她,他说他们是同一类人,郝思嘉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唯一一个用实用眼光看问题的机会主义者,然而,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最终他心灰意冷,选择离开……
小说的最终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引人遐思,“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日,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是郝思嘉,教会了我们坚韧,更教会了我们要珍惜当下,希冀未来。
飘名著读后感 3
十六岁是浅尝爱情的一年,眼里只容得下情花轰轰烈烈在绽放。那年里第一次不知不觉中钟情,第一次悄无声息地失恋……,也是第一次读到了《飘》。花季明媚而简单,我像小蜜蜂,无视生活花蕊的奇巧造物,只顾浅浅采集甜或不甜的爱情花蜜。好比那时读《飘》,真正读到心里去的只有斯佳丽苦涩而丰盛的爱情,如同我熟知它《乱世佳人》的中文译名一样媚惑,在暗淡纷乱的时代背景中,带着浓厚亮色飘在十六岁姑娘所能看到的最显眼处,让人感叹又目眩神迷。二十八岁是解读生活的年龄,爱情早已潜移默化地和生活长在一起。连日来,在平淡的日子里操作简单的爱情,那一段把个体命运和情感发挥到极致的故事冷不防在闲暇处冒了头。所以,在想读《飘》的时候适时重新捧起了它。“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故事从老地方开始,而今当生活授我以体恤,婚姻授我以头脑,孩子授我以母性的时候,我的心灵不断在玛格丽特优美的文字中发生新的碰撞,继而滋生出许多细小琐碎的思想碎片来。
-磨难-
塔拉的春天是极美的,漂亮的公子哥儿和小姐坐在荫凉的走廊下说笑,猎犬和马匹安静耐心地卧在红土上等待它们的主人。屋里是主妇温柔的话语和黑人们从田里归来的欢声笑语,屋外飘来泥土和植物的芬芳,文字间弥漫着春天懒洋洋的散淡和生机,如果这能是永恒,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作者笔下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残酷血腥的重要构成,是中学历史课本上枯燥乏味的必背章节,也是十六岁时翻书的手不耐多停留的文字。可是真正带着对个体命运的关注,走进这场女性笔下的战争,才发现这是些多么生动的场面!五角场大撤离,四辎重军车、救护车、堆满行李的马车充斥街道。黑人和白人小孩无人看管,前者满街乱跑,后者大哭大叫。军队开仓放粮,老小疯狂抢运,成百上千的伤员曝晒在毒日下面,等着被抬走或者死亡……穿越火场的描述更仿如世界末日的来临。建筑物上空咆哮的烛天火光把黑夜照成斯佳丽,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白昼,南军中衣衫褴褛的少年无声地倒下,平日里风度翩翩的瑞特狠抽着马背驾驭马车在炼域般的火隧中飞奔。战争再怎么紧迫现实,到了后人的眼光中也就带着艺术油画般的壮美了,就好像作者给斯佳丽的磨难,总是在无奈悲哀中透出摄人魂魄的美。她独自驱车带着病弱稚残的`一车人通过封琐线,她抬起接受舞伴的臂向闯进塔拉的北军强盗射出了致命的一枪以求自卫和复仇,她用她挑选衣裙的手在地里寻找一块萝卜以求为全家人裹腹,她竭力在一贫如洗的家里拼凑出一套行头以求讨瑞特的欢心,又不得已使出她全身的爱情招数诱惑一个讨厌的老男人以求保全塔拉……,每一个细节折射出斯佳丽身上的韧性,她那些不被和平认可的任性强悍主见和没心没肺,在磨难的调色下全都绽放出了别样的魅力。
“以后再去想吧,等我能经受得住的时候再去想过去的伤心事。”斯佳丽这句口头禅把她以及同类的人从一味怀旧固守的人群中绝决地提炼出来,打磨打磨,直至她们最终成为重建时期美国精神的重要构成。至此,磨难把斯佳丽由一道美丽的风景升级成真正主宰生活的主人。
飘名著读后感 4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她能够让瑞德回来。她知道她能够。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飘名著读后感 5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爱书中的几个鲜活的人物。
斯佳丽这个人物,是让我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時,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時,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時,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時,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時,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名著读后感 6
時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說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時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時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時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說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時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時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時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時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時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時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時候,時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時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名著读后感 7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時候,那時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時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時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時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時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時時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時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愛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名著读后感 8
时隔二十多年再次阅读这本乱世佳人 感触却大不一样 十几岁时看热闹一样迫不及待地看结果 最后失望的大哭一场 恨斯嘉丽醒悟的太晚 怨瑞特说放就放的决绝……
现在重读时已然了解最后的'结局 却在过程中品咂的津津有味 世界名著的魅力真是光芒四射
并不完美甚至说人格充满缺陷的女主 真实的活灵活现 她原本只为衣裙不够夺目而不满 不能获取所有喜欢的人的爱情而叹气 但在严苛的生活和惨烈的战争磨难中 坚强倔强不屈不挠已慢慢改变了她 面对困难大多数人都选择顺从或者回避 但斯嘉丽没有 她与命运抗争拼劲了全力 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足够的高度来正视自己的内心 一直因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的阿希里早已悄悄退出了她的心 她却一无所知 当醒悟过来之后一切又都太迟了
结局悲伤而又留有希望 所有的将来都交给读者----如果你像斯嘉丽一样勇敢拼搏努力追求 那么巴特勒船长怎么会不回心转意?如果你像阿希里一样懦弱逃避 那只有守着遗憾和悔恨默默思念度日……
斯嘉丽还不到三十岁 她的人生一定会像她敬爱的祖母一样充满色彩。
飘名著读后感 9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倾注十年心血完成的一部具有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价值的作品。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刻画了多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充满青春活力、能言善道、善于交际、任性、甚至稍有自私的斯嘉丽,聪明幽默、眼光独到、圆滑又不失浪漫情怀的瑞德,正直勇敢、忠诚果敢的阿希礼,善良娴熟的玫兰妮等,每个人物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说的主角斯嘉丽,她身上的优点很多,缺点也很明显。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当她遭遇到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家园陷入几近绝境等一系列打击之后,作为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她内心深处却激发出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她说道:“上帝为我作证,我是不会屈服的`,我要度过这难关。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不要,我的家人也不要。即使让我去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上帝作证,我也不要再挨饿了。”在小说的后半部,她为了家人,不惜牺牲自己,坚强地担负起了维护家族的责任,表现出了女性性格中的那种坚韧与勇气,这让我非常敬佩。无论深处多么艰难的境遇,都要勇敢地去面对,一切都会过去,这是《飘》里的斯嘉丽给我最有意义的启迪。
飘名著读后感 10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飘名著读后感 11
看完小说和电影,还是觉得电影没有小说那么深刻。将近一年多没有看过书了,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看完这本书,是一本值得女性去品味的书,女主斯佳丽自私贪婪却自信勇敢坚强,除了玫兰妮和瑞特,在这乱世之中没有人真心对待她,她也从来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无所畏惧的做自己想做的,为了一直得不到的'阿希礼,承诺着照顾玫兰妮,自己心里总是想着自己无比讨厌玫兰妮,却一边也在为她付出,可能她自己不知道,玫兰妮在她心中已经占据重要位置,知道玫兰妮死去那一块才发现。
阿希礼是位君子,同时也是个懦夫,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走不出来,对斯佳丽也是暧昧不清,或是说为了自己上等人的尊严,不敢表现出来
玫兰妮的善良可爱,端庄大方,确实是位上等人,但也让人心疼,最心疼的还是瑞特,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斯佳丽,他爱她,却不想卑微,一直以一种欲擒故纵或是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斯佳丽,每次看着他们吵架,痞痞的样子,就觉得好笑,斯佳丽到最后才发现自己爱上瑞特,阿希礼只是她儿时得不到的一个梦,一个幻想,她不能忍受还有人不败在她的石榴裙下,因而被蒙蔽了双眼,错过了很多美好风景,以至于失去了瑞特
斯佳丽的很多作风着实让人不讨喜,但是却是真真切切为自己而活的,瑞特和斯佳丽很相像,都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为了自己想要的去努力,其实这样的人也算的上是洒脱的活着,因无所畏惧所以勇往直前。
飘名著读后感 12
起初接触到飘这部小说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学习压力很大,每天埋在繁重的课业压力里。后来偶然间在表姐家看到了这本书,当我读起来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主要以美国战争为主线,反应了美国大背景下人们的生活现状,以及主人公坚韧的品质。
主人公郝思嘉是个矛盾的集合体。她自私、赤裸裸、完全不符合当时上流社会的'淑女标准,同时她又对她爱的土地,爱的人们很无私,她很虚伪很任性同时也很踏实和坚韧。她身上集中反映了普遍存在女性身上的所有优点和缺点,并发挥到最大化。就是这种性格上的种种矛盾,形成了这样一种极大的魅力,不得不说这是连女性观众都喜欢的一个角色。难怪认识郝思嘉的男人都会被她的魅力所征服,包括白瑞德这样极品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特别是书中最后她的经典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把她的性格表现得很淋漓精致,这句话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无论郝思嘉是靠着父亲的名望财产过着衣食无忧的大小姐生活,还是战争导致家里一贫如洗,甚至是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依然坚强的努力想办法度过种种的困难。为了她心爱的人的嘱托,郝思嘉选择留下来面对危险,照顾梅兰妮,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突发情况她都没有放弃。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用于承担的女性形象熠熠光辉,再多的缺点和瑕疵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光芒,值得每个女性去学习。
飘名著读后感 13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
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時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時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時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名著读后感 14
战争与和平、生与死、爱情,是文学创作中永恒的主题,因为它们之中包含着对人生的思考和体验。而由“畅销书”逐渐成长为经典的《飘》,是这三种元素都具备了的,且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曾经荣获奥斯卡数项大奖,一九四零年夏初本片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便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记录,由此可见这本书的价值。
关于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则体现了一个女孩的蜕变过程,她是多变的,她有着父亲的爱尔兰血统,也有母亲的贵族气息。可到底是父亲的狂野、不服输的性格占了上风,郝思嘉在为人处世的过程中,处处显现了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品性,在这一点上,她的成功是无人能比的。但她究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底是要学一套礼节规范的,于是在种种宴会上,她便极力做出有教养的样子来,可性格上的安静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她不像别的上流社会的小姐,心里明明想这样做却不敢表达出来,她敢做敢当,知道卫希里要和韩媚兰订婚了,就找了个机会向卫希里倾诉了自己的衷肠。她要让他明白自己是爱慕他的.。可在当时,她这样的举动就要被别人给唾骂了。她却有胆量这样做。
郝思嘉虽说是小说中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我感觉她似乎就存在于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且是那样逼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上帝创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体,放纵、优雅,都在一个人物身上体现,使她那样具有野性的魅力,也难怪小说中无数的男性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也算是作者密西尔女士的一大成功了。
飘名著读后感 15
又到升国旗的时候了,大家都肃立在操场上。听着雄壮的国歌在耳边奏响,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一种庄严、圣神的感觉在胸中升腾——我们的祖国多么强大,我们多么幸福。继而,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幅悲壮的画面,将我的思绪拉向65年前。
65年以前,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踏进了我们中国,在我国圣神的领土上烧杀抢掠,无恶不做。多少无辜的生命惨死在他们的'刺刀之下,多少阿姨姐姐被他们残酷蹂躏,多少房屋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一时间,群山失色,江河悲鸣。随着一声声“支拉人”、“中国的猪”“东亚病夫”的叫骂,掺和着“大东亚共荣”、“中日亲善”的谎言,祖宗留下的珍宝一件件流失,我们的国人一批批被戕害,国土一天天沦丧……一想到这些,我就痛彻心扉,火冒三丈。令我欣慰的是:我们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国难当头,多少仁人志士奋起反抗。地道战、地雷战、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全国人民一起“亮剑”,多少英雄豪杰抛头颅,洒热血,可歌可泣,气壮山河。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胜利,换来了和平美好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什么需求都会得到满足,再也没有硝烟滚滚,再也没有屈辱践踏。然而,我们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呢?“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我们要牢记一个法则:落后就会挨打。我们要珍藏一个信念:团结奋进,自强不息,披肝沥胆,永不落后。让五星红旗永远高高飘扬在世界东方。
飘名著读后感 16
一身橙色的封皮,上面画着缩放的银色小花,花赫然写跳跃着醒目的大字“飘”。没错,这我今年暑假读的书《飘》——风靡全球的世界名著。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格丽泰 · 密西尔,公是郝思嘉小姐。次见到它,我被这本书的封面、内容和情节吸引了,就毫不犹豫地买了,想想,真值!
是遍看得太匆忙了,又没有细细去玩味,公在我印象中是自私贪婪、小肚鸡肠的泼妇形象。她报复卫希礼,代价和韩察理结婚,让卫希礼后悔早就和媚兰订婚,而不和自己结婚。可的发展并没有象她预料的那样。不久后,她生下一子,取名韩寒卫德。这可怜的孩子一出生,父亲就死了,真是可怜至极!后来,生活拮据,生存起见,她竟然为三百元钱,去和她的未婚夫甘扶澜老先生结婚,还骗他说:“苏纶和方东义结婚了。”亏她说得出口呢。
她不了媚兰,媚兰待她不薄,把她当作姐妹看待,她又地误解媚兰的好心,虚伪的,对媚兰发脾气,原因是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总之,刚开始在,公郝思嘉的心极其狭窄,自私跋扈,贪婪成性的女人。
可当我次这本书时,我对郝思嘉小姐的印象了,她心胸狭窄,坚强勇敢的女强人,当北佬打进饿狼陀时,她本可以和白蝶姑妈一起逃亡,回陶乐去看望生病的母亲,可她并没有做,媚兰生孩子,需要她,她留了。
郝思嘉只爱这男人,可她。正是不,让她一如既往地爱着卫布礼,却又地辜负白瑞德,最后,当她终于认清卫希礼时,都晚了。
现实生活中,像郝思嘉,她们对自己拥不屑一顾,对自己没有的渴求,最后一无。朋友,请珍惜的生活吧!
飘名著读后感 17
这本书的开头让人以为这是一个庸俗不堪的爱情小说,看到中间才发现这是一个美丽骄纵但是勇敢果断的女孩在纷乱的战争年代的成长历史,看到最后发现它还是那本庸俗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是包装了精美的外壳,女人写的`东西终究还是太不理性。斯佳丽奥哈拉,全县出名的大美人,塔拉庄园的小姐。性格肤浅虚荣骨子里倔强刚强,从小是个被宠坏了的女孩,想要的东西只有阿希礼是她没得到的,自此她惦念了小半辈子,她从没去了解他,只在自己的想象里爱着他,她不知道他是懦弱空泛的。她为此忽视了玫兰妮,甚至恨她入骨。直至玫兰妮死前,她才知道兰妮才是她的依靠,是她能够并肩战斗为她挺身而出的人。
到最后她才明白兰妮是她的爱人,而她从小魂牵梦萦的阿希礼不过是又一个需要她保护的无能的孩子。巴特勒这个人就很奇妙了,他是个无赖,和斯佳丽一样自私残忍无耻而又无所顾忌。但他心里渴望善良渴望美好,他说他深爱着斯佳丽,最后还是能转身离开,就像当初亚特兰大沦陷,他在炮火纷飞的路上抛弃了斯佳丽和一众老小,只为了能去投身一场已经输了的战争。
他终究还是个自私的人阿,别人说他爱的隐忍,说他玩世不恭的表情下全是深爱。但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安全感从小被家人抛弃了的渴望追求些什么的自私的人。我私心里是很希望他和斯佳丽在一起的,但不是以结婚这种形式。他们惺惺相惜志同道合,同为卑鄙小人,理应过得更特别一些。这本书有出彩的地方,可惜结尾太差,斯佳丽是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她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不应该还能扛得住这一切。这不是勇敢,这是没有脑子没有心。
飘名著读后感 18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评论,是因为真的太太太太好看了……
以南北战争,解放黑奴为基调,但从一个城市,一个家庭,一个人(斯佳丽)的爱恨情仇角度入手,战争渗透到平常生活中,突出战争的凄凉,尤其是战后的重建,萧条的街道,心灰意冷的人们,难拾的信心,苦难的挣扎……
主人公斯佳丽让人又爱又恨,前期的勇敢,热情,自信,后期的自私,现实,刻薄……这时,斯佳丽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物,更是一种潮流趋势,骨子里勇敢,不随波逐流于女人就得是家庭主妇,“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风俗。她与玫兰妮形成鲜明对比,一个热情勇敢,机灵自由(现实主义),一个温柔忠诚,善良传统(理想主义)。两个人都散发着自己的强大独特魅力,都喜欢她俩,其实并不矛盾。斯佳丽特别幸运的`是有玫兰妮这样一个挚友,直到兰妮临死,玫兰妮的爱都围绕着她……
但斯佳丽有一点很笨的是,她对阿希礼的执念,以至于没看清瑞特的爱……即使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也是最后才完全看清瑞特对斯佳丽那深沉,热烈的爱。瑞特是那么地爱她啊,即使最后斯佳丽明白了真爱是瑞特,但却经历了太多,再多的爱也消磨,最终瑞特对斯佳丽只剩下怜悯,慈悲。其实最后我对斯佳丽也只剩下了怜悯,悲哀……
啊,这个结局真是要哭死了……注定是个悲剧嘛?这个开放式结局,斯佳丽又拿出了她的法宝,回塔拉庄园,“明天再想吧,明天就会好的”,我希望她会成功……对斯佳丽褒贬不一的人,对于之后她们的生活,也会有不同的联想吧……
生活依旧在继续……
飘名著读后感 19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時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時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時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時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時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名著读后感 20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我喜欢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飘》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名著读后感 2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時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時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時代,新時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o(︶︿︶)o 唉~~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名著读后感 22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飘名著读后感 23
大学時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時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時,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軍隊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時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時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時時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時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時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時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時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時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時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名著读后感 24
昨天一晚上失眠,上完信号课发现还是睡不着,索性把读书笔记写下来吧。最开始看《飘》单纯是为了学英语,但是渐渐也从中获得了些许乐趣。
整本书的第一句是这样描绘主人公Scarlett的:“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 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全书一开头便着笔墨渲染了Scarlett作为乡下一枝花的无穷魅力,当然这不算滥情,只算是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对于正值豆蔻年华的Scarlett,让所有男孩儿如同蜜蜂一样围绕在她周围,让所有女孩儿偷来嫉妒的目光无疑是一种误伤的享受,为了满足虚荣心她甚至去勾搭(准确的说是trick)大龄剩女India的未婚夫,这恐怕也是India后来一直费劲心思想找她麻烦的原因。
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人物性格的复杂性,《飘》的艺术性很大也来源于此。Scarlett面对者艰险从没有退缩,不管是在Atlanta被围困是惊天的炮火中,还是后来回到Tara庄园面对饥饿以及北军的劫掠,她都拼尽全力去与命运抗争。但是另一方面,她性格中的冲动不考虑后果,言辞刻薄也是她生活中种种不幸的源头。她性格中坚韧不拔的部分隐忍敬佩,但是有時候她表现出的刻薄自私又让人厌恶,但人就是这么复杂,又哪会有十全十美的人呢。Bulter始终是一个不在乎世俗想法的人,没有什么事物能够真正被他放在心上,但是当面对Scarlett是,虽然内心爱着她,但是他也明白,Scarlett总是把人对她的爱慕变成鞭子狠狠地抽打在别人身上,所以他总是用着一种戏谑的`态度去对待Scarlett,如他所说“I‘ll treat you as a pet"当然玩世不恭如Bulter,在他自己的女儿Annie出生后却对其极尽宠溺,Annie晚上怕黑,于是不顾全家反对每天晚上为Annie点一盏小灯(不得不插一句,这样的贵宾级待遇我小時候也享受过哈哈哈)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获得The Democracter也就是南方传统社会的认可,只为Annie长大会会有一个良好的出身。但是天不遂人愿,Annie在一次骑马時摔断脖子,Bulter失去了继续和Scarlett生活下去的希望,而Melanie因难产死更是将全书推向了高潮,直到这時Scarlett才明白她一直为之神魂颠倒的Ashley并不是她爱的那个人,她爱的只是自己的想象。现实中又有多少单相思的女孩子是像Scarlett这样的呢,她们沉浸在自己为自己用想想编织的幻想里痛苦不堪,但最终只是一场空罢了。最后她才明白她真正爱的是Bulter,但是此時的Bulter的心却已经疲惫得不再愿意冒冒险去爱她了。”I'll think of it all tomorrow, at Tara。 I can stand it then。Tomorrow,J'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悲伤的结尾里有添了一丝希望,堪称是全书的点睛之笔,也再一次感受到了Scarlett那种坚韧的性格。
跳出对情节的描述去看整个美国南北战争時期这个大時代来说两句题外话,《飘》和《汤姆叔叔的小屋》 分别从南方和北方的视角描述了同一个時代,不管人权的大旗举得多高,口号喊得多亮,要是美国在南北战争時就愿意为了黑奴的自由牺牲百万士兵的生命,又何至于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还搞出白天大烤黑人的大新闻,有怎会有马丁路德金慷慨激昂的演讲呢,战争撕掉表面那层伟大的皮,内在毕竟还是一个逐利的嗜血猛兽。
飘名著读后感 25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時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時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時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名著读后感 26
《飘》作为玛格丽特用一生凝结的巨著,塑造许多极为丰满的形象。他们对同一件事的态度具有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态度。对人生道路的选择更是五花八门。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道路的选择都是自我个性、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各个个性鲜活的人对人生道路的不同选择会使他们走上截然不同的路,也会有相当不同的结果。面对同样的状况,即使他们做了貌似相同的决定,但是由于各人品行能力等的不同,同样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结果。
以南北战争为例。在决定国家命运的时候,北方和南方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二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于是只能由战争来解决。战争爆发后,南方的男女老少也都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即使同样是青年每个人的反应也迥然有异。斯佳丽才不管什么战争不战争的。她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男人们总是没完没了的.讨论战争这种没有什么含金量的话题。她甚至没有意识到战争跟她有什么关系,直到阿希礼要入伍离开她。阿希礼作为青年的杰出的代表,冷静、帅气、果敢有谋略,义不容辞的踏上了征途。可是他没有其他青年那种狂热,从心底里反对这场战争。
他的心里是矛盾的,但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他知道当国家需要他的时候,他必须放弃自己对平静生活的向往,他也深深地知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斯图特兄弟以及其他的狂热的青年充满了年轻人的热血和报国热情,他们拳拳赤子之心是值得赞扬的,当然这里面不乏想利用战争建功立业,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的人。巴特勒做出的决定与他们迥然有异。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又是西点军校的准高材生。他对当前这场战争有清醒的认识。他没有其他青年没有理由的傲慢,他知道南方很有可能成为这场战争的失败者,而他可不想成为这场战争的炮灰。
他意识到国家在受到破坏和初建的时候有高额利润可赚。于是他选择了货物,大发一笔。亚特兰大的太太们也热心地加入到了这场战争中,这些高尚的女士们虽然不免为了自己的威望等争风吃醋,但是却积极的为战争的伤员服务,并乐此不疲。
每个人的命运也是大不一样,巴特勒因靠赚的盆满钵满;斯图特兄弟马革裹尸;阿希礼幸运的回到了塔拉庄园,却一无所有。太太们的付出换来的却是更多伤病员,更多的年轻人成为伤病员,甚至很多老人都没有幸免于难。当然这并不能因此就说巴特勒的选择就是对的,其他人的选择就是错的。毫无疑问,对于很多北方的年轻人来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无疑是很光宗耀祖的事,并很可能去从此不在平庸,就像格兰特将军那样。
Tomorrow is another day,玛格丽特在《飘》的最后给读者留下无限遐想。对于想要不断进取的企业,每一个明天都是崭新的一天,只要秉持着危机中不断寻找机遇的信念,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
飘名著读后感 27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从初中起就开始阅读,读过好多遍了。我喜欢主人公斯嘉丽的性格,坚强、不屈,虽有一点小坏、一点贪心,但当家人与生活需要她庇护时,她从没懦弱过,总是那么生机勃勃、充满斗志的去迎接每一次挑战与困境。
斯嘉丽﹒奥哈拉其实长得不美,却魅力十足,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那一对孪生兄弟一样迷上她,就难得留意她美不美了。在她显著的容貌特征中,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风雅,又有肤色红润的父亲那种爱尔兰人的粗狂。
无论如何这张面孔都是十分动人的:尖尖的下巴,方方的腮帮子,两只淡绿色的眼珠连一丝淡褐色都不掺杂,眼眶周围的睫毛乌黑浓密,两个眼角稍稍翘起。眼睛上面是两道浓密的吊梢剑眉,醒目地刻画在木兰花般的洁白皮肤上。南方女子十分珍视自己的这种肤色,她们随时都戴着帽子,遮上面纱,戴好手套,小心翼翼保护皮肤免受佐治亚烈日的灼晒。
那是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陪斯图尔特和布伦特﹒塔尔顿坐在父亲的'塔拉庄园门廊的阴凉里,她那模样就像一幅美妙的图画。
她身穿一条绿色新花布裙,十二码布料做成的波浪形裙裾散在裙衬上,跟父亲最近从亚特兰大为她买来的平跟绿色摩洛哥便鞋恰好相配。在这条裙子的完美衬托下,她十七英寸的腰身显得越发纤细了,方圆三个县的姑娘当中,就数她的腰身最细。她年方十六,可紧身胸衣却让她的胸脯显得发育相当成熟。
但是,尽管散开的裙裾使她看上去优雅得体,顺溜的头发绾成发髻显得风度端庄,一双白皙的纤手交叠在膝上,看上去娴雅文静,可她天生的本性却是掩饰不住的。在她故作娇态的脸蛋上,那对绿眼睛并不安分,既任性又生气勃勃,跟她的端庄举止明显不同。她的礼貌是在母亲的谆谆教诲和保姆黑妈妈的严厉管教下塑造成的,可她的眼睛却露出了天然本色。
在她左右两边,那一对孪生兄弟懒洋洋歪在椅子上,一边说笑,一边眯起眼睛通过里面点缀着薄荷的高脚玻璃杯乜斜着阳光,他们都长着两条长腿,脚上都蹬着一双高及膝盖的长靴,腿肚子肌肉发达,随意跷着二郎腿。哥俩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骨架粗大,肌肉结实,脸孔晒成古铜色,头发的颜色是赤褐色,眼神中洋溢着欢乐和傲气,两人都身穿蓝色上衣和芥末色马裤,看上去就像两只棉桃一样分不清彼此。
飘名著读后感 28
郝思嘉,任性如小孩,梦幻如女孩,坚韧如女人。她的存在,是偶然的凑巧、宿命的必然。
作为《飘》中当仁不让的女主,她的身上不单有普遍女主有的闪闪发光的优点,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还抛弃了那些仅有虐死人不偿命的女主光环,致力于“一生只做一件事”,使得郝思嘉性格更加矛盾多面,也使我渐渐对她转恨为爱、转恶为怜。
16岁以前的她,是一个出生于南方种植主家庭的所谓“富家女”,生活似乎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她,捧于众人掌心中,万众瞩目,于是傲娇甚至任性。她认为漂亮的衣裙和清秀的面孔是征服命运的武器,而她拥有了这一切,便注定常驻于成功,直到得知自我的梦中情人卫希礼要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的消息,她第一次尝到受挫的滋味,在遭到他的拒绝、逃婚后,赌气地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理。然而,美国的南北战争间接导致了查理的死,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伤悲,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了遗腹子并且有了寡妇的称号,而之后又因贫穷勾引了妹妹的未婚夫并间接导致他的死,之后又嫁给了一向默默爱着她的白瑞德。
郝思嘉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没有理所应当地成为大家闺秀,甚至对南方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嗤之以鼻,她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行为带来了止不住的流言蜚语,而她却并不对此十分在意。她是社会的反叛者,又是自我的牺牲品。她虚荣自私,为了自我的目的,在三段婚姻中,葬送了别人的幸福,却不为此深感抱歉,战乱后一切都面目全非时,却能够因为金钱使一些卑劣的狡诈伎俩,无情地间接害死了好几个人。
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郝思嘉也并非没有可敬之处。历来为人称道的`是她在战争中体现出的坚韧。她一向信守着当初对卫希礼的承诺,冒死保护媚兰母子,热了回忆,却不让承诺变冷。回到塔拉后,发现精神支柱没有了——妈妈去世,爸爸之后也疯了,两个妹妹大病初愈,家里还有两个声称只干家务不干农活的黑人,她还要抚养韦德、媚兰母子,全家的重担全压在了郝思嘉肩上,然而她却没有弃大家于不顾,并努力保住父亲口中唯一永恒的东西——土地。
在我看来,她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她的独立,当时社会要求女孩做个“柔软无助、依靠性强,有着小鹿般眼睛的可人儿”,但她却自我经营锯木厂,公然与这个“男人的世界”反抗。
书中还有两条为人瞩目的感情线——她与卫希礼、她与白瑞德的感情纠葛。她一向以为自我爱的是卫希礼,而正如瑞德所说“她爱他只是因为她得不到他而已”,而她的本性根本无法容忍一个男人爱上别的女人而不是她自我,她的这份爱,就像一个小孩子要东西吃,要马骑,要一张柔软的床一样,既简单明了,又不可理喻,而她却不了解他,否则不会爱他。同样她也不了解白瑞德,不然就不会失去他。相比卫希礼,白瑞德不是那种公认的绅士,他嘲笑甚至欺辱郝思嘉,但这却是因为他爱她,甚至了解她,他说他们是同一类人,郝思嘉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唯一一个用实用眼光看问题的机会主义者,然而,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最终他心灰意冷,选择离开……
小说的最终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引人遐思,“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日,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是郝思嘉,教会了我们坚韧,更教会了我们要珍惜当下,希冀未来。
飘名著读后感 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時却让我们在错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時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時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時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時,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時,便是最好的時光。
飘名著读后感 30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一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飘名著读后感 31
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读后感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名著读后感 32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
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
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
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飘名著读后感 33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用美色来诱惑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用美色来诱惑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名著读后感 34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灿夺目的明珠。
记得我是初三的时候买的《飘》,当时买它是出于它的盛名。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大一的寒假,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莉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思嘉莉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思嘉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思嘉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思嘉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思嘉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思嘉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莉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莉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十二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莉的爱。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飘名著读后感 35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
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
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飘名著读后感 36
作者通过“梅兰妮因小产而离世”这一情节给其他三个人敲响了警钟。或许真的要经历一些重大打击和灾难才能让人彻底清醒。梅兰妮,一个集众多没得品质于一身的妇女形象。她是天使的化身,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任何的溢美之词都不足以完全地描绘她。她是瑞特心中伟大的象征,她是阿希礼战后活下去的动力,她是斯嘉丽不断奋斗的另一精神支柱,她是亚特兰大众多亲朋好友大力举荐的领头人,她是众人心中的女神。她的离世让斯嘉丽、阿希礼、瑞特三人从迷雾中找到了方向,重又清醒过来。斯嘉丽终于发现她一直以来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只是自己的一个幻想的白马王子,只是小时候因虚荣心作祟求而不得的一件玩具。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已爱上了瑞特和梅兰妮,虽然口中还是经常喷出对这两人的诋毁之词,可是瑞特和梅兰妮才是她一直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后知后觉中,梅兰妮已经去世,瑞特也不再爱她,要离她远去。
而瑞特在接连的打击下,重新唤起了心中那份对故土的思念,对从前嗤之以鼻的,现在却能够重新思考,认真审视自己喜恶。而对于斯嘉丽,她是他一见钟情的女子,爱了很多年,苦苦等了很多年,梦寐以求的女子。她以为凭着自己的努力能够得到完整的她,可是美兰死了,梅兰妮也走了,她似乎再也无法拥有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向睿智多谋的他也终于被打垮了。这时候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家,他需要这样的地方静下心来,好好思量。阿希礼,一个不适合在乱世中存活的才子佳人,一个只会吟诗作对而不懂人间烟火的浪漫主义者。正是这种不存于人世的气质,让斯嘉丽辗转反侧。妻子的离世让他幡然醒悟,原来梅兰妮才是自己的最爱。斯嘉丽因他错过了瑞特,而他也因斯嘉丽错过了梅兰妮。其实他和梅兰妮才是一对。他们俩都不属于这个真实残酷的世界,人世间的一切邪恶只会玷污他俩纯白美好的品质。而斯嘉丽和瑞特,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俩是恶魔与天使的结合,在乱世中,必能脱颖而出,独树一帜。
“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等过了明天,斯嘉丽会重新振作起来,昂扬斗志,再次追回自己的真爱。这不是一个悲伤的.结局,虽然瑞特暂时离开了她,但那主要是因为接连的打击对瑞特伤害太大了,他一下子失去了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而他也年近半百。到了这样的人生旅途,他已经疲倦了,没有精神再继续下去。但他对斯嘉丽的爱不可能那么快就耗的一点也不剩。斯嘉丽已经完全成长了,她不再爱阿希礼,也不再以得到瑞特的爱而反过来报复他,羞辱他。只要让瑞特明白这两点,那么他们俩终能再次走到一起。
整部小说中,有一个到结束都没有明确给出答案的问题,那就是梅兰妮是否知道斯嘉丽与阿希礼之间的感情。纵观全文,答案不言而喻。虽然梅兰妮有时候胆小怯懦,很多时候连大声都不敢出,但她并不愚蠢。在北方佬闯进庄园时,她会拿起沉重的刀奋力拼搏,看到斯嘉丽开枪打死北方佬后,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尖叫,而是露出了赞赏冷静的微笑。反观斯嘉丽,虽然她开了枪,但事后她是紧张的,哆嗦的,难以置信的。在阿希礼他们刺杀黑人却失手的那一晚,面对敌人,她沉着冷静的面对,掩饰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和瑞特两人完美地演了一出双簧,不可谓不心有灵犀,默契十足。反观当时斯嘉丽的表现,完全不知就里,呆呆地坐在房间,一副懵然不知的表情。所以,这样一个高智商、高情商、高谋略的女子怎能不会发现他丈夫和斯嘉丽偶尔从对方眼里流露出的暧昧呢。连自己的小姑都能发现,她怎么能不会知道呢。
可就是因为知道,了然于心,所以她才始终坚信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坚信他们俩虽然互相倾慕对方,但绝对不会做出越轨之事,即使要表达爱意,也完全可以坦坦荡荡,她完全能够接受。阿希礼是她的钟爱的丈夫,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她爱他。为了民族的事业,哪怕心中再不情愿,他丈夫也能挺身而出。而斯嘉丽呢,每一次她身陷困境,他丈夫不在身边,都是斯嘉丽扮演着这一角色。几次死里逃生,都是斯嘉丽陪伴在身边。其实她也知道斯嘉丽并不喜欢自己,甚至是讨厌自己,但比起斯嘉丽为自己做的,这些小情绪完全可以抛诸脑后。
作者用斯嘉丽展现了人性的黑暗与光辉的两面,而用梅兰妮弥补了所有这些不足。她们俩是这部巨著的主角,互相辉映。
飘名著读后感 37
合上书本的那一刻,眼角凝泪,心起萧风。风流倜傥真实不做作爱憎分明的瑞特,漂亮直爽自私撩人的斯嘉丽,温柔娇小高贵善良正直的玫兰妮,帅气善良懦弱逃避现实的阿希礼,一个个鲜活灵动的人物仍然萦绕心头。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唯一的作品,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塔拉,十六颗橡树。等种植庄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围绕这四个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并描述了南方贵族阶层的人们在战火的洗礼下,面对死亡,饥饿,流离失所等极端的考验下所表现出来的各种思想,各种选择以及在南北统一后,他们的生活状态和思想变化。
斯嘉丽在16岁时,爱上了十六颗橡树庄园的阿希礼。在听到阿希礼和玫兰妮定婚的消息时,震惊痛苦袭击了她,为了报复阿希礼,闪电般在战争前夕和查尔斯结了婚,几个月后成了寡妇,随后生了一个儿子。她一生都是为了阿希礼在活着,无论是在战争中,还是失败后的黑色恐怖里,无论环境如何艰苦,她都咬牙坚持下来,她认为是阿希礼的爱在支撑着她,鼓励着她,给她希望,给她未来。她保护了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给予了阿希礼一家人生活保障。她爱她的塔拉庄园,因为阿希礼住在那里,为了保护塔拉庄园她设计嫁给了自己根本不爱的,妹妹的情人弗兰克·肯尼迪。
在整个过程中,斯嘉丽一直忽视了对他最好的一个人――瑞特。瑞特是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在南方贵族阶层人的眼中是个浪荡投机不学无术的人,就是这个投机商人大发战争财。他在阿希礼的婚礼上第一次见到斯嘉丽就爱上了她,他看到阿希礼拒绝和斯嘉丽私奔时,斯嘉丽摔杯子的愤怒和真实。他在斯嘉丽成为寡妇时,帮她走出阴影,带她跳出礼教的藩篱,出去跳舞,参加聚会,给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他理解她的自私和现实,也懂得她的不易和艰难,更是敬佩她的勇敢和坚强。在战火中给予她最大的帮助和保护。他是她心里的依靠,但她却一直认为自己并不爱她。尤其在亚特拉大沦陷当晚,瑞特在一片火光和爆炸声中保护斯嘉丽和玫兰妮出了城,让她们回到了塔拉庄园。
他默默的关爱着她,在战争结束后那段乱世里,斯嘉丽开木材厂,常常一个人坐马车外出,总是遇上瑞特,帮她赶车,保护她出入黑人场所。后来弗兰克·肯尼迪为了给斯嘉丽报仇被杀后,瑞特向斯嘉丽求婚,他害怕她再次嫁给别人,他以为他可以让斯嘉丽爱上他。他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结婚后斯嘉丽有了奢靡的生活。可她仍然以为她爱的是阿希礼,她不想给他生孩子,当无奈生了女儿后,她就提出和瑞特分居。瑞特把对她斯嘉丽所有的爱都转移到了女儿身上,他宠爱女儿,为了女儿,他用实际行动改变了所有南方贵族阶层对他的看法,希望女儿能被贵族阶层接纳。可是女儿出意外死亡后,斯嘉丽对他无情的责怪,刻薄的语言,彻底寒了瑞特的心。
玫兰妮深深爱着阿希礼,她虽然娇小软弱,内心却高贵刚强正直,她用她的魅力赢得了南方所有贵族人士的尊敬和爱戴。她是他们的精神领导者,是他们的主心骨。她给予斯嘉丽无私的友谊,在战争中当北方佬闯入塔拉庄园时,生过孩子虚弱的连路都走不动的她却拉着一把钢刀来帮助斯嘉丽,她们一起对抗战争,饥饿,流离失所,她们一起等待着阿希礼的归来,玫兰妮一直无私的信任并爱着斯嘉丽。所有人都怀疑斯嘉丽是为了阿希礼才对她好,可她从来不怀疑斯嘉丽对她的好是别有用心。玫兰妮因为小产死了,最后交代斯嘉丽帮助阿希礼。而此时她发现了阿希礼的胆怯,无助和懦弱。并同时在玫兰妮的善良正直的感召下,斯嘉丽终于知道她爱的人不是阿希礼,而阿希礼也发现他爱的是玫兰妮。他们俩都不爱对方,而一直认为自己是爱对方的。阿希礼失去了玫兰妮才知道自己根本活不下去。
而斯嘉丽也发现,在她最需要帮助时出现的人总是瑞特,是她一直忽略了瑞特对她的.关心和帮助。当她剥开迷雾看清自己的内心时,她发疯似的向家跑去,她要告诉瑞特,她爱的不是阿希礼,是瑞特自己。可是瑞特不再相信他,他对她的爱被她的无情消磨殆尽,他绝望的走了。斯嘉丽回到了塔拉庄园,重新认识自己,也重新认识瑞特,希望他们还有未来。
小说看完了,深深感悟到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遗憾,总是当爱成往事,才发现自己心的归属,往往已是不可追。爱,不会一成不变,所有的感情都会随着环境,经历,感受不同而发生改变。也许,身边人不是曾经最爱的那个,但是共同的风雨,一起的磨难,还有无数个幸福平凡的日子都会融入彼此的血液,深深烙在心底,谁还敢说,自己爱的不是身边的人?
满目河山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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