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

时间:2023-09-08 11:56:05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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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15篇(精)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孔乙己》读后感15篇(精)

《孔乙己》读后感1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2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后感3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4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后记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孔乙己》读后感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6

  鲁镇宾馆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地方不同。晚上下班的工匠们喜欢花钱买铜,买一碗酒,加上八角或小菜,慢慢品尝。这篇文章也描述了饮酒的氛围:穿着短衣服的顾客站在门口,喝了几杯,而穿着长衣服的顾客则进入旁边的房子,慢慢坐下喝酒。读完这篇文章,我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知道这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服的人大多是下层社会的`穷人,穿长衣服的人大多是富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迂腐而贫穷。虽然他还是一个学者,但他多次得不到一等奖,最后他很穷。即便如此,他也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人。虽然他的衣服很破旧,但他总觉得自己以前是个有钱的穷书生。

  孔乙己的字写得很好。他可以替别人复印,勉强维持生计。但是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什么也不做,只喝酒。不到几天,连拿着书、纸、笔、墨、砚的人也一起消失了。没有人要求他抄写几遍。

  更重要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他点了一盘八角豆喝。一群孩子围住孔乙己,他给他们吃了八角豆,一个接一个。吃完豆子,孩子们仍然没有散开,眼睛盯着盘子。孔乙己慌了,伸出五指盖住菜,说:“不多,不多!它有多重?并不多。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鲁迅先生用温和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孔乙己这个贫穷、乖戾、迂腐的人物。

  在故事的结尾,孔乙己的结局是这样叙述的:中秋节前两三天,店老板正在慢慢地结账,忽然说:“孔乙己很久没来了,还欠着十九个铜板呢!”一个酒鬼问:“他是怎么来的?”他得到了折扣。”

  “他还在偷东西。这一次,他头晕目眩,就把它偷到定居家里。是从他家里偷来的吗?”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首先,我写作,然后我战斗。午夜之后,我得到了折扣。”

  “然后呢?”

  “谁知道呢?也许死了。”

  中秋节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初冬时节,有一天,店主正在招呼客人,只听见有人说:“温一碗酒。”声音虽然很低,但很熟悉。孔乙己正坐在对面柜台下面的门槛上往外看。他的脸又黑又瘦,身材走样了。他把腿交叉起来,在下面垫了一个香蒲袋,用草绳把它挂在肩上。“孔乙己?你还欠19英镑!店主说,孔乙己回答说:“这里……”下次付清吧。这是现金。这酒很好。喝过酒后,他慢慢地走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他可能已经死了。

  孔乙己让我觉得可怜可笑,但他悲惨的人生和悲剧性的结局无疑是那个时代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那个时代的特点是丛林、冷漠无情、愚昧和封建。鲁迅先生,我们伟大的文学家,用他犀利的语言和犀利的笔触,鞭挞和讽刺当时的丑恶现象。让我们了解当时的社会现状,也鼓励我们的祖国新一代不要忘记国耻,努力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7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我”在一个酒店所遇到的一些有关孔乙己的故事。

  有趣的是,鲁迅在他的多篇小说中提到咸亨酒店,而今这家酒店在鲁迅的故乡浙江已是非常有名了,是该省非常著名的老酒店了,许多人说去绍兴就一定要在这家酒店住一住,中国人中读过书的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个酒店的,可谁知它今天竟发展到如此地步了,也许多半是沾了鲁迅的仙气吧!如果我工作后有时间是一定要去这家酒店住一宿的,兴许能体味到一点鲁迅的气息。

  读书年代,学了这篇文章,记得的只有一句可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那时候在下课的空闲时间里,我和同学经常喜欢拿这句话来互相开一些玩笑。我想当时我没能从文章里学到些有价值的东西,却熟能生巧地把这句经典的话沿用了十几年了。

  现在重读后,感触很深。我想鲁迅的文章中有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看不透,而这篇《孔乙己》算是非常好懂的了,作者的写作意图比较单纯,没有很深很复杂的内涵藏在文中。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人物,一方面对孔乙己这种思想腐朽而且潦倒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加以批判,一方面通过对冷漠麻木人们的讽刺来讽刺批判腐朽的封建社会。

  孔乙己的特征主要有:

  1性格上,好面子,庸懒,思想腐朽。

  从文中几处可以看到,如酒店的其他客人说他偷了何家的书时,他辩驳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书和偷书实质上是一回事,可到了他那里,倒还分出这种可笑的差别来,实在是腐朽至极。还有,别人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他又立刻加以辩驳,而且每次都满口之乎者也,文绉绉的,但他的这些话并没有让客人们手到丝毫困窘,反而成了他们的笑柄,一齐“哄笑起来”,于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2生活上,贫困潦倒。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居然一件长衫穿了有“十多年”,而且脏了不洗,破了不补,冷天里也是那么一件薄薄的长衫,且不说衣服要怎么质量好、怎么华丽,且不说他人有多懒,他竟然没有钱去买一件换洗的或御寒的衣服,他一旦有了钱,就来咸亨酒店喝酒了,而且时常要欠着酒钱,实在令人感到可悲。

  从文中看,孔乙己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经常偷别人家的东西,又经常因为去偷被发现而遭打,屡偷屡发现屡打,偷技未免也太差了,从这也看出他这人也是比较愚蠢的。没有正经的固定的工作,不认真地去想法谋生,却低贱地充当一个小偷,品性差而又没有志气,根本不值得可怜。

  这一出出不仅是人生悲,家庭悲剧还是社会悲剧,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使我们不完善高考,其实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他们的教育制度就做的很好。对于大学他们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这样一来不仅能源学子们得大学梦,还能让学子们能学到更有实际意义的知识。

  孔乙己本身被赋予了一种悲剧的命运,最终也只有一个悲剧的结局。

《孔乙己》读后感8

  一曲悲歌有笑声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直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后来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后感9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近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读后感10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孔乙己》读后感11

  鲁迅的笔下,活跃着一个迂腐寒酸的文人——孔乙己。人们笑了他几十年,也感慨了他几十年。

  人们有时不免仰天长叹:“科举制度究竟残害了多少人?有多少孔乙己似的悲剧?”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谁都想:挨过十年寒窗,有朝一日能够扬眉吐气,光宗耀祖。科举制给人们带来了升官的希望,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的挣扎。曾记否,古时的范进,从年轻考到白发,屡考不中,屡败屡战,偶然成名后喜极而疯,又是多么不正常而又正常的事。继而,又出现了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之人---孔乙己。”他在心底种满了功名的野草,经周边的风雨吹打,愈加疯长了。对于他的爱慕虚荣,迂腐可笑,世人总是鄙视奚落,哪有人体谅他内心的悲苦。虽然封建社会这样的多余人不只他一个,但在孔乙己身上都可观出他们的影子。孔乙己是他们的浓缩,孔乙己的悲剧是对科举无声的抗议。

  偏偏,孔乙己不知自己的处境、地位,奢求那些可望不可及的地位,常想着能够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将死尚不觉悟。目光高高在上的他不愿沦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也不可能成为丁举人这样的幸运儿,只有当一个怪异的科举弃儿。他没有想到,自己所热衷的科举在蚕食着他的思想,蚕食着他的躯体。

  大概,他算是一个科举狂吧。不愿放下架子,不愿脱下那唯一的长衫,不愿失去“自己是读书人”的信念。

  殊不知,古今多少“科举狂”,但同时,也有清醒的另类派。《儒林外史》不愧为我国古典讽刺小说的精品,可传世名作竟出自屡考不中的吴敬梓手中;蒲松林名落孙山,居于茅房,在清贫中写下了《聊斋志异》,流芳百世;科考无门、举酒常赊的曹雪芹用坎坷一生写下了中国现实主义小说的绝唱《红楼梦》……所以,科举既培养了房玄龄、包拯、范仲淹、苏轼、欧阳修等这样的良相名臣,也有范进、周进这样的考虫,更有像孔乙己这样满口“之乎者也”社会的多余品。而真正的学之大者是吴敬梓之类有学问有清醒的头脑,在看清科考的本质之后,虽然科考无名,但脚下有路,积极另辟蹊径,昂扬执着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杰出贡献,而青史留名。中毒颇深的孔乙己,真正成了古人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不理解:科举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应该用自己的所长,积极投入社会,打开自己人生的新局面,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呢?应知道条条大道通罗马的道理,只要你自强不息,谁也不敢小瞧你。

  孔乙己热衷科举,终被淘汰。如果他找准位置,耕读治家,又将是何番情景?试想就是诸葛亮似的卧龙在出山之前也是躬耕陇亩,何必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何必脱不下那又破又旧的长衫?识时务者为俊杰,应该是我给孔乙己们的忠告!

《孔乙己》读后感12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译文描述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时常来咸亨酒店喝酒,在旁人看来是十分无用的知识他却把它看作是一种本领、特长还感到很满足却也因此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孔乙己也最终因为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而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住打断了双腿,在极度的饥寒交迫的困苦环境中痛苦地死去。

  鲁迅先生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因此而穷困潦倒的下层读书人——孔乙己,而只有少数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困难重重的科举考试爬上他们梦寐以求的统治阶级地位。然而孔乙己“身材高大”,他完全有能力放弃科举另谋出路,有能力去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好高骛远不愿意去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干起,从苦活累活干起,他把所有的当官希望全部寄托于科举考试,可是他并不知道科举考试也是相当严苛的',范进几十年如一日参加科举考试直至54岁中进士,自己却被过度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疯子(半疯半癫)”的人。况且孔乙己也是一个“穿长衫的人”,他可以开一个私塾,“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教教孩子们读书也可以养活自己,这一形象刻画出他是一位“读书人”,虽然贫穷但是放不下“读书人”身份的架子,不愿和底层工人为伍,他看不起那些底层工人,但是他也无法往上攀登,形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也因此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中层”读书人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文中提到孔乙己兴致勃勃的给“我”讲授“回”的第四种用法,虽然“我”不以为然但是他却讲的津津有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待,这也是十分可笑的,一个十足的书呆子,现在谁还需要知道“回”的第四种用法呢?真是太可笑了。

  孔乙己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名落孙山并未考中最低级的秀才,连替别人“抄书”的工作他也放弃了,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最终迫不得已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打断了腿,死在饥寒交迫与痛苦之中,这也看出当时的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是多么冷漠,“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形的牢笼,一座恐怖的集中营,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只有死亡可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同时他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古代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它使一个高大的男人迂腐可笑沦为了一个不会营生、好吃懒做的读书人,封建专制的迂腐和可笑也通过孔乙己的不幸体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读后感13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

  “后来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后来呢?”

  “谁晓得?许是死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14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一篇课文,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

  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最后被丁举人打到残了条腿,掌柜和酒客之间用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语气谈到被暴政压迫的孔乙己,让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应有的打抱不平和关心,丁举人的暴行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周围的人们如同习惯了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

  当孔乙己用手艰难爬到酒店要酒喝时,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钱,如同被钱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后掌柜又用平常一样的调侃的语气笑着说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却没有像平时那样辩驳,却如同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不要取笑!”紧接着掌柜说道:“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则轻声说道:“跌,跌……”掌柜不愿意给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抹杀掉孔乙己仅有的一点尊严……从这些,鲁迅深刻地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谢谢大家......

《孔乙己》读后感15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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