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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乡土中国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土中国读后感1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这乡土社会,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
是的,于留在老根的人而言,这块土地自然还是家乡;于负起锄头另辟新地的人而言,这块土地就成了故乡。
这颗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从此有了牵绊,念念不忘要叶落归根,总期待着有一天能牵儿携女,能“少小离家老大回”,哪怕“儿童相见不相识”,哪怕自己“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可是,故乡终究不是家乡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天真,也会引发自己“知家中有阿谁”不的`恐慌。回到故乡,虽然还有“白头宫女”的同龄人能一起“话玄宗”,终究会发现,自己已经是客人了。虽然偶尔会有“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时刻,但是自己也清楚,这是回不去的故乡了,家乡,已经成为回不去的故乡了!
是的,种子,一旦从老树上吹出去,找到土地扎下根来。老根,就成为自己的一个精神图腾,时时仰望,而无法回头了,毕竟,自己,也成为了儿女的老根了,毕竟,也逐渐会有重孙玄孙来此处寻根了。此刻,纵然天才如祖籍碎叶、幼居四川的李白,也只能在吟唱“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中客死当涂,无法叶落归根。究其原因,恐怕也只能喟叹一句“回不去的故乡”了。又或者富贵如刘邦,也只能在“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悲歌中从故乡丰沛回到长安,溘然长逝,葬于长陵。再如刘邦的对手,那位说出“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的楚霸王项羽,人生的最后也不还是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而自刎于乌江口?
如此说来,故乡,又凭着什么样的精神力量,能牵惹着我们中国人的万千情思呢?
故乡,是紧紧牵扯远走高飞的游子的那根线。紧紧地牵扯,让我们所有的游子环绕着村口的老槐树飞出大小不一的同心圆。是的,你没有看错,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心里扎了根,有了故乡,无论走多远,无论成就多大,我们都无法斩断故乡的这根线,我们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关心故乡,回报故乡。无论飞得多远,成就多大,故乡都会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精神图腾。想想以陈嘉庚为首的南洋华侨们的毁家纾国难就知道了。想想钱学森的奋不顾身毅然回国就知道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3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差序结构一章,将中西方社会结构比喻为一捆捆柴与一圈圈水波,具体、生动、形象。他这样写到:西洋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都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俗话里有“一表三千里”,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逾推逾远,也逾推逾薄。这样的描写恰如其分、仿佛一捆捆柴和小石子丢在水面上推出去的一圈圈波纹杳然眼前。柴与柴之间是独立的,有一定的距离,一圈圈的波纹彼此相连,牵一发动全身,所以费孝通先生又这样写到:在他们(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尽管已经全然没有以前那样完全,但这种长期形成的习惯,拉关系,走后门却全然不像礼俗一般被打破,相反,在某些时候是愈演愈烈。我想这也是中国为什么自古就流行、强调考试的重要性了,因为只有考试才来得公平些、正当些。
在这种人情社会下,形成的常态是凡是都要找关系,讲交情。做手术要找关系,期望手术能做成功,更怕剪刀、纱布留在体内;小孩上学要找关系,期望老师能重视孩子,包括安排孩子座个好位子;做生意找关系,期望证照能办理得快些,花钱少些;甚至买东西有时候也要找关系,期望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以上种.种,不胜枚举。作为法律人的法官同时也是社会中的人,在这种找关系、走后门成为习以为常的时候,法官如何在这样的人情社会独善其身,不受这些人情世故的干扰,真的很难。所以我想为什么在中国不是规定法官独立办案,而是规定法院独立办案,是否也是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我想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同时,其实也是个势力的社会,抹不开面子可能的违法行为会导致法官资格的丧失,如果没有这个光环,以己为中心的一圈圈荡漾开来的波纹也会因这个光环的丧失失去原有的牵连,小石子也就不像以前那般可以激起一圈圈的波纹,亲戚朋友也会纷纷远离你,如果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不如守住法官的名声,保持一份原来的宁静。
乡土中国读后感4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5
在谈论现代社会时,《乡土中国》的一个重要观点:按需行事。这是否意味着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安排时间和资源。然而,真正的现实生活却并非费先生想的一样。
现代社会存在着不同的物质诱惑和精神压力。人们面临着无尽的购物选择、社交媒体的纷繁信息,以及繁忙的工作生活为人们的日常陡增了社交、生活的压力。这些外界因素不仅使我们难以准确判断自己的真实需求,也让我们经常陷入盲目消费和追逐潮流的怪圈。我们往往被市场营销和广告所影响,买下了许多我们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现如今,信息化时代,我们被许多的短视频平台包围着。在这些平台中,满满都是直播带货的主播。这些主播们为了赢得利益,常常用着看似优惠的价格和折扣来吸引用户。在大数据的“巧合”之下,某位消费者刷进了某位主播的直播间,伴随着主播激昂的语气及多多的“优惠”,消费者逐渐迷失,购买了看似有用实际上并无用处的东西,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真正按需行事?
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导致了“竞争”的心态蔓延。人们常常通过攀比物质拥有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断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很难找到真正的需求和愿望。我们经常以为我们需要更多的金钱和物质来满足自己,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被社会舆论塑造的假象。比如说:我很喜欢骑行,骑快车时风在脸上呼啸而过的凉爽、突破自我的'快感都是我所喜爱的,在心里我需要这份快乐,但是它不能给我带来在这个社会生存所需要物质----也就是金钱。而我则只能不断的压缩压缩再压缩我的骑行时间来进行一些我并不喜欢的工作,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关注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而不是盲目追求外在的成功。
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高效率也对按需行事提出了挑战。尽管科技的进步使得我们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信息和资源,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过载和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人们往往被迫从事他们并不喜欢或者并不真正需要的工作,以谋生或追求社会地位。就好像:一个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多年以来滴酒不沾,也没有陋习,但当他们进入单位,常是为了应酬、讨好上司而做出从前不会有的行为,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选择受限于外界的压力和约束。
揆诸现实,现代社会真的按需要行事并不容易。我们需要面对外界的诱惑和压力,认清自己真正的需求,并有勇气坚持自己的选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安排生活和工作,达到身心平衡、内外统一的状态,追求真正按需要行事,按需要满足自己的舒适生活。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讲究长幼有序,为什么故土难离还要落叶归根,为什么是礼俗社会,为什么是熟人社会,为什么乡间重语言不重习字,为什么攀交情重关系不重权利和契约,为什么会形成单系(即父系)亲属原则,为什么这样的社会是皇权的发祥地,等等。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均有解读。
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很多日常社会现象思考,直击现象中蕴含的本质,并智慧地从本质中发现了规律。《乡土中国》在1947年出版,但这种观察方法和思考方法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一惯性,乡土特征在现在仍然存在,理解这些特征,对分析现今社会现象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这本书内容很多,乡土内涵也十分广泛,下面我想主要从法院解决纠纷职能的视角出发,以五个问题为线索,简单介绍本书的部分内容。
一、乡土是什么
说到乡土社会,乡土性,我们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印象,比如人情关系,家族制和家长制,熟人社会,礼治等等。这都是乡土的表现。我们在有一个这样的初始印象的基础上,在下面的思考中,可以简单地将乡土社会代入为农村,现代社会代入为城市。
二、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
谈及此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无讼”“厌讼”。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社会,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师之惰”,儿子做了坏事,父亲得受处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就成了一种羞耻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由德高望重、读书知礼的人主持调解,先把被调解的双方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里的脸”,教训一番,有时候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这样的做法十分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审案子的根本目的是使案件不再发生,乡村里的调解就是以此为目的的教化。
三、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之别
中国社会在发展和改变,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吸收了很多西方观念和规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有什么差别?原因是什么?
乡土社会里人是不流动的,是扎根于土地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以血缘为纽带,以夫妻关系为横轴,以父子孙关系为纵轴,以礼治为主要手段。现代社会里人是流动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是因完成某一项社会任务或目的结合在一起的,以契约为纽带,以法治为主要手段。刑罚的用意不再是“以儆效尤”,而是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民法也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比如合同关系中,一方违约,我们不能说他不讲诚信,没有教化,只能说他在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中选择了后者,可能因为后者对他来说利益更大。再举一个例子,妻子通奸,丈夫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通奸并不犯法,但故意伤害却有罪。这可能导致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坏人,在乡间为非作恶,法律却还要保护他。费孝通在书里有这样一段话:“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如果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上面谈到,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扎根于土地的,现代社会是流动的、契约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事案件中,婚姻、继承、物权、侵权等纠纷更具有乡土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保险等商事纠纷更具有现代性。因此,强调调撤等非诉解决方法,可能区分不同的纠纷类型会更具有社会性的意义。
四、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方式可能存在不适之处,但那是70年前的状态,现在很多农村农民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更何况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已经融入到现代契约社会中去。那么第四个问题,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可以限定于婚姻家庭领域。
我在和其他法官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提到,他曾经到某较不发达地区任职办案,离婚率很高,很多人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回家了就办理离婚,他认为这可能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副作用,家庭容易破裂,不像乡土社会那么稳定。我倒是认为这恰恰仍然是乡土性作用的结果。
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是指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为其机构,生育为其功能。但在任何文化中,家庭总是被赋予了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尤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也并不只限于父母子的三角亲子结构,而是父系氏族结构,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这样的组织必须是长期延续的,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在这样的结构中,夫妻之间的富有激情的、易变的横轴是配轴,父子、婆媳间的稳定的、讲究服从的纵轴是主轴。这样的一种社群结构或者说生活习惯,落在刚才所说的夫妇二人外出打工的情形中,就可以解释为,纵轴缺失,仅依靠横轴支撑家庭的稳定,而横轴本身是激情的易变的。因此对于仍停留在乡土社会思想状态的农村夫妇,既没有纵轴支撑,也没有现代夫妻思想契合,富有责任感的横轴观,这样的婚姻破裂是可以解释的,很正常的。
五、《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说完了这几个问题,让我们带着思考回到第一个问题,乡土是什么。从本书来看,解释乡土社会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差序格局”。费孝通指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的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来源是宗教观念:人在神面前平等,且神对每个人都公道,所以道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无差别而人人平等的。这跟墨家所提倡的“爱无等差”是类似的。但中国乡土社会遵循的道德体系是根据儒家孔子提出的“推己及人”,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这种道德体系是有差别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所以称作差序格局。刚才我们提到的调解、教化是差序格局的体现,夫妻和父子的横纵轴是差序格局的体现。群己之界限,公私之分别,都蕴含在差序格局之中。我们很难给乡土下个定义,但可以说,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是作为潜在规则的礼治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读后感7
翻阅《乡土中国》的第一眼,我便被"土”所吸引。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对此,我很是赞同。自古以来,中国人的血脉中便有恋土情结。从传说女娲造人到成语落叶归根,处处都围绕着土——乡土是中华文化中的重要底色。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写道:“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的箱子里一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
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世世代代的农耕民族对土有嵌入骨髓,血肉相融为一体的情愫。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有土,他就能种菜。这话不假,就像陈心想教授说的,“在城市里,你能看见阳台上有人种菜种辣椒”,人对泥土的珍重都被自觉带到了城市生活方式中。泥土在中国人眼中极其珍贵,可以说中国的土地文化博大精深,中国人的恋土情结根深蒂固。中国人不仅把土地当作孕育生命的母亲,也把土地看作是生命结束后的归宿。土是中国人心中的一份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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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社会是乡土性的具体生活表现。人们习惯着群居生活,土地是根本。这种聚落型态也深刻影响着中国人交往观念,使之特别重视邻里关系,有这样一句话:远亲不如近邻。这种深刻的地缘情感深深烙印在中国人心中,就像温州人始终坚信,“一人带一人去,一家带一家去”。这种情感让他们把很多同乡和产业带到世界各地,将生意做到了全世界,成就了“温州人”的名号。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每逢春种秋收,都会互相协作帮忙,使生活变得便捷,富有温情,这是熟人社会独有的景象。与此同时,熟人社会也给人们制造了弊端。过于熟悉,有些话碍于情面无法直说。熟人社会带来了腐败和不公平的现象很是普遍。费孝通说:“熟人社会也存在着利益运输的问题,往往只有关系好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这就是因为熟悉而使利益只流通于少部分人中,不能实现集体共享利益。这给社会带来了弊端,阻碍了时代的发展,让国家进步缓慢。因此,熟人社会的现象需要改造。
费孝通先生借乡土社会的讲台研究乡土社会特点。《乡土中国》很好地展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让我们对中国社会有了新的理解——土是中国人的魂魄,改善熟人社会,将会让中国精神达到一个高峰,进而实现国家全面的富强。
乡土中国读后感8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读后感9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中国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中国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平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次云南,也提到了很多次云南的呈贡,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有熟悉感,有陌生感,作者笔下的乡村,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乡村,有本质上的相同,也有形式上的不同。因为书中的论文及所涉及的调查大多在五十年代左右,距离现在过去了太多个日新月异的年头,不过,作者很多关于农村建设,乡土工业的建设似乎在今天看来,得到了实现,说明作者的调查的问题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同时提出的解决措施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中国,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乡土中国》这本书只有七万多字,倘若是小说,约莫半天的时间便可读完,但是这部社会学著作,我读了一周仍感觉似懂非懂。初读时,感觉十分晦涩难懂,像我这种偏爱小说的人读起这种社会学的书是挺难继续读下去的,但是多读几遍,揣摩一会,越发感觉有兴趣了,难懂的文字也明晰起来。
费老笔下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中国的特性。
费老的文笔平实质朴,深入浅出,没有华丽的辞藻,用最朴素的文字便能描绘出深刻的道理。单单读书,只看文字,读起来是单调晦涩,但是将现实联系起来,想想自己认知中的乡土社会,再看文字,就会感觉文字仿佛都活跃起来了,真切感受到了费老笔下的乡土中国。
有些城里人会说乡下人土气,这听上去像是自视清高的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但也不无道理,费老在《乡土中国》中第一篇便是对乡土性的描述。乡下人将种地作为谋生手段,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加上农业不像游牧可以随时迁移,靠农业谋生的人是很难流动的,这样也就不免产生了土气。
全书我感受最深的便是费老对于城里人认为乡下人愚笨的看法,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此观点只有浅薄的认识,仅仅认为乡下人不是就一定愚笨,但却说不出个实在原因。拜读了《乡土中国》这篇社会学著作后,我才真正理解。从一方面讲,城里人嘲笑乡下人愚笨,连汽车都不会避,但这并不能成为乡下人愚笨的理由。乡下人到城里遇到汽车手忙脚乱不知怎么躲避才好,这是因为在他之前的生活环境中没有汽车,他没见识过,自然不知怎么避,就像城里人到乡下连赶鸡种地都不会。更深层次来说,城里人认为乡下人愚笨多是因为乡下人目不识丁,身为知识分子自然认为文盲不如自己聪明。费老对这一观点又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文字的出现是因为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人们之间不能当面讲话,便用文字这一形式来代话。在乡下,人口流动少,乡下人都是在一个村子里长大,一个村子的人都是熟人,都能天天见面,也就不需要文字了。城里人生活需要文字,但在乡下文字不是必要的,乡下人不学它,不是学不会,从这个角度自然也不能说乡下人愚笨。
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稳定,人口流动性小,文化稳定,生活是一种传统的方法。正是在这种特性下,乡土社会中左邻右舍非常熟悉,他们之间知根知底,相处自然和谐,少有隔阂。也因此产生了费老在文中所述的`礼治秩序、长老统治和无讼等这些乡土中国独有的特点。
要想了解中国社会,费老的《乡土中国》是必读的,几万字的文章展现了一个社会的特点,从乡土社会的本色到差序格局再到长老统治,还有对社会变迁的描述,费老多角度的对乡土社会进行探究,深刻描述了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这本书具有深刻的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文字饱含深思,使我对乡土社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牵起了我淡淡的乡愁,在我的学习生涯留下了浓重墨彩的一笔。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讲的是咱们中国最基础的乡土文化,是每一个乡土中人所熟知的却未能构念出来的东西。很多东西说的恰到好处。也许大家,才有这种魄力,对自己的研究和看法可以用自己新造的词汇、概念进行解释。整本书行文逻辑缜密,从家到社群,个人到家族,行为到权力,都有着一整套的逻辑体系和行文脉络。不得不说,此书值得阅读。尽管里面对乡土中国解读有的部分在现在来看是不完全贴切的.。但是,瑕不掩瑜,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等一系列新的概念,都让人耳目一新、醍醐灌顶。
老师在评此书时,提到一点是他觉得作者有点“偏袒”、“护短”的异味。我整篇读来,觉得并不是这样。作者对于每一处所谓“护短”都有给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解释,并且在关键出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反对文字下乡),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这没问题。
这里我要说的是作者对于有些概念或问题的解释有点牵强的感觉,所举的例子也有不甚恰当之处。也许是我才疏学浅,没能明白先生的准确意图。这一评价尚作保留。
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视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在我看来,土气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恰恰相反它表现了乡村人的淳朴,善良。至少不会像城里人充斥着勾心斗角、为了自身的利益尔虞我诈。自以为穿上了名牌衣、名牌鞋、背著名牌包就高人一等。带着有色眼镜看乡里人,用土气乡巴佬之类的字眼讽刺他们,甚至是一种嘲笑的态度。特别是近年来大批的农民进城搞建筑,即所谓的农民工。他们起早贪黑、一砖一瓦筑高楼大夏。大厦完工后住进去的是城里人,他们只拿到自己凭苦力赚到的工钱。城里人的娱乐场所、娱乐设施也是农民工的杰作。试问城里人在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农民工的辛苦,并反省自己对待农民工的态度,是不是会有一点惭愧呢?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人是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第十四节从欲望到需要中描述的乡土社会非常简单,人们只需要靠经验、传统去生活就够了,每个人的欲望常是符合人类生存条件的。因为是乡土社会,社会变化的速度非常慢,环境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人们面对的问题大同小异,生活方式也大致相同,所以由祖祖辈辈不断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人们是非常重要的,它就像是指向标,指引着人们一步一步前进,它已经为人们规划了人生,普通平凡的村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沿着这条路径走,绝对是可以安稳度过一生的。那么可不可以说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欲望是符合实际的,它与现代社会人们口中的欲望不是一个性质呢?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名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作者后我的认知让将其确定为一本高深的教研用书,但通读以后才知晓它是一本逻辑严谨、文章通俗易懂的社会学小册子。看到“乡土”的字眼,会让我把它完全定性为乡村研究,但其实它是对中国乡村及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的剖析。全书表达的观点是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稳定的熟人社会。为了能够较好的把握书中内容,我把它简单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乡土中国的社会特征、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乡土中国的社会治理。
了解一个国家先要了解其政治体制,了解一个社会当然也要了解其社会结构的构建,作为乡土社会最核心的东西,我想把它写在最前面。
谈到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一词来概括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他讲西方社会组织结构是“捆柴”样式的团体格局,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界限分明,责任分明;“差序格局”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投石水面后形成的波纹中心,波纹层层向外推开与他人产生关系,这就产生了社会关系,而每个同心圆波纹就是我们的亲属关系,这是由血缘关系来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实质上是私人关系的发展,作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发散式发展关系,是十分容易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破坏关系的连接,这便需要强有力的纪律来管理,最好的方式便是约束波纹中心的个人,所以儒家搬出了“克己复礼”的说法。
在“差序格局”中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便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关系,由于“差序格局”有着极强的.伸缩性,所以这个“家族”既可以小到一个家庭也可以大到一个氏族。每一个“家族”是需要维持和发展的,需要一定生产效率来促使其绵延,“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男耕女织,各自搭配,纪律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关系的维稳。“纪律排斥私情”,中国人的感情文化中的矜持和内敛与此有着很大关系。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激发着双方的探求欲望,男女双方感情激动破坏以血缘基础而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浮士德文化”,而乡土社会追求稳定发展的特性,不容许有任何破坏这个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行为的出现,因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乡土性,中华民族就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我们的历史仔细嗅来也有着乡土气息。过去几千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我们都是从土里谋生的,农业社会基础下一个个王朝进行更替。农业社会的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乡土社会下人口不会产生太大的流动,而且人们聚村而居,这种有机的聚集行为形成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稳定的状态可以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可以“生于斯,死于斯”,建立家业世代相传,可以有固定的农业税负和劳动力维持王朝的运转,因此形成一系列章法维稳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极其重要。
全书中提到最多的便是“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礼治”,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维稳社会的正统思想,所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划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在社会界限的模糊性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我们只能严于律己,“克己复礼”,并通过社会关系来“推己及人”。礼治成为了乡土社会中唯一的治理标准。社会的维稳需要礼治,礼治在稳定社会中才能生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等俗语便说出了礼治的方法在于社会经验的传授,在于教化人们服从已有的道德和行为标准。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种教化具有强制性的,是以抹杀人的思想和人性为基础的,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仁义道德”拒绝男女双方的接触,拒绝孩童有自己的判断,拒绝超前性的思想出现,“吃人”的字眼侵蚀普罗大众的思维,泯灭人的原始欲望。仁义道德就像一座围城将大众牢牢束缚其中,满足他们的欲望,拒绝他们的需求,维系着社会关系,维稳着社会架构。人的成长离不开最基本的乡土性以及熟人社会,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土社会中人是相互沟通彼此合作,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更好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一旦和他们建立了熟人关系,则更容易和他们进行沟通更容易敞开心扉进行交流,社会工作者和村民快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农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把握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的性质,从基础层面影响着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用本土化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在吸收外国有利于中国国情的部分,必须进行本土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工作者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为已经习惯了现代文明的当代人,诚然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社会为何会持续,几千年之久,但“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并且我们当今的社会有着些许遗风。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乡土中国”的环境也在慢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取代“礼治社会”,社会的组织形式也随着土壤改变发生改变。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面对这一部学术性巨著,虽费老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解释了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但第一次接触这类读物的我们,过程无疑是艰难的,但在这样艰难且充实的过程中,读完后的我们心中无不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当然上文仅是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感受最深部分的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无不惊异于费老先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的精神。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进行深刻剖析,无疑对社会学及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们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更是费老那敢于探索的精神。我相信,有机会我还会将这本书再精读几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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