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时间:2023-03-07 19:06:16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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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1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飘》读后感2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飘》读后感3

  这个两个星期我把《飘来荡去》这本小说的原版和网络版都看了几遍,我个人更倾重于原版的结局,网络版中的结局很平常,很多电视剧、小说、电影都是这样,主人公为爱搏斗,然后不幸去世。但是原版的结局看了让人很伤心,所以在这里我只对原版小说进行剖析。

  全书看完了,我有很多疑问和想法,虽然我没有哭,但内心被楚戈、林箐、小米等人缠缠绵绵的爱所感动。人物的各方面我就不介绍了,因为网上很多篇文章都有写,下面我就写一写我的看法吧。

  当我看到小米背叛了楚戈,而楚戈却因为他的不忍心没报复小米时,我真的很高兴,楚戈真的是条汉子,我们这些读者肯定知道,小米是因为太爱楚戈了,所以她自己认为那样就是背叛了他,其实当时小米应该是最可怜的一个,她的离开,伤透了楚戈的心,也伤透了自己的心,小米为什么不去向楚戈说出事实?那时候楚戈是真的真的非常爱她,楚戈一定能够原谅她的,小米的选择显然是错了,她的离开,为下文作了一个伏笔,也使这篇小说有了这样的一个结局。

  作者在楚戈人生将要堕落深渊的时候,给了他一道曙光,安排了一位天使,一位集可爱、温柔、善良、美丽于一身的女孩——林箐来拯救他,正是因为楚戈偶遇林箐,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丝的希望,他不断地追求着林箐,但他在林箐面前总觉得很自卑,他觉得自己的龌龊配不上林箐的圣洁,但正因他也是一个对兄弟、亲人和女孩子都非常善良的人,并且作者让林箐在侧面——网络上以一个网络情人的身份来了解楚戈的内心,所以林箐接受了楚戈的爱,因为,她也爱他。

  读到楚戈于林箐在楚戈故乡的草地上散步的时候,我心里很感概万千,林箐把自己的初吻给了楚戈,并且为楚戈而舞,唱出那支《雪中莲》,楚戈说得很对,林箐就像一朵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那一刻,我也希望他们的爱情能够永远,两人能白头偕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可是,让我们都没想到的是,楚戈,他还没有忘掉小米。楚戈把那个困扰自己20年的梦告诉给了林箐,林箐可能也知道了,在楚戈的梦境中,出现了小米和雪儿,而她却未现身,楚戈这一生最爱的女孩就是她们三个,那个跳楼的女孩,可能就的是自己,她不敢想,她那时候已经深深地爱着楚戈,她不能没了楚戈,所以她才要提前结婚。我还记得,在林箐和楚戈结婚前,她要告诉楚戈一个能让他惊喜的消息,可能很多读者都猜到了,林箐是想告诉楚戈,她就是雪儿,游戏里的雪儿就是她。

  可是,世界上是没有最美好的,缘份、命运常常把人弄得飘来荡去,楚戈就在此时得知小米背叛他的真相,他就去找小米,并且原谅了她,还在不觉中要和她结婚,我当时真的很无奈,楚戈的心太脆弱了,太容易被别人感动了,楚戈当时竟然没有想到苦苦等候他回家的林箐的感受,我真的很想说:“楚戈,混蛋!”也许在我们这些外人看来,楚戈和林箐应该是一对儿的,或许只有林箐才能感化楚戈,但楚戈却背叛了林箐。林箐能不顾及楚戈的过去,和他在一起,并且多次帮助他,楚戈还在很多时候向林箐立下永不分离的誓言,楚戈竟然要林箐把这段爱恋当作一场梦,他还不知道,林箐已经爱着他了,爱得那样痴。楚戈始终无法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初恋,他可曾想过,他和林箐分手时,林箐对他的冷漠是装的,林箐是为了不让他为难,林箐实在太善良了,导致她赌输了这段爱情,林箐的`心里只有初恋,没有第二次相爱,她把爱倾注在楚戈身上,已经超越了刻骨铭心,超越的永恒,是那些无法想像的极深的爱。林箐在现实中无法拥有楚戈,她就想在网络上与楚戈相守,但是,楚戈又一次地伤害了林箐,林箐绝望了,她已经得不到了。看到最后林箐为爱殉情,跳楼身亡,我真的很恨楚戈,为林箐惋惜,但我不恨小米,她只是坚守着自己的爱情罢了,她没做错。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是身上,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应该选择谁?如果我是楚戈,我会选择林箐,小米应该成为他的过去,他应该珍惜现在。但有一点很困扰,小米怀了楚戈的孩子,这让人很头疼,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楚戈的最爱是林箐,并不是小米,当责任与爱情撞击时,他选择了责任,也不能全说是责任,因为楚戈也爱小米,只有没有爱林箐那样的深。

  作者用极其残忍的方法,把一位天使从世上抹掉,这也更符合故事的真实性,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有的,就只是一霎那。

  话已经说完,最后为这本这么好的小说配首歌——《爱情转移》。

《飘》读后感4

  刚刚进入六月,北方的天气一下就飚升到了三十度以上,转眼就迎来了端午节。大街小巷充满着节日的气氛,随处都能看到有卖粽子的。店家们一做一大盆,罢在门口,用冷水泡着,时而能看到有牵着小孩的大妈顺道给孩子买上几个,边走边吃,也是其乐融融。

  这个节日不像春节或中秋节那样隆重,但对于我来说,它一样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年的这个节日,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包粽子了。

  前几年时因为工作忙碌,我是懒得自己动手了,每逢端午时,我也会去超市里直接买几个粽子来吃。虽也是过节,但却是少了家人围坐在一起的趣味,没有了共同忙碌的环节,就觉的这粽子少了好多滋味一样。

  许多年了,我早已习惯了在这节日里豪不客气的享受父母亲给予的关爱。因为每年的这个节日,总是公婆早早的就包好了香甜的粽子给我们送了来,母亲也会大老远送来几个,让你感到一分特殊的惊喜。学着包粽子的情形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而吃粽子的情怀却更是令人难以忘记的。

  依然还记得自己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端午节是在好友小杨家过的,那感觉至今都令人难忘。杨妈妈是江苏人,很会包粽子,甜的、咸的,绿豆的,各式各样,包的好看,吃起来好香、好甜,一拿起粽子,就感觉到了家的温暖。

  后来嫁到夫家后,没想到自己又能吃到那些别样的粽子,那是大姑姐夫包的。每一年端午时,他都要包好多各式样的粽子,包好煮熟后,一大早会给我们各家送来。每年,我们都会心安理得的等着去吃那份香甜的粽子,当那用几片芦苇叶子包襄出的粽子香喷喷端到饭桌上时,儿子的谗相就可想而知了,粽子也成了每年孩子们最喜欢吃的食物,而大姑爹也就成了他们最喜欢的人。

  大姑姐夫过逝后,包粽子的任务就落在了公爹与婆婆的身上,我也逐渐尝试着包起了粽子,但总是没有大姑姐夫包的味好,每年端午吃粽子时,儿子总会念叨起他的姑爹,就会想到他包的肉粽子,大姑姐夫那勤劳忙碌的身影时时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粽子的香味就深刻地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之中……

  就是在那一个个小小的粽子里,让我尝到了南北不同的风俗,一点点的了解了婆家的习俗。更是从中体会到亲人们对我们的关爱,也从这小小的`节日中,感知到邻里之间传递的情谊了。

  自从婆婆说她想吃自己包的粽子后,这包粽子的任务就成了一件大事。糯米、红枣,葡萄干,这几样东西缺一不可,还有包粽子用的苇叶和马莲绳,我是连起了几个大早,才陆续将这些包粽子所需的食材置办了回来。

  最难办的莫过于是苇叶了。现在卖的苇叶,都是小贩或农户长途贩运来的,许多都用水浸泡着,等到了你手中苇叶就变了味,天热时就会馊的---。

  记得小时候,我们几个会跟着大一点的孩子们帮着家人去掰苇叶,那叫玩的开心啊。出了城,在郊外的一处水塘边,就能看到那绿茵茵的苇叶子。几个大点的孩子勇敢的跳下水塘,划开苇枝,一片片的将那苇叶薅下来,浑身划的尽是血道子,可从来也没有叫过疼,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摸上几条狗鱼上来,那可真是开心死了。爬出水面,找一处干净的地方,垒几块砖头,点上木柴,用木棍子将那小鱼挑起放到火上一烤,一群野孩子们吃的是津津有味,真是乐不思蜀了。

  不知何时,芦苇没了,水塘没了---咱也老了!可节日还得过,粽子依旧得吃!

  因为地域环境的差异,新疆的端午节是没有悬艾插蒲、赛龙舟这些精彩的重头戏可看的,唯独能看到的就是家家户户早起踏青,去郊外采集回来大把的柳枝,挂在家门口,也就起到了防虫、防百病的作用了。记得头几年在老宅院住的时候,每逢端午节,住在同一楼道的孙大妈就会早早起来,将柳枝采了回来,挂满整个楼道,亲切的对我们说:“你们别去采了,我给你们都挂上,大家一起平安吧!”看到这一切,一份特殊的甜蜜在心中荡漾着,不免生出许多感激之情。

  一个节日,一份真情,一段回忆,一点温馨。那些天真烂漫的快乐时光一去不回,飘的很远很远。母亲已经作古三年,再也吃不到她亲手包的粽子了,年迈的老公爹也离开了我们。还好,近来的端午节已成为一个节日,再忙碌也是有时间休息了。每到这个节日之时,小姑们会回来一起过节。全家人热热闹闹的吃过了,就在我的带动下一起包粽子,那小小的粽子经过不同人的手,大小不一,有的还“四不象”,但浓浓的糯米味裹着淡淡的粽叶儿的清香,伴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在屋里飘荡着,让这节日显得温馨而隆重了许多。

  节至端阳暑气扬,

  悬枝挂艾饮雄黄。

  凭歌一阕情思寄,

  且把青衣裹粽香。

  端午节,留给我们的不单是这美味粽子中一份思亲的感觉,还有那用小小苇叶包裹着的一份亲情、一份关爱,一份甜美难忘的回忆。简单的节日在这粽香中一次次飘然而至,又悄然而去,让人难以释怀,更让人回味无穷……

  端午节之际,祝愿大家身体安康!阖家幸福!!万事顺心!!!

《飘》读后感5

  《飘》这本书对我来说,也算是十分熟悉了,因为之前我曾看过《飘》改变的电视剧《乱世佳人》,我正是在看完电视连续剧之后,才产生了要看一下原著《飘》的想法。我走到书店之后,很容易的就找到了《飘》,这是一本世界名著,在哪里相信也买得到。买到《飘》之后,我迫不及待的回到家中,开始读《飘》。

  今天终于把《飘》读完了,米切尔写的这本书曾经风靡半个多世纪,现在在我看来,的确有它的独到之处。此书主要围绕主人公思嘉展开的,故事背景事美国的南北战争爆发前后。思嘉,一位年轻貌美的南方贵族。过着她原本奢靡的生活。开始时,因为自己爱的人艾希礼要和媚兰(一位相貌平平,无多大作为,至少思嘉但是时这样认为的)订婚,思嘉此时后悔没跟艾希礼表白。于是,趁着第二天的一场野餐将自己的心意告诉艾希礼,并希望艾希礼与其私奔。没想到,遭到拒绝。伤心之下,因为思嘉的任性,将自己的第一次婚姻献给了追求自己很久的那个斯文而又害羞的查尔斯,尽管自己对他没有什么感觉。因为南北战争快要开始了,当时的年轻男人都积极参军,查尔斯也不例外。因为担心男人们要几年才能回来,所以许许多多的年轻男女都匆匆结婚了。他们从订婚到结婚也不过才几天的时间,而在平常至少要三年时间。可是,天晓得,查尔斯并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因为患病死在行军的路上,思嘉自然成了寡妇。这一切来的或许太突然了,短时间内发生了太多的事,让思嘉承受不了,毕竟她才16岁啊。

  思嘉心有不快,便来到了亚特兰大的亲戚家来散心。当时为筹集军资,亚特兰大人民踊跃义卖(因为他们坚信南方一定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打垮北佬的,因为南方很有钱)但作为寡妇的思嘉是不容许出现在这种热闹的场面的,而且出门还要用黑色纱巾掩盖脸部,这对与思嘉来说是无法忍受的,毕竟她才16岁,年轻漂亮。哪能忍受如此的寂寞。她还是去了,这一去,便遇到了白瑞德(在前文的那场野餐种,他们就见过,其实,他是认清时局的少数人,认为南方必定失败。毕竟南方生产棉花而富裕,北方虽然不富裕但军工厂多。),有了他两在义卖种跳舞的事件,这一事件,在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白瑞德臭名昭著,他游走在被北佬包围的海防线上,将珠宝,华丽的衣物从外面运到亚特兰大来高价出售,尽管如此,他还是赢得了不少爱美女士的欢迎,毕竟女士们可以凭在些装扮好继续迷惑男士。

  后来,亚特兰大快要失守了,思嘉带着媚兰以及刚出生的孩子,与白瑞德一道开始逃亡,白瑞德在途中离开了去参军。思嘉心起怨恨,但还是奔向家乡塔拉。塔拉已经被北佬扫荡过了,回家的途中,死一般的沉寂,饥渴交加的他们终于到家了。才发现,家人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搬走,但母亲死了,父亲疯了,二个姐姐又病了,仅有妹妹和三没跑的'仆人在家。思嘉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坚强,再也不是那个花季般的少女了。明白了钱的重要性,开始了一段重建家园的故事。

  战争结束了,南方失败了,思嘉也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思嘉了,他的手变得跟农村的老妇人一样,粗糙难看。好不容易将自己爱的人艾希礼盼回来,留给她的也只是遗憾。接下来,沉重的赋税更令这个一家之主思嘉窒息,为了将税交上而不至于卖掉在塔拉的家,她决定去亚特兰大借。为了不被亚特兰大认识她的人看轻,她极力用华丽的衣物去掩饰,借钱无果后,她又以看老朋友为名探望白瑞德,她的窘迫被白瑞德看穿。伤心之下的思嘉偶遇弗兰克,知道弗兰克有钱后,便施计与其妹夫弗兰克结婚。结婚几天后,塔拉的危机解除了,自己又开了一家锯木厂。一星期后,白瑞德安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心中痛恨不已,因为白瑞德要比弗兰克有钱多了。

  思嘉做生意嘛,不可避免地要与北佬打交道(当时也就北佬有钱)。一个女人在外面做生意就已经不可想象了,还与北佬打交道,更令人民(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以及那些女人们)表示不满了。思嘉都假装没听见,因为她知道自己需要很多钱,生意反而越做越好啦。弗兰克与白瑞德天天混在一块,直到出事那晚,思嘉才知道他们参加了3K党的政治集会了。还好白瑞德提前得到了消息,才上演了一场逛妓院的闹剧,终逃一劫,但弗兰克最后还是死了。白瑞德终于向思嘉求婚了,思嘉也迎来了她的第三次婚姻。结婚后,他们搬到了新奥尔良,思嘉过着舒坦的生活,整天与那些上层人在一块聊天,谈心。思嘉张罗着建起了一座新奥尔良最豪华的别墅。但在完工后,仅有媚兰等人来贺喜,思嘉当时满不在乎,后来还真的不在乎了。

《飘》读后感6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以思嘉为人物主线而开展的由爱情—战争—金钱交错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反映了南方农场主的生活奢侈、我优越感强、级观念根深蒂固、对新事物发展的无知。缺乏抓住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盲目的狂妄自大,与至于他们愿意为保留封建农奴制流血牺牲,而不愿通过和平的改革,他们鄙视北方佬、南方下等胚子百人和野蛮的黑人。战争时期,只有在前线的战士们才正确的了解他方的前景不容乐观,其余的人都被蒙在军带带领人地美丽谎言中,以为胜利就在眼前。南方个个怀着高涨的主义精神,幻想着他们的队伍是猛水野兽就如战前所说的南方上等人能够以一个抵挡10个北方佬一样愚蠢之极。在军备方面,南方用的是已经被淘汰的武器抵挡北方先进的武器,这不是以卵击石吗?实际上南方是采用人海战术,用人肉筑成一道道防伪线,可惜兵源严重不足,很难在倒下的防伪线之前及时增添一道。南方战士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是用饥饿的身躯为主义而牺牲。所谓的主义只是无论演说家们对那些打仗的白痴喊出什么样的口号,无论他们给战争订出什么样的崇高的目的,战争从来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一切战争实际都是对于钱的争吵—瑞德·巴特勒。这就是引起南北战争最本质的原因。

  思嘉是《飘》的主线人物,她代表了旧社会的余孽如何在新社会中争取一片自己的立足之地。她有可恨之处必然也有可爱之处,她的手段令人发指,她的初衷让人怜悯。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妒忌心非常强和占有欲强、却没有眼力不爱思考的人,不得不承认她除了缺点之外还是有优点的。如战乱时期她失去父母的依靠后,毫无怨言地背上了养活13个人口的重担,做连家庭黑人怎么都不愿意干的田间劳活、为了保护家人财产第一次毙了一个北方佬。好多好多的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本应该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她本应该只挂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舞会中引起男生的拥护和他们调情,一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缓和期,让她一下子掉进了巨大的反差中,能有几人能承受得了,而她承受住了,那是需要一颗多么坚韧的心啊!她一直害怕牛,连最温驯的母牛她也觉得太凶了。不过,如今有那么多最可怕的事物摆在她面前,她就不能再屈服干那些小小危险了。这是对她勇敢的描写,面对一个迅速崩溃的就社会同时新社会制度又还没确立的混沌状态,要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丁点立足之地,靠的不是就社会里上等人的那套做法。只有勇敢地打破旧俗,又能灵活地投机取巧,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的冒险家才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思嘉正是这种人。

  正因如此,她闯出了自己一片小天地,为家人提供了庇护所。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爱,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爱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爱她的两个女性,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

  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精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爱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爱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爱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飘》读后感7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8

  《乱世佳人》又名《飘》,玛格丽特8226;米切尔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无数男女为之侧目,伤感,流连不已。这是一部出自女性之手的伟大作品,有着极为出色的艺术魅力。它歌颂的是高尚的情感,呼唤的是人性。这本书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一个暴发户的女儿斯佳丽和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功地塑造出一批栩栩如生的任务形象,。如相貌出众、敢爱敢恨的斯佳丽,温文尔雅固、守传统礼仪的阿希礼,贤淑端庄、心地善良的玫兰尼,粗犷豪放、具有独特处事哲学的巴特勒等。

  斯佳丽是美国南部一位富有的农场主的女儿,美丽、任性,充满了生命力和活力。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有着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和猫一样的敏捷。她也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女人的典范。在南北战争爆发前,想的不过是在舞会上穿哪件衣服可以最出风头,怎样才能让更多的男孩子围绕在自己的身边。战争爆发了,斯佳丽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在最困难的时候,她承受着失去最热爱的母亲的伤痛,面对着一个疯癫的父亲,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三个生命垂危的亲人,三个不知所措的黑奴,没有钱没有粮食,还有北方的军队时不时地来洗劫。在最艰难的关头,在人人都在怨天尤人的时候,斯佳丽没有倒下没有把时间花在哭泣与哀悼过去的'美好,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成熟的小麦一遇风就被吹倒,因为小麦干燥的,不会随着风势而折;而荞麦则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杆儿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随势低头了。风去了,它又抬头了……我们遇到风暴,难关来了,我们认为不可避免了,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着,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看过《乱世佳人》的人一定对这段话记忆深刻,这是饱经磨难的方老太太对斯佳丽的赞赏。“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斯佳丽站在红黑色的土地上,带着一颗从疲倦中苏醒的心,坚定地说出了这句话,昏黄暮色刻画出她倔强而又美丽的轮廓。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许多人知道她的名言:“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多少个疲倦恐惧却无人可依靠,大家的温饱都指望着她的夜晚,这句话是她惟一的安慰。她不想站在潮头风口,只想躲在一个肩膀痛快地哭上一场,再把生活的重担都交给他;可是天一亮,她又重新成为指挥若定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斯佳丽没有深植的教养与坚贞的信念作支持,全凭一腔对红土地毫无道理的深情和倔强的个性,完成一场一个人的战争。她本不敢,本不愿,本连想都没想过会与整个世界为战。这个女人的坚韧让人毛骨悚然:为了一句诺言,留在一座围城中为自己心爱的人(阿希礼)的妻子接生;母亲死了,父亲疯了,往日一呼百应的大小姐赤脚在荒地里为一家老小创土觅食;生平连袜子掉在地上都不曾自己弯腰捡过,却举枪杀死了闯进家园的北佬;为了赌气,为了塔拉庄园,为了生存,她先后嫁过三个男人,最后深爱她的瑞特也离她而去,她仍以她的那句名言支撑自己站起来去夺回一切。在斯佳丽的一生里,想要得到什么,就直接从最简捷的途径去拿;她贪幕虚荣,及时行乐,却从灵魂深处照耀出了责任的华彩。斯佳丽,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而《飘》从它诞生的一刻起,就必定是一座不可模仿,只供人仰望的华美坟墓,埋葬着逝去的时光与一个女人的奋斗人生。

  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我要想办法找回他(瑞特),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是的我们可以暂时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生活总是布满了荆棘和陷阱,四处危机四伏。可是,只要我们具备“斯佳丽式”的美丽心灵,荆棘会变成鲜花,陷阱会变成糖果。困难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慷慨馈赠,抓住并战胜它,生命的财富便是如此积累而来。

《飘》读后感9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惟一的一部作品。《飘》的出版让米切尔瞬间名扬全世界,让这本书成为世界经典小说之一。小说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书里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政治态度,以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淋漓尽致的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的母亲艾伦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不仅受到白人庄园主的尊重,也深得黑奴的.爱戴。

  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他英俊的容貌,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恼恨不已。南北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郝思嘉突然决定和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就这样,任性的她在半个月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郝思嘉瞬间变成了寡妇。艾希礼也上了前线,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小住一时散散心。1864年夏,北军直逼南方联邦的首府。亚特兰大被围困,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大多数人家逃离了亚特兰大。郝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她一心只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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