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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读书日记模板锦集9篇
一天又结束了,相信你会领悟到不少东西,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那么日记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日记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日记 篇1
《会唱歌的猫》里面讲的'是有一只叫二丫的猫看到聋哑老人再卖报,但是没有人来买,生意很清淡。于是二丫找到八个学“卖报!卖报!”这句话好去帮助老人,可是,二丫的的咽喉说不出话了,找了医生输了几天液才说出话来。过了几天,二丫终于学会了这句话。帮到那位老人,它非常高兴。
圣诞节那天,二丫梦到来到了一个病房,里面躺着一个植物人,他的女儿每天晚上给妈妈唱最喜欢的“鲁冰花”,因为她女儿天天要上学,只有才能唱,所以二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学会了这首歌。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看到人有困难要帮助人。
读书日记 篇2
英国学者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是最直接、最迅速地吸收知识的方法。而莘莘学子一心苦读,谈及读书,酸甜苦辣便会涌上心头。
读书自是“苦”字当头,古时即有“十年寒窗苦”之说,除了头悬梁、锥刺股者,更有凿壁偷光、映书以观者。读书虽有些苦,却也其乐无穷。读一本好书,或为之喜而付之一笑,或为之悲而感慨万千,细细品味,真是妙不可言。读文学历史如此,学数理化亦然。每遇难题,冥思苦想而不得其解,经学友稍加点拨,恍然大悟,顿感快乐无比。学术之精深、学友之情谊,让人不禁对读书更为钟爱。
读书的时间因个性、习惯等而不同,有人喜欢沐浴朝露清风早读,有人喜欢在午后或落日余晖中感受读书之趣,而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莫过于夜读。夜深人静,灯火阑珊,面对窗外点点繁星,扭亮桌上的台灯,手捧一本好书,轻轻翻动,实乃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一杯热茶在手,心便融入了那份淡雅的香气之中,进入了奇妙的书之世界,任由思绪在时空里尽情徜徉,分享书中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书是一片夜空,让我的梦自由飞翔,在书里,我认识了许多中外名人,了解到许多科学知识,更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正是在读书中,我们一天天长大。“养心莫如静心,静心莫如读书。”读书同心境有关。这是所有读书人的共识。雨天读书,心无旁骛,窗外,蒙蒙细雨飘飘落下来。这时,坐于窗下,摒弃一切杂念,捧读一本好书,在茶香与书香的相融交映里,你会感到一种别样恬静的人生。
我一直认为雨天是读书的佳日。如今暑意已去,于是开窗纳新迎雨。雨飘飘而来,轻灵动听,洗涤了浮躁的尘埃秽物,消除喧嚣的市井杂音,使读书有了一种怡然自得的氛围。“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有时燕子穿飞的窗外,从屋外树枝或淡淡的烟雨中不时传来几声动听的鸣语。春天到时,我和书的距离似乎更近了。感觉更加亲切。带着春雨的暖意,燕的呢喃飞进窗口,余音绕梁,别有一番诗情画意。这时,似乎眼前的每一个字都生动鲜活起来,书便读得更有韵味情趣了。
书,使一个人由无知变为渊博;书,给一个人正确的思想观点。读书,使躁动的心变得宁静;读书,使枯寂的生活变得润泽;读书,使贫瘠的生命变得丰富多采;读书,使平庸的`人变得多姿多彩。书像一壶浓茶,苦而微甘,而读书则与品茶一样,当耐下了性子忍受寂寞之后,那书中的丝丝香味就会慢慢地给你带来无尽的欢乐,永恒的欢乐。
读书,同样需要执著。王云五先生,家境贫寒,自幼失学,但是,求知的渴望却在他的心中生根。为购买一套百科全书,他做了许多苦力的工作,以换取薪资。他不断涉猎各方面的知识,最终成了一个饱学之士,发明了四角号码而受人敬仰。他虽饱尝了读书之苦,却因执著而获得成功。
朋友们,请不要因为尝到了读书的痛苦,而放弃读书最终的甜美,只要坚持,只要努力,读书便能引领你获得成功。有这么一句话:“含泪播种,必欢笑收割。”这用在读书中,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我想,只要勇往直前,我必能抹掉嘴角的一丝苦味,采撷诱人的甘果!
读书日记 篇3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在我的记忆中,我没识几个字时书便成了我人生中最好的朋友。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它,当时的情景清晰的记在我的脑海中。
妈妈叫我读:“天,地,日,月;看!这只小鱼的鱼头,像不像鱼字的角字头?”妈妈总会编一些顶有趣的故事来帮助我识字,这大大的开发了我对书的热爱。我渐渐从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到了能自行阅读了。从那以后,我便自己阅读一些连环画的书。一页只有一两行字,在那时我依然把它们读的有滋有味。什么《爷爷一定有办法》《我不给你》
等等等等。
可是这些比麻雀鼻子还短的东西渐渐不能使我满足了,我发现了一种更有趣的书---童话故事。,我结识了许多的'好朋友。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的小王子等。他们的命运常常让我牵肠挂肚,我不时的幻想和他们一起做游戏。他们让我领略了人格的魅力。
八岁那年,我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名叫《岳飞传》的小说,我深深的迷上了他,他把我带入小说中的世界,突出了岳飞之忠、秦桧之奸、兀术之横。这本书把人物勾描的活灵活现。我与书中人物融为一体,有时竟捧着书傻笑。它让我很早就掌握了许多修辞手法,对我的作文很有帮助,老师常常在班里范读我的作文。这一小小的荣誉,更加让我喜爱读书。
说实话,我上三年级就已经盯上了爸爸那本《三国演义》。可我刚一说,爸爸就说我太小,看不懂那种似文言的书。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爸爸才勉强的给我看。
于是,我便兴高采烈的捧起来读。里面的故事精彩极了!我读的有滋有味,什么“诸葛亮火烧藤甲兵”“草船借箭”“赤壁大战”等等。一字一句都融入着祖先的智慧与结晶。孔明神机妙算令我拍案叫绝!一次吃饭,爸爸让我给他讲几篇,《三国演义》的故事,我此举令他刮目相看。
以后,我去给他说要看《水浒传》他便不阻拦我。里面的人物情节我经常给爸爸说的绘声绘色,我的评价简直让爸爸目瞪口呆,这些半文言的四大名著不但没有阻碍我理解内容,反而提升了我理解古文的能力。
现在书更是与我形影不离,成为了我一生的伴侣。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在书中,其乐无穷;天文地理,尽在其中!
读书日记 篇4
今天才想起来开学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做读书笔记。
我买了一本很好看的本子,绿色封面,上面有一只小猫在喝水。怎么做呢?哈,老师说了,前面要空几张纸。我空了四张,准备数页数了,要把数字一个一个标上去,还要做个目录呢,一定要做的漂漂亮亮的!
我打开本子,空好了页数,就一面一面的写数字“1、2、3、4、5、6·······”我写完一面又翻一页,过了好久,才满头大汗的抬起头。这工作看起来容易,但非常的难啊!
说实话,这个页码可真的是太不好标了,麻烦死了。不过总算弄完了。现在该干嘛呢?嗯,做封面吧!把封面弄的漂漂亮亮的,题目写的大大的,多好呀!嗯,现在就开始做。我先用铅笔在格子里写了个工工整整的“我的`读书笔记”这六个字。看了看,觉得写在一行太规规矩矩了,就分成了两行交叉着写。再一看,真的好多了。就这样吧!我拿橡皮轻轻地在字上擦了擦,再用蓝色的中性笔描着印子再写一遍,美观多了。我又在题目下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满意地抬起头,要看看还有什么不足。可是一瞧,眉头就皱起来了——这太单调了,除了蓝色就什么颜色也没有了,哪里好看呀?我四处看看,忽然想到铅笔盒里有彩笔,赶紧拿出来涂。用彩色的笔把字描一下,再在四周花一些简单东西,嗯,是好看多了。下题目的下面,我又画了一些小人,这样可以更好看些,不怎么光秃秃的了。
嗯,这个读书笔记可有的我忙活了,还有好多没做呢!一定要坚持下去!
读书日记 篇5
《男生日记》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著名课外书是写的六年级男生吴缅毕业的故事。
六年级男生吴缅先去旅行再去见同学的故事。也写了他家宠物很可爱,还写了旅行的辛苦。为了给宋立春筹钱,大家都动脑筋,想办法,施展自己的才能赚钱。一位自己说自己是小神仙的`小男孩没钱上学,出来骗人。善良的罗老师给了他钱。暑假结束了,吴缅的同学都要各奔前程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要调皮。希望同学们学习他们善良的品质。
读书日记 篇6
书的味道是甜美的,书的味道是亲切的,书的味道是……
在读书时,我无比的快乐,因为书滋润了我们的昨天,饱满了我们的今天,璀璨着我们的'明天……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天吧!我像往常一样来到书店里,刚坐下,就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的读着一本书,书里的内容使我感动,此时,我就像是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与这些人物进行交流;又仿佛像一只小鸟,遨游在这茫茫的书海中,以至于我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只记得书中的情节。
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住在书里,做一只彻头彻尾的书虫。每天早晨一醒来,便能看到动人的故事,听见美妙的对话,闻见芬芳的书香。整天钻研着书中的情节,每一个书中的故事都令我废寝忘食、流连忘返。因为在书中能找到我想要的答案。
当我每一次走进书店时,都是带着快乐的心情大步踏进去的,因为我知道我很快就要去梦幻般的世界了。书中的酸甜苦辣是我喜爱书的源泉,在我伤心绝望时,是它在背后支持我,在我迷失方向时,是它给我指上一条正确的路。
书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给予我向前的信心和力量,书的味道是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只有你在书的世界里寻找,才能找到它的魅力所在,更能体验到它与众不同的味道与风致!
书的味道是快乐的,幸福的!
读书日记 篇7
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现代短篇白话小说的《狂人日记》,初中时就曾被老师要求读过,但那时尚小,不曾懂得鲁迅先生的意图。头一回看的时候,都觉得背后阴阴阵阵,有一种看《十宗罪》的`感觉,上了高中,再读此文,感觉自己读懂了一部分。
我觉得小说主人公“狂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来,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害怕,多疑。用现在的医学术语来说,也叫作“迫害妄想症”患者。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认为那是把他养肥好吃肉。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只是个心理变态。然而,鲁迅先生并不是在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犯病史。“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知识分子,一个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才是“狂人”形象的真正内涵。
据鲁迅先生说,这篇小说“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何为“弊害”?乃在“吃人”。对于这篇文章,我最钦佩的是鲁迅先生的构思,竟能想出用“吃人”来表现封建制度的害人之处。也确实,那时候的社会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黑暗笼罩,人们整天惶恐不安,他们无法起来反抗,因为在日夜不停的恐吓下,双腿早已发软,内心也丧失了站起来反抗的勇气,只能顺从地任人宰割,什么时候,自己的肉被吃完了,血也被喝光了,骨头都没剩下多少,才是一种解脱。
读书日记 篇8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一,两岁起妈妈就带着我读看图识字和唐诗三百首等书。虽然不大认识字,但我还是明白它们的意思的。而且还会活学活用。我两岁的时候去看白天鹅,就对着天鹅唱“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赢得了一片掌声。
上了幼儿园以后,我开始读书认字。特别是大班学习了拼玩识字后,我认识了一,两千个常用汉字,就可以连蒙带猜的自己读书了。
但是我是看见啥书读啥书,从报纸到作文书,漫画书,还有妈妈给我买的《大人物,小故事》,《王子童话》等。这些书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知识面。同学们有什么不懂都来问我,也喜欢跟我玩。二年级时张敏老师还说我是我们班的“智多星”。
但是妈妈说要有选择的读书。浩瀚书海,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也读不完所有的书。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多读一些有用的书。
进入三年级后,付老师给我们制定了详细的阅读计划和书目。因为三年级我们开始写作文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现在每天阅读并摘抄一百字左右的.优美词语,以后写作文就不会抓耳挠腮地找词写了.
今年暑假,我系统的阅读了<<神奇校车>>,神奇的校车带领我畅游想象的世界.
我爱读书!读书使人快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吸取知
读书日记 篇9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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