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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的美文欣赏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起美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美文的概念已经不限定于某种文体,或某类内容。你知道写美文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的美文欣赏,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的美文欣赏1
声嘶力竭的蝉声在秋光里荡漾夏天鼓着勇气散发着她最后的热情。风荡一湖清波轻舟摇摇摇动着激情的渔歌摇醉了丰硕的八月。
腼腆的`秋阳躲在薄薄的云里朦胧的倩影动人心扉。
洁白的芦花象红颜鹤发的女子随风而舞拉开秋的幕布张扬着秋的妩媚与浪漫。鹤唱鸥鸣鸭声阵阵开始了秋的新歌秋的写意。
漫不经心的风吹过湖的每个角落岸边金黄的葵花摇曳着独特的风姿灿烂的笑着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又一个曾经的故事如诗如画如梦如幻。
羡慕葵花的爱情无论是风还是雨一心向着太阳忠贞不渝永不叛离……
的美文欣赏2
你说,“你是在乎我的,也是爱我的,还不够吗,为什么还是在闹?我都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了?”我要的是爱,是真心,爱是陪伴,是关心和照顾,是在你的生命里有位置,是你会把我当一回事儿。
——红颜而念
很多朋友都调侃说:“干嘛不叫红颜知己?”甚至有几个朋友都直接叫我红颜,或者颜颜,这时候我都只是笑一笑,因为我的心事似乎没有人懂,他们也不会懂得我叫红颜而念到底想要表达的意思。
你曾经说过:“你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代表着你我的存在”。我改名字的那天,“你还说,好啊你,连名字都改了”。既然真的在乎,真的爱我,为什么很久都不见面?为什么很久都不交流不沟通?就连我生气都不当一回事儿?为什么不去抓住?为什么会放开我的手?没有人总会在原地一直等待,看不到希望的未来会让人感到倦怠。很久不联系了,你总说你很忙,有时候忙得想打个电话一下又忘了就没打,忙完太累了就休息了,所以我突然就不闹了,说说去爱一个人,谁不会呢?真正去爱一个人,又有几个能做到?也许你是爱我的,也许你只是忙不过来去爱我了,也许就只是也许,分开了,理由都已经不重要。
红颜而念,在爱你的时候,你就是我的念想,我的世界里都是你的`身影,我的思绪里都是你的围绕,后来啊,红颜就仅仅是记忆的一部分,随着时间变淡,偶尔想起呼吸生疼。
你会不会在蓦然回首时有过那么一瞬间的遗憾?那个默默守在你身边的人已经走远,你会不会突然想起,你的生命里,有过一个傻姑娘,把你当成整个世界绕着转?
的美文欣赏3
应春而至,因春而始。在热烈的氛围里,春节为春天奏响了序曲。
春节一过,节日的喧闹在正月十五的烟火落下之后,时光复又回到一种淡静的状态。这时候,你似乎能够听到----春天脚步轻移,衣裙窸窣的声响,轻轻慢慢的走入我们的心里。
二月春风似剪刀,却是剪不断,理还乱,那时而让你失望,时而又让你满是希望的期盼。此时,冬天还佯装着依依不舍,又或许是在和冬天决绝的道别,一场夹着雨即下即融的雪飘然而至。
雪后初晴,潮乎乎的空气,温润的湿风,喜鹊在惨淡的夕阳光影里三三两两的归巢。路边杨树灰白的树干被雨雪打湿了,湿处渗透出微微的绿意。柳树湿润的褐色枝条在晚风中轻柔的曼舞。密集之处,似在轻烟薄雾之中。只有老槐树,依然像一位垂垂老者,处若不惊注视着周围的一切。
最喜欢韩愈“草色遥看近却无”的诗句,草色朦胧似隐若现。小心翼翼探头探脑的草芽,包裹在形容枯槁的妈妈怀里,多么稚嫩新鲜,一触碰到自由舒畅的空气,便你争我赶毫不相让,在自然的舞台,开始崭露头角。
经过了一个长长冬天的蜷缩,一切——枯韧的枝干慢慢的舒柔起来,鸟儿用喙啄理着旧绒新羽,轻巧地蹿跳着、鸣叫着。蛰居的`虫豸,也离开了藏居的穴洞,东奔西跑,像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孩儿,带着满心的好奇——一切,一切,在温暖的阳光里舒展了,苏醒了。河水也开始鸣唱,把一路欢快的歌声带到远方,更远方......
悄悄地,春姑娘已经带着我们走出了冬天冰冷的记忆。
你看见了吗,她就在前面,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
春风一夜,明天,也许她就会化作千树万树粉嫩的桃花,猝不及防闯入我们的眼帘。接着,鹅黄,明黄、玫红,梨白都会热热闹闹的赶着来参加春天的盛会,一场春事拉开了帷幕!
的美文欣赏4
昨天已经离我们远去,今天,我们正在奋力拼搏,明天是我们永远的期待,精彩的人生,我相信只有一种姿态,那就是怀着信念的自己。
一个人,可以没有优越的物质生活,可以没有聪明的大脑,可以没有令人惊艳的才能,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我们的理想和信念,不然你永远只能庸庸碌碌地生活着,就像工厂里的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枯燥地走完它的寿命,如同雨后残留的死水,无法流向远方,只能静静得等待炙阳将自己慢慢蒸发,或许这样的一生并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当你白发苍苍,回首往昔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自我的意识并没有在自己的人生中闪亮,你发现生活和责任已经主导了你的人生,你只是随着人生而生活,随着生活而老去,你不曾奋斗过,不曾争取过,你体会不到达成目标的兴奋,完成梦想的喜悦,受到自己肯定后的骄傲,人生只剩下了遗憾和将要走向终点的责任。
我相信一个有梦想有信念的人,他的一生,肯定是不一样的,他心怀信仰,他的世界永远有一片蓝天,可以让自己飞翔,他的心底永远有一片海洋,能够让自己远航。一路上,也许会经历许多风风雨雨,受到各种挫折,更会受到来自各方的不认同,也许严重到让他自己开始产生否定自我的时候,但是有什么比自己战胜困难后,收货成功后告诉别人我可以,我做到了,那种喜悦,更加令人兴奋呢?
只要心中的信念还在,不管前路多么坎坷,它都会以星星之火指引着我们前行,也许有一天,曾经这样微弱的星星之火会照亮整片天空,照亮整个未来,甚至照亮别人的`世界。
追求梦想的的路上,我们哭过,悲伤过,彷徨过,也曾笑过,喜悦过,激动过,人生的酸甜苦辣充斥着我们的味蕾,如此的人生充实而值得回味。
梦想从来不曾抛弃信仰它的人,只要坚定你的梦想,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你心中最闪亮的存在,最有价值的所在,无论失败或成功,我们都无悔。
的美文欣赏5
家境清贫对于许多人来说,并不是好事。报纸上说,一位在香港修读的女大学生,由于家境贫寒,经济上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再加上平时过重的课业负担,感到压力太大,终不堪重负,跳楼自杀。自杀者固然值得同情,这是价值观问题。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类学生欠缺了一种东西,那就是面对人生挫折的一种勇气。
李嘉诚的少年生活也有过不幸。父亲去世时,他还未成年,为了生计,他很早就工作了。当时他的家境相当不好,没有到学校读书的机会,但是强烈的求知欲迫使着他白天做事,晚上用功学习。
由于要负担一家人的生活,他必须全身心地、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那时候真穷,贫穷的他只能买旧书学。然而面对种种不幸的情况,李嘉诚并没有被吓倒,反倒更坚定了干一番事业的信念。初出社会之时,李嘉诚不过是一位普通的打工者,历经了千辛万苦,几经挫折与失败,但始终没有动摇他创业的理想。这个理想他一直坚持着,直到现在。早年创建塑料花厂时,他同样也经历过很大的挫折。当时工厂濒临倒闭,面临着巨大亏损的局面。李嘉诚将时间、精神、心血全都倾注在事业之上,最终使得工厂转危为安,接受住了生活对他的考验。
年轻人产生畏难情绪的原因不外乎有这么两个方面:其一,家庭环境不好,家境贫寒,心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压力;、其二,对未来信心不足,认为在这样举步维艰的条件下,要想成功肯定是,“天方夜谭”。但李嘉诚的看法是,少年穷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即使在发达国家,一样会有贫富差距。少年家穷不一定会是人生事业的障碍。许多成功人士的经验表明:成功是要自己努力去追寻的,绝不是家庭条件决定的。
虽然,单靠努力的追求成功并不能囊括所有的成功因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如果由于自己放弃而停止努力、自暴自弃的话。
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逆境的时候,更要自己问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成功条件。我们学习一个成功人物,探求他成功的原因,就应当将其奉为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自身具备的.头脑、能力、待人处事的方法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种坚忍不拔、不怕艰难困苦的精神。正是这种把困难当成磨砺的精神,促使着他们产生一种原动力,自发地努力奋斗。
在生活中的不幸面前,有没有坚强刚毅的性格,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区别伟人与庸人的标志之一。苦难对于一个天才是一块垫脚石,对于能干的人是一种磨砺,而对于庸人却是一个万丈深渊。有的人在厄运和不幸面前,不屈服,不后退,不动摇,顽强地同命运抗争,因而在重重困难中冲开二条通向胜利的路,成了征服困难的英雄,掌握自己命运的人。而有的人在生活的挫折和打击面前,垂头丧气,自暴自弃,丧失了继续前进的勇气和信心,手是成了庸人和懦夫。生活中,人们对于那些冲破困难和阻力而坚持到底的人,其敬佩程度是远在生活的幸运儿之上的。征服的困难越大,取得的成就越不容易,就越能说明你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坚信:苦难也是一所很好的大学。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
的美文欣赏6
我叫无情,职业杀手,大漠顶尖杀手,没有之一。
我行走在荒无人烟的大漠,和我的剑,王之剑。
我站在黄沙漫天的大漠看不到一个人,只有耳边呼啸的风, 和刮起的沙子。上次有人走过大漠是在半年前,是一支骆驼商人。
我经过他们身边,脚下的沙子咯吱咯吱的响。那个男人看着我笑,我回敬了他微笑。然后一朵鲜红色的花在他喉结绽放,然后破碎。碎成千万朵花,飞溅,一点一滴散落在黄沙上。剑上的血顺着我的手腕一滴一滴地流下去。眨眼之间被风吹干。
其他人落荒而逃。
我笑了。蹲下轻轻合上他的眼。离开。
我虽然杀人,但有原则。因为我是职业杀手。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古流传下来的话。杀完该杀的人没有人会知道我的影踪,直到下个雇主出现。
我享受我的剑划开喉结,血喷涌而出的瞬间。像曼珠沙华。我只是听师父说过,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生长在冥界。妖艳却沾有剧毒。
师父说过带我去看,但我始终没有见到。因为在我出师那天,我用师父送给我的剑杀死了他。我要成为大漠第一杀手。
我坐在月牙泉边上,那是沙漠里唯一的绿洲。我曾经好奇过沙漠里为什么会有如此清亮的泉水。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这是伤心人落下的泪。
我解开发钗,原来我的头发这么长了。凌乱的黑丝垂到水中。我看到了水中的自己。我有多久没有看过自己了,记不清了。风沙在我脸上留下了印记,不变的是灰黑色的瞳孔,它会让我准确无误将剑指向被杀人的喉结。
一剑致命,因为我不想他们有痛苦。活着本来就是痛苦的一件事,死就要安然。
我从发钗里取出那张字条,跟了我十年。字迹还是那么清晰。
时间又到了,我该动身了。最后一次。
中原,大雪漫天。
最后再看一眼那张被我握皱了的字条。只有八个字。
大雪之日,决杀之时。
松手,字条轻而易举地被风吹走,最后消失在天际,满眼只有雪。白得令人窒息。
字条的主人我当然知道是谁,那字迹不能再熟悉了。
那时的我们还只是孩子,在江南山庄。
我们是遗孤,在同一天被庄主带回庄园。冥冥之中我和他的关系被拉近。
他说我的名字不适合女生。
所以他一直叫我妹妹,我一直叫他哥哥。
他问我,妹妹你知道我将来要做什么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我要做天下顶级的杀手,没有之一。而你,妹妹,你会成为天下顶级杀手的夫人。
我说,好。
其实那时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做杀手,更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杀手。我看到庄主杀人,我会吓哭。不敢看满地的血。只是我的潜意识中他对我说的都很美好。莫名的温馨的情愫。
我喜欢他教我练剑。庄主亲自教他独门剑法。没有招式。但他只是教我一些中规中矩的剑法。
我问,哥哥,为什么我们的剑法不一样。
他说,我不想让你成为很厉害的杀手,有我保护你就可以了。
我点点头,看到他被风吹得凌乱的黑发。
刀光剑影,流血漂橹。
慌乱中我看到他提着剑在我身边呼啸而过,一滴血滴落在我的脸上,在眼中氤氲成一片惨红。
他说,妹妹你快走。
我说,不。
他用力地推开我,我被老管家带走。
三更天,一片寂静。
我杀死了老管家,回到江南山庄。
一场大火,已把江南山庄变成灰烬。残火,尸体,血泊,沾满血的剑。
我竭力嘶喊,哥哥你在哪里?
没有人回应,一只乌鸦从天空中飞过,它在叫。
“你找不到他的。”不知何时有人站在了我的身后。
“你是谁?为什么说我找不到他。”我害怕,慢慢地往后退。
“这是命中的定数,你们注定要分离。跟我走。以后你还会再见到他。”眼前的人着一袭黑袍,手拿一支玉箫。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跟着他走。他就是我的师父。
我一直在寻找他,在等他。
杳无音讯。
直到十年前,我收到了他的信。那时候我已成为大漠顶级杀手。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我的,而我找了十年,也没有他的消息。
他迟迟不肯露面。
第一年,是一个女子与我交战。太行山顶。
那女子正在抚琴,一支幽怨的曲子。雪花落在琴弦上。
我问,你是谁?
那女子没有回答,一把扯断琴弦。曲子戛然而止,发出刺耳嘈杂的声音。
千万根银针刺向我,来不及躲闪。
我拔剑出鞘,天上有乌鸦飞过,它在叫。
转身,那女子躺在雪地中。我替她擦干净嘴角的血迹。拔出银针,血已经变成了黑色。我笑了。淬过剧毒的银针,置人于死地。
我提剑准备离开,听闻有脚步声。
回头,一袭黑袍裹住了那女子的尸体,被抱起。
“你是谁?”我问。
那人回头看了我一眼。他的脸被整张面具罩住,但眼神已经告诉了我。是他。
我目送他抱着那女子消失在树林里,然后回到大漠。
每年他都会派不同的人来杀我,自己从不动手。
去年,在同一个地点,太行山顶。
和我交战的`是一个十岁的孩子。我认识他,中原杀手排名二十七位。
我问:“是谁派你来的?”
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十岁不该有的冷峻的眼神似曾相识。
天上有乌鸦飞过,它在叫。当我用剑划过他的颈部动脉时,我看到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一个十岁孩子该有的恐惧。眼眶里有一滴泪,强忍着没让它落下。
“你该出来了,九年了。”我望着树林。
“明天是最后一年,我们交战。”他背对着我,宽大的背。
他抱起那孩子,竟然轻轻地吻了那孩子的额头。
“很惊讶吗?”他冷冷地说,“他是我儿子,第一年你杀死的是他母亲。”
我笑了,很大声。
我等了他十年,可笑,可悲。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树林里,我瘫坐在雪地上。
哥哥,我们的约定呢?哥哥,你原来是这么狠心啊。哥哥,哥哥…
泪落在雪地上,融化了雪。
我想,最后一年,决一死战。因为我别无挂念了。
雪比往年都要大,压断了树枝。
他终于出现了。
我说:“把面具摘下来吧。”
他默默地摘下面具。黑色飞扬的长袍,凌乱的头发。斜飞的浓黑的眉毛,如星的眼睛,挺拔的鼻梁,如刀片般薄薄的嘴唇。桀骜不驯的面容。
“哥哥。”我叫他。
“我叫冷血。”他冷冷地反驳我。
冷血,我都忘了他还有这个名字。
“好,冷血。开始吧。”我不想再多说一句话。
我有八次剑到他的喉咙,但都收回了。我不忍心把剑穿过他的喉结。他始终都是冷冷地看着我。
当他的剑接近我的喉咙时,我没有躲闪。他一剑刺穿了我的喉咙,我听到骨头破碎的声音。血如千万朵花从我的喉咙迸出,纷纷扬扬落在雪地上,冻结。我感到我的身体在慢慢被抽空。
我倒在地上,看着他笑。
我用最后的气力望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哥哥。”很模糊。
他停下来,转过头说:“叫我冷血,天下顶级杀手,没有之一。”
原来他只记得他的未来。
我微笑着闭上眼睛。
我记得他对我说过,我就像沙漠里的一朵红花。
我问他为什么,他没有告诉我。
沙漠里的那朵红花,妖娆艳丽,但锋芒太露了。总有一天它会被人给摘去。
的美文欣赏7
在梦里,望着梦的风景。
在纸上书写那些淡淡的.字。
几行文字,一颗心;几行思念,一汪亲情;几行相思,一场爱,便深深浅浅地有了各自的印痕。只有梦,无声。
于是,几行心事,便折断了梦的浪花。
梦无语,黎明拒绝透露明天的颜色。
的美文欣赏8
最近的天气都是阴雨蒙蒙,广阔的天空忽地像是被一层黑灰色的幕布笼罩起来了,让你不禁觉得有点压抑。灰的天,飘的雨,两者一汇合竟有一种缠绵暖昧之意了,断断续续,离离合合,恰似那离人一步一回眸的恋恋不舍。湛江,这美丽的海滨城市,似乎只有碧海连天,只有炎炎烈日,这些天的阴雨天气完整地打破了我心目中湛江的印象。这,似乎也是好的吧,至少那么单调了,就像生活一样,不能总是悠闲自在,否则便会滋长人的惰性了;更不能总是那么忙碌,否则难以品味生活赐予我们的一些意外的美丽了。万事万物总是多面性的,也必须是多面性的。这阴雨天气的来袭让湛江的的形象更加立体化,也更加真实了。
在这样的雨天里,我总喜欢站在走廊上观察外面的一切人和事,然后怀着一颗好奇、探索的心去猜测他们的梦想甚至是内心的呐喊,我想这应该不是个性的独特之处吧,每位观赏者都怀揣着一种好奇简单的心去探索,“窥视”别人的内心世界吧?说不定此时此刻也有一双眼睛在凝视着这一角落的我呢。忽然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诗《断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首著名的诗反映的是世间万物都处于对对立状态的这样的一个启人深思的哲理。而我却更喜欢把这首诗理解为讲述的是一位痴情男子对自己心上人的热切渴望,却又不敢轻易表白,只好远远凝视的这样的一个浪漫、凄美的故事。
细雨飘飘,如蝉翼般纤薄,如轻纱般柔弱,伸手出去,欲要抓住这春天里可爱的精灵,却发现这雨的虚无缥缈,若有若无,让人难以感觉得到它的存在。这样的雨才是羞涩的吧?于是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个小小的`油纸伞梦,想起了大明湖畔的夏雨荷,想起了江南水乡,想起了柔情似水的江南女子。曾经想过要买一把油纸伞,下起蒙蒙细雨的时候可以暂且一用,当然还要穿上飘逸的白色碎花长裙,穿上精致的花雨鞋,在古巷中静静地行走,撑起内心当中的一纸江南梦。可是,一想到眼前的钢筋水泥,摩登大厦,便不觉退缩了,这江南水乡之梦与这个现代化的城市显得多么的格格不入。
这微微小雨似乎与毕业季也有必然联系的吧?迎面走来的是两三个身穿正装、踏着高跟鞋的女生,淡妆浓抹的她们是要拍毕业照了吧?粉底、腮红、睫毛膏这些能把人装饰得更加美丽的饰品有一种好处,就是能够掩饰人内心的惶恐、不安等一些负面情绪,给人一种自信、积极向上的感觉,小眼睛在睫毛膏的映衬下睁得老大,因而也更加炯炯有神了。然而,毕业季的钟声吹响了离别的号角,她们,或许不舍,或许留恋,或许迷茫,或许不安。最近总是看到毕业生们奔波于往返的车流中,不是为了赶上那筹谋已久却仍未行动的春游,而是去寻找自己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我想,每一次启程,他们的心情都是复杂的吧?充满了希望,也充满了不安,毕竟,前方路茫茫,哪才是自己的落脚点仍是个未知数。
楼前的紫荆花,在春风春雨的唱和下,终于开始脱离自己的兄弟姐妹,小心翼翼却义无反顾地踏出人生中的第一步,开始了自己单飞的旅程。红的花,绿的叶,她们盘旋着、盘旋着,找不到终点。然而,那是漂泊的起点,也将是通往终点的开始。不知道两年后的自己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这个特殊的季节。或许,小雨会凌乱我们的如花笑靥,但别慌张,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就算是跌倒了,也要华丽地爬起来。因为我们曾经疯狂地奔跑过,一切困惑乃至苦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雨,还飘落着,淅淅沥沥,缠绵悱恻,意犹未尽,而路上的行人也正朝着自己的目的地不慌不忙地走着,整个湛江师院在我的遐想之下仿佛打了个盹,忘乎所有,做了个天马行空的梦。然而,伸伸懒腰,一切还是要继续前行,像四月的雨一样……
的美文欣赏9
多情的雪花去了又来,还在惦记那美丽的姐妹,水天一色旷远苍茫间,突兀定格“八女投江”群雕刚毅身姿,愈发撼人心魄,半个多世纪前那段悲壮岁月,仿佛从缓缓流淌的牡丹江水奔腾而出。沉郁顿挫间,“朔风怒吼,大雪飞扬,征马踟蹰,冷气侵人夜难眠”,那悲壮激昂的《露营之歌》又在耳畔回响。
如火如荼的艰难岁月清晰浮现在眼前,崇山峻岭间,东北抗日联军第5军西征妇女团女战士,低声吟唱着李兆麟将军在艰苦卓绝的战斗中创作的歌曲,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穿行在鸟兽麇集,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里,砥砺坚韧的的`斗志。在一个严霜雪寒的拂晓,与日伪军熊谷部在牡丹江支流乌斯浑河畔展开激战,为掩护大部队突围,妇女团指导员冷云毅然带领女战士,奋勇与日伪军浴血奋战,在弹尽无援的情况下,冷云等8位女战士宁死不屈。集体沉江,壮烈殉国。
稚嫩的花蕊还在含苞待放,就血染冰河,永赴国难,用生命绽开最美的绚烂。她们中年龄最大的冷云23岁,最小的王惠民只有13岁,表现了中华儿女壮烈的英雄气概,谱写了“八女投江”瑰丽诗篇。东北抗日联军第2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闻讯后,在日记中悲愤地写下:“乌斯浑河畔牡丹江岸,将来应有烈女标芳”。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深情缅怀化作柔情飘洒的雪花,轻轻抚慰乌斯浑河畔东岸八女投江纪念啤,也轻轻告慰牡丹江畔英烈群雕。奔腾的雪浪花裹挟着不屈坚贞气节,似乎还在诉说那难忘的峥嵘岁月。英魂有知,可以笑慰故里了。
魂兮归来,冰心可鉴。
的美文欣赏10
栗妻潘姐是个小说虫儿,闲时便躺在床上啃,并美言此乃人生一大享受!
图书馆的书几乎阅毕,那砖头般的大部头,几日便拿下,栗子笑其真乃灵牙利齿!
信息时代,发展太快,小小的手机里啥都有,潘姐不用勤跑图书馆了,睡前醒后,侧卧着推摸浏览着三寸小屏,时有笑声传出,哈哈,看她享受也是一种羡美哦!
自栗子认识潘姐,便知她有读书之喜好,也曾有过写书的冲动,可惜至今未见她写一字一句。家有文字事宜,还都要栗子执笔,栗子纳闷,书都读哪去了?答曰:看热闹呗!
还真是实话,俺家潘大姐真是不简单,唯一的文字活是抄个快递单,不是漏电话,就是漏姓名,或者是抄成错别字,不仅误了投递,还要赔上道歉!还好国际业务不用抄单,若是将美国发到英国,那可就麻烦大了。大意莫举,是举不胜举呀!栗子常常感叹,粗心者读书是否在浪费时间呢?潘姐依然如故,一目十行,勤于啃读!真乃世多美味,也多味蕾!
许是潘姐的喜好遗传或带动,儿子也喜欢读书,还好,喜好相同,收获不同,儿子的远见卓识,时常让栗子刮目,是遗传自栗子,还是来自读书呢?哈哈,无论来自哪里,都是一种荣耀哦!
书读得多了,潘姐也掉进书里,总羡慕书中之轰轰烈烈和柔情脉脉,时常抱怨栗子不会浪漫,不懂情感,栗子有口莫辩,没办法书读得少,见识也浅,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柴米油盐,不是琼瑶阿姨的纯情皇宫,哈哈,想做格格,那你得有钻进电视的本事哦!栗子担心,假若琼瑶们退休或搁笔,那可咋办呀!
说来也怪,栗子虽没看过几本书,连名著都没读全,却天生会编文弄字,难道潘姐的书读到栗子肚子里?这不大可能吧!现在科技再发达,也没此意念挪移!
栗子喜写,潘姐爱读!此乃天生的'一对,难道爱好也互补?有朋友偷议丑栗子配不上美潘姐,哈哈,俺却觉得互补的很完美哦!栗子感情丰沛,才思泉涌,咋美赞都留给了自已,栗子真有点小自私哦!决心捡拾文笔,不再浪费,据说琼瑶阿姨七十多了,早有搁笔之意,让俺家潘姐断了床啃炊粮,这事可大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有点俗,也花银两,栗子坚决要把浪漫写出来,或许潘姐能看得到!哈哈,生活本不缺少美,唯独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实在的生活也抽象,靠读是读不出浪漫的!
感悟生活,宽容欣赏!
读写之间,享受浪漫!
的美文欣赏11
To be really happy and really safe, one ought to have at least two or three hobbies, and they must all be real. It is no use starting late in life to say: “I will take an interest in this or that.” Such an attempt only aggravates the strain of mental effort. A man may acquire great knowledge of topics unconnected with his daily work, and yet hardly get any benefit or relief. It is no use doing what you like; you have got to like what you do. Broadly speaking, human being may be divided into three classes: those who are toiled to death, those who are worried to death, and those who are bored to death. It is no use offering the manual laborer, tired out with a hard week’s sweat and effort, the chance of playing a game of football or baseball on Saturday afternoon. It is no use inviting the politician or the professional or business man, who has been working or worrying about serious things for six days, to work or worry about trifling things at the weekend.
It may also be said that rational, industrious, useful human beings are divided into two classes: first, those whose work is work and whose pleasure is pleasure; and secondly, those whose work and pleasure are one. Of these the former are the majority. They have their compensations. The long hours in the office or the factory bring with them as their reward, not only the means of sustenance, but a keen appetite for pleasure even in its simplest and most modest forms. But Fortune’s favored children belong to the second class. Their life is a natural harmony. For them the working hours are never long enough. Each day is a holiday, and ordinary holidays when they come are grudged as enforced interruptions in an absorbing vacation. Yet to both classes the need of an alternative outlook, of a change of atmosphere, of a diversion of effort, is essential. Indeed, it may well be that those whose work is their pleasure are those who most need the means of banishing it at intervals from their minds.
英语晨读365 118
We Were Dear to Each Other 相亲相爱
Stray birds of summer come to my window to sing and fly away.
And yellow leaves of autumn,which have no songs,flutter and fall there with a sign.
O Troupe of little vagrants of the world,leave your footprints in my words.
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
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
It is the tears of the earth that keep her smiles in bloom.
The mighty desert is burning for the love of a blade of grass who shakes her head and laughs and flies away.
If you shed tears when you miss the sun,you also miss the stars.
The sands in your way beg for your song and your movement,dancing water,Will you carry the burden of their lameless?
Her wishful face haunts my dreams like the rain at night.
Once we dreamt that we were strangers.
We wake up to find that we were dear to each other.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
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了一声,飞落在那里。
世界上的一小队小小的漂泊者呀,请留下你们的脚印在我的文字里。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了下来。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吻。
是大地的泪点,使她的微笑保持着青春不谢。
无垠的沙漠热烈地追求一叶绿草的爱,她摇摇头笑着飞开了。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将失去群星了。
跳着舞的流水呀,在你途中的泥沙,要求你的歌声,你的欢跳.你肯挟痂足的泥沙而俱下么?
她的热切的脸,如夜雨似的,搅扰着我的梦魂。
有一次,我们梦见大家都是不认识的。
我们醒了,却知道我们是相亲相爱的。
英语晨读365 123 Prometheus 普罗米修斯
Prometheus
Prometheus was a Titan .In the war between Zeus the giants he had stood on the side of the new Olympian gods.Out of the clay he made the first man,to whom Athena gave soul and holy breath.Prometheus spent a lot of time and energy in creating the gift of fire.The fire raised man above all animals .Later,there held a joint meeting of gods and men.The meeting was to decide what part of burnt animals should be given to gods and what to men.Prometheus cut up an ox and divided it into two parts:under the skin he placed the fresh,and under the fat he put the bones,for he knew the selfish Zeus loved fat. Zeus saw through the trick and felt displeased at the Prometheus' favor towards men.So in a masterful way he took away the gift of fire from mankind.However,Prometheus managed to steal fire from heaven and secretly brought it down to men.Flying into an anger at this unjustified act of rebellion,Zeus let the other gods chain Prometheus to a rock on Mountain Caucasus,where a hungry eagle ever tore at his liver which ever grew again.His period of pain was to be thirty-thousand years.Prometheus faced his bitter fate firmly and never lost courage before Zeus.At last Heracles made Prometheus and Zeus restore to friend ship,when Heracles came over in search of the golden apple and killed the eagle and set the friend of mankind free.
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是泰坦巨人之一。在宙斯与巨人的战争中,他站在新的奥林波斯山神一边。他用粘土造出了第一个男人。雅典娜赋予了这个男人灵魂和神圣的`生命。普罗米修斯还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创造了火,并将之赠予人类。火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在这之后,举行了第一次神与人的联席会议。这个会议将决定烧烤过的动物的哪一部分该分给神,哪一部分该给人类。普罗米修斯切开一头牛,把它分成两部分:他把肉放在皮下,将骨头放在肥肉下。因为他知道自私的宙斯爱吃肥肉。宙斯看穿了他的把戏。普罗米修斯偏袒人类,这使宙斯感到不快。因此,他专横地把火从人类手中夺走。然而,普罗米修斯设法窃走了天火,偷偷地把它带给人类。宙斯对他这种肆无忌惮的违抗行为大发雷霆。他令其他的山神把普罗米修斯用锁链缚在高加索山脉的一块岩石上。一只饥饿的老鹰天天来啄食他的肝脏,而他的肝脏又总是重新长出来。他的痛苦要持续三万年。而他坚定地面对苦难,从来不在宙斯面前丧失勇气。最后,海格立斯使普罗米修斯与宙斯恢复了他们的友谊,找到了金苹果,杀死了老鹰,因而解救了人类的老朋友。
英语晨读365 136 Friendship 友谊
Friendship
If you're ever in a jam
Here i am
If you're ever in a mess
S.O.S
If you ever land in jail
I am your bail
If you're ever up a tree
pnone to me
If you're ever down a well
Ring my bell
If you ever lost your teeth and you're out to dine
Borrow mine
If they ever black your eyes
put me wise
If they ever cook your goose
Turn me loose
If they ever put a bullet through your brain
I'll complain
It's friendship,friendship
Just a perfect blend-ship
When other friendships have been forgot
Ours will still be it
英语晨读365 158 Beauty 美丽
Would her life have been different had she been pretty? Chances are it would have. And yet there were a sensitivity and a beauty to her that had nothing to do with looks. She was one to be listened to, whose words were so easy to take to heart. Her words came from a wounded but loving heart, very much like all hearts, but she had more of a need to be aware of it, to live with it and learn from it. She possessed a fine-tuned sense of beauty. Her only fear in life was the loss of a friend.
How long does it take most of us to reach that level of human growth, if we ever get there? We get so consumed and diminished, worrying about all the things that need improving, we can easily forget to cherish those things that last. Friendship, so rare and so good, just needs our care--maybe even the simple gesture of writing a little note now and then, or the dropping of some beautiful words in a basket, in the hope that such beauty will be shared and taken to heart.
the truth of her life was a desire to see beyond the surface for a glimpse of what it is that matters. She found beauty and grace and they befriended her, and showed her what is 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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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小山城夕阳向晚,晚霞染红了半边天,沉静中透着许些庄严和肃穆。有归巢倦飞的小鸟在空中悄然飞过,留下几声鸟鸣。
我在这座小山城开了一家咖啡店,至今有五年了,生意做的红火,来咖啡店里消遣的人们,多是年轻人,要么单身,要么成群,要么成双成对。
一年一年的过去,顾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店里轻柔的音乐混着咖啡的味道,还有顾客们故作深沉的盈盈笑脸,在我的眼前成了一幅幅情景各异的图画。
在这里,我品着他们的人生,叩问着自己的内心。一天天滑落的时光,在我眼里变成了一场又一场久违的心事。
今年,我已经二十六了,慢慢步入大龄。可是,对于男孩,又有什么呢?男人越老越沧桑,越有韵味,我自嘲着。
正当我静心冥想时,手机清脆的音乐响起,我看了看,旋即摁下了拒听键。
那是一个烂熟于胸的号码。
“剑锋,在干嘛呢?这么严肃!”
我的所谓女友晓梅,袅袅婷婷的向我抛来媚眼,一身裙装裹住苗条身材。
“没事,你怎么来了?”
我漫不经心的问道。
晓梅,大学毕业刚半年,貌似喜欢我,可我对她没感觉,或者说,在我眼里,晓梅虽然漂亮,但是就如一个花瓶,没有什么内涵。
“我来看看你啊,有点想你了。”晓梅自己斟了一杯咖啡,转动着杯子,煞有其事的看着我。
晓梅的家就在咖啡店隔壁,晓梅因为经常光顾咖啡店,所以就跟我认识了。
我掏出一根烟点燃,吐出一个个烟圈。然后,望着空荡荡的吧台说:“晓梅,你帮我照看客人吧,今天顾客不多,我出去一会儿。”
晓梅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乐意效劳。”
晓梅乐颠颠的,认为这是她表现的最好时机。
我出去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靠街角的酒吧里,灯光闪烁,音乐震耳欲聋。我的中学同学来了很多。但是,在众多人中,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她,我的初恋月琴。
我举杯向她敬酒,月琴大方的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我喜欢月琴,一直到现在。月琴已经不是学生时代的样子了,一头干练的短发,一身精致的职业装,圆脸上依旧是那一双神采飞扬、顾盼流转的眸子。我的心,瞬时又活了过来。
我邀请月琴到我的咖啡店里坐坐,月琴很高兴的答应了。但是眉宇间,我发现月琴总是有悲伤的影子。
看见我领着一个女人走进了咖啡厅,晓梅给她倒了一杯咖啡,便悄悄地离开了。
那年,我喜欢月琴,是同学们都知道的事。可是,月琴不喜欢我,后来听说月琴有了恋人。
这时,电话又响了,那行熟悉的数字再次跃入眼帘,我皱了皱眉,又挂了电话。
“是你的母亲吗?剑锋。”月琴在一边轻声问道。
我的很多事,月琴是知道的。
从小,我的母亲,对我苛责有加,我努力表现自己,却总是换不来母亲的赞赏。
有一次,我数学考了满分,我兴冲冲的跑回家,拿给母亲看。
我记得,母亲的脸上是不带丝毫笑容,冷冰冰的话语,直到现在还在耳边回响:“剑锋,你的满分是我意料之外的,你根本不可能考满分,要凭自己的本事,而不是抄袭别人的。”母亲一字一句的说道。
母亲的话,在我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我跑出去,撕了试卷。然后,跑进自己的房间。
母亲是一个南方乡下女人,身材矮小,印象中,她总是挽着高高的髻,前额是一层薄薄的刘海,似乎要努力遮掩因风吹日晒而留下的皱纹。
不止一次了,母亲给予我的打击,都是狠狠地印在我的心灵上。
我是一个男孩,渴望母亲的赞美和肯定。可是,每次母亲那冷冷的不带感情的话,都深深地烙在我心上,是一生痊愈不了的殇。
而我的父亲却仁爱慈祥,我每次向父亲哭诉心里的委屈,他总是百般地安慰我。然后,在乡间小路上便留下了我跟父亲那相依相偎的身影。
我总想,父亲为什么能跟母亲在一起,他们两个是截然不同的性格。母亲要强,凡事都要亲力亲为;而父亲,在母亲的身边却显得懦弱而又没有主见。
也许,是两个人相爱,这些都不算什么吧?可是,我明明看见,母亲对父亲,也是如待我一般冷淡有加。
我离开家中已经十年了,在这十年里,我不曾回去看望母亲。父亲已在我十五岁时染病身亡,我欲哭无泪,在这个世上,对我最好的父亲,就这么离我而去。
离家时,我认为再也不会见母亲。尽管她对我有着养育之恩。可是,年少的记忆过于悲凉。我不想再次揭开伤疤,让我的尊严无处可觅。
我依然记得,离家时,母亲欲言又止。我还见她偷偷擦拭眼睛,想来是一个人在家会感到寂寞吧。
走出大门的时候,母亲把一个白底蓝花的包裹寄到我手中,红着眼睛说:“你到车上再打开吧,是一些吃的。”
我忽然有了感激,到了车上打开包裹,一张纸条飘然而落,上面有母亲的笔迹:在外一切要注意。闻着酥油饼的香气,我忽然有了落泪的冲动。
月琴大体知道我的遭遇。可是,我的心理,谁也不能深刻体会啊!
望着我忧郁的神情,月琴轻轻地问:“剑锋,回去看看母亲吧,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我不知道月琴这话什么意思,但凭着我对她的了解,我知道月琴是真心的。
月琴在学校里是校花,出落的美丽,学习也是一等的好学生,我只可仰望。在我心里,她就是一个不慎落入凡尘的仙子。
毕业后,我去了外地,而月琴继续上学。大学毕业后,月琴在一家媒体干了编辑。而我,在几年流浪之后,开了一家咖啡店得以谋生。
月琴终于告诉我,她失恋了。他的恋人远赴了美国读博,一年之内提出了分手。
我没有太大的惊喜,或者说,历经世事的磨练,我已经不再是哗众取宠的年龄了。
我默默地听着,不知道月琴告诉我这些是何用意。
我喜欢她,但还不想月琴亲自来求我爱她,这不是她的性格,也不是我心中理想的以前的那个月琴。
过了几天,我才知道,月琴竟然瞒着我亲自去了我家,名义上是看望我母亲,其实是到我母亲那里谈我们的事。
我想,月琴,该受到我母亲的责难了吧。
月琴几乎每天都给我电话,告诉我她的感受和经历,而晓梅也比以前更勤快地在我店里忙来忙去。
在月琴的汇报里,母亲依旧如从前一样好强,在月琴面前并没有提及我的名字。
我感到很失望,这就是我的母亲,仁慈和安慰,似乎不是她的特长。但是,我究竟是她养大的孩子啊,母亲怎会这般绝情。
我也从来没有想到,我的话会带给母亲怎样的心理感受。还有我的父亲,我愧对父亲,他的周年坟祭,我从来没有去叩拜过,哪怕是填一抔新土,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心头哽咽的厉害。
晓梅依旧来我的咖啡店,帮我料理店里事宜。
有一天,月琴没有打电话来。我等了一天,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打来。电话中,月琴的语气很着急:“剑锋,昨天狂风暴雨,妈妈也因为淋了雨着凉感冒了……。”
月琴说了很多,说母亲如何操劳。我面无表情,呆呆的听着,挂了电话,我贮立很久很久……
也许,这十年来,母亲一个人在家受了很多磨难。若不是这次月琴回去,给我讲那边发生的事情,我是不是还要无动于衷。
一种本能的驱使,我想立刻飞奔回家,承担起一个男人该承担的责任。可是,有东西牵绊住了我的脚。
这时,月琴又打来电话,说母亲病好点了。
我不知道,这段日子月琴是如何帮助母亲操劳的。我也不知道,这十年以来,母亲一个人如何维持这个家。
月琴又打电话催我回去,我犹豫不止。
晓梅看到我犹豫不决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说:“咖啡店有我呢,你要去做什么,就去做。”
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这个曾经在我眼里若有若无的姑娘,倒也识得大体。
我说:“我不能回去。”
晓梅不解的看了我一眼,在我吐完最后一个烟圈后说:“剑锋,我不知道你家里发生什么事。但是,自从我跟你认识这么多年以来,你从未回过家看看父母,这是你的不对。”
晓梅定定的看着我。
我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我的母亲,这十年来,我未曾去看望过她,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冷漠。
十年前深秋,父亲病重。一日,我经过父母房门前,父亲在里面咳嗽的厉害。我正想进去看望,却听到了父亲与母亲的谈话。
“小慧,”是父亲的声音。小慧是母亲的乳名,他们自幼青梅竹马,对彼此很熟悉。
“剑锋是你一手带大的,虽然你对他很严厉。这我知道,你是要求他上进,而不是因为舒淇是吗?”一阵咳嗽声淹没了父亲接下来的话。
“是啊,晴天。”
晴天就是我的父亲。他们继续说着,全然不知道我在滴水不漏地听着他们的谈话。
“当年,因为舒淇,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耿耿于怀。”
“晴天,你都病成这个样子,还说这些干什么?”母亲安慰着,轻轻地拍了拍父亲那瘦骨嶙峋的手。
“当年,舒淇有了剑锋,便与世长辞,是你,不计前嫌……收留剑锋……”父亲的声音因为颤抖而更加沙哑:“小慧,谢谢你……”
“晴天,剑锋也是无辜的,而舒淇也很可怜,我知道她爱你,祝愿她在天之灵,一定保佑你度过难关。”
母亲双手合十,默默祷告。
浑浊的老泪,在父亲的脸上纵横,眼里满是对母亲的愧疚。
风起了,深秋的夜,份外凄凉,份外寒冷。我疯狂地跑着,在风中滴落了满地的悲伤。任何词语都不能形容当时我痛苦、落寞、哀伤的心,一颗支离破碎的心。
父亲病逝时,我没有在家。我不知道父亲临终前,是怎样盼念我,是怎样含着无尽的遗憾与悲凉离开人世的。
这十年以来,我逃避着,我痛苦着,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
而我的生母,一个叫舒淇的美丽女人。从此,在我的梦里遗落满地悲花。
曾经沧海难为水,往事如烟梦里追。凄看落红葬花冢,曾经花落为谁家。
从此一个名叫剑锋的男人,心流浪在路上,无处可归。
如今,月琴去了我母亲那里,告诉我关于母亲的.很多事情。我的心里还是起了阵阵涟漪,不管怎么讲,她都是我的母亲,对我有养育之恩。
这么多年,事情或许该过去了。
晓梅一如既往地在我身边忙碌着,她为了我的咖啡店,早已辞去了自己的工作。有她在我身边,我孤寂的心,多了一份踏实和依恋。最初花瓶的感觉被温馨所代替,我开始对晓梅有了好感。
而月琴,在母亲那里待了半个月就回来了。月琴为我母亲的勤劳所打动,要求我无论如何也要回去看看母亲。
月琴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她的一段生活,其中提到了母亲的坚韧和顽强,并赞美了母亲的伟大。
月琴,你不知道我与母亲之间究竟是怎样的错综复杂。你不知道这十年来,我的心是怎样流浪在深渊的边缘,就这么突然的说回就回,我的心里总是迈不过这个坎啊!
可能是我的母亲或者应该说是我的养母,并没有像当年苛责我一样为难她吧。
离父亲的十周年忌日尚有三个月,父亲是深秋十月初一走的,十周年忌日,我是该回去给父亲填土叩拜了。
我踌躇着,家是人们流浪在外向往的地方啊!在那里曾有温馨,有天伦之乐,而我什么都没有。自从知道他是我养母,我就觉得正因为她是我养母,正因为她对我的生母怀有憎恶之心,所以才对我冷淡有加,才致使我多年经历着风雨般的沧桑人生。
晓梅望着我忧郁的眼神和紧皱的眉头说:“剑锋,不管你想不想回去,父母恩情永远比天大,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我们不也都已经长大了吗?”
晓梅的话很有道理,让我一度怨恨的心有所解脱。不管怎样,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况且我的父亲,临终时我竟不曾到他床前尽自己的一点孝心,单凭这点,我是多么无地自容!
在犹豫中,我终于下了决心。今年,一定要回去拜祭父亲,但绝不是为了我的养母,只是为了我的父亲和我的心。自始至终我放不下对母亲曾经的怨恨。
秋风劲起,落叶枯黄亲吻着大地,告别这短暂的一生。枝桠在秋风中颤立着,诉说着秋日的寂寞和苍凉!
十年以来我首次踏上回家的路,近乡情怯,离家越近我越胆怯。我把咖啡店事宜全部委托给了晓梅,那个温馨的女孩子。
门,依旧是十年前的那扇黑漆木门,只是更加斑驳,多了数不清的划痕。
我推门而入,里面静悄悄的,有一只鸽子忽然飞起来,吓得我倒退了一步。母亲喜欢养鸽子。
我静立着,腿似乎有千钧重。我不知道父亲的坟冢在哪里,只得回来找母亲。好在,我提前一日回来,母亲还没有去拜祭父亲,可以让她领着我去。
过道里,依旧放着我骑过的车子,只是落满了灰尘。还有我曾经弹过的风琴,摆在弄堂的一角。再往里走,我的房间依旧在,一切都还是十年之前的模样。那张桌子,那座台灯,那对乒乓球拍,那个篮球,甚至于我的弹弓,都还在。
泪水模糊了我的脸,肆意流淌。
“剑锋,你回来了。”
一个苍老而微弱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我愣住了,猛地回头,我的母亲,我的养母,她站在我后面。
十年了,她的头发不再是以前的盘髻,而是剪得短短的。只是,头发根根银丝如雪般的飘拂着。十年不见,母亲苍老了许多,只是,看似瘦弱的身躯却依然隐含着一股倔强和不屈。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泪水挂在脸上。
母亲笑了,很多年来,我很少见到母亲笑,她总是很严肃,严肃到令我敬而远之,可现在,母亲竟然在微笑。
我忽然发觉,母亲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有一股江南女子的婉约。只是,这笑对我而言,似乎太晚。
“剑锋,你回来,是想看你父亲吗?”母亲的声音里有一丝颤抖。
我点点头,一语不发。
“那好,明天我就带你去看你父亲。”母亲站在那里,欲言又止。
“今晚,你就住在你的房间里,什么都没动也没变,还是原来的样子。”母亲体贴的说。
我还是点点头,母亲说:“那我做饭去了,吃了饭,早点休息。”
说完母亲做饭去了。
我站在自己的房间里,感慨万千。十年了,恍如一梦,曾经认为自己再也不会踏进这个房门,可十年后,我还是回来了,而且心情极其复杂。
我本来以为,我会对母亲是多么厌烦。可是,当我看到她满头白发的那一刻,心情酸涩,反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母亲叫我过去吃饭了,我吃着母亲的饭,儿时的记忆也涌上心头。
我记得,小时候经常蹬被子,半夜时分,母亲经常过来帮我掖好被角。
我记得,小时候磕破了膝盖,母亲很小心地为我上着那种刺鼻的蓝色的药水。
我记得,小时候生病了,母亲为我磨药,研碎了喂我喝下……
我突然放下筷子。母亲一惊:“剑锋,嫌妈妈做的不好吃吗?哎!妈妈老了,不中用了,”母亲有点哽咽。
我哭了,一个二十六岁的男孩子,哭了,在我曾经怨恨的养母面前。
母亲愣愣的看着,全然没了以前的镇静和严肃,而是唯唯诺诺的看着她的儿子在哭。
母亲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在她眼里,我一直是她的儿子吧。
我很快做了一个决定,我不会告诉她,我的生母是一个叫舒淇的女人。
第二天,天气蒙蒙秋雨,渲染了几多凄凉。那细密的雨丝,就像是我的眼泪,不停的流……
母亲打着伞,领着我去了父亲墓地。
我痛悔,十年了,父亲的在天之灵,可否原谅我这个不肖之子?
越往上走,路越崎岖,母亲不慎跌倒了。我赶紧去扶,触摸到了母亲宽大衣服里面骨瘦如柴的身体,眼泪再次涌上我的眼。
到了父亲的坟前,我放声痛哭,诉不完的痛,泣不完的伤,似乎要把这十年以来积聚的怨愤和委屈一股脑涌出。
母亲陪着我流泪,还不住地劝慰我,说父亲肯定会原谅我。泪水朦胧中,我仿佛看见父亲朝我走来,在夕阳里,拉长的影子,一直延伸到天的那头……
自从给父亲拜完十周年祭,母亲的身体,就大不如以前了。
母亲原本枯瘦的身体,似乎一下子垮了。
因为淋了雨,母亲着凉发烧,我背着母亲要去附近的医院,母亲却怎么也不肯。
我一日三次抓药熬药,就如我小时候母亲照顾我一样。
母亲的眼里全是慈爱的光,她看着我,神情宽慰而激动。
是的,浪子回头,我终于回来了,了却了母亲多年的一桩最大的心事,也可以向我父亲交待了。
有一天,母亲的精神特别好,她把我叫到面前:“剑锋,你还责怪我以前对你过于严厉了吗?”
我摇摇头,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尽管给我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但是,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到了可以原谅母亲的时候了。
母亲流泪了:“剑锋,不是我太狠心。只是,我想要让你做的更像一个男子汉。可是,方法不对,多年来我也时刻自责。”
母亲说的很诚恳,我与母亲这样的谈话,在以前似乎没有过。而以前的我,也曾不给母亲一个这样的机会来表达。
我握着母亲的手:“妈妈,你始终是我的妈妈,就如我永远是您的儿子一样,我会爱你一辈子。”
浑浊的眼泪从母亲皱纹叠加的眼眶里流出,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母亲已经不再是那个要强的女人,而我也不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孩童。一切,仿佛一夜之间变了模样。
母亲说完这些,便睡了,睡的安详。
第二天,我发现母亲已经去世了,精神的力量原可以这样强大,却可以让人生,也可以让人死。
母亲终是因我而去,我的悲痛,竟然比失去了父亲还要难过万分。
母亲曾经离开过我的心,现在却是连身体也要离开,叫我如何不心痛?谁来告诉我,我该如何去挽回?
你冷冷的一句话,曾让我犹豫徘徊,世界越来越沉重,感觉只剩下眼泪在世间飞。
我的母亲,我的严母,你就这样悄悄离我而去,留下这么多回忆,撕裂着我一度冰冷的心。
若是有下辈子,我依然做您的儿子,您依然是我的母亲,亲爱的母亲,下辈子不要对我这样,不要就这样仓促再见……
泪流了又流,我做了决定,承担起一个男子汉的责任,以告慰父母的在天之灵。
月琴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匆匆赶来,不胜悲伤,说,从不曾听见母亲喊累喊痛,这么坚强的老人,就突然离开了。人生,是多么无常。
后来,我以低廉的价格,把咖啡店转让了出去。晓梅自始至终跟着我,如今又跟我一起回到我的家乡,跟我一起承担起家中的重担。
晓梅,善良的女孩,你大度的接纳一个浪子的心,叫我如何不爱你?
月琴,总归是美好的回忆,那就将这回忆延续到回忆中去吧。晓梅也与月琴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回忆,那就是我的母亲。在她们心里,最敬仰的只有我母亲,一个坚强而善良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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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又冷又黑的夜晚,一位老人的汽车在郊区的道路上抛锚了。她等了半个多小时,好不容易有一辆车经过,开车的男子见此情况二话没说便下车帮忙。几分钟后,车修好了,老人问他要多少钱?那位男子回答说:我这么做只是为了助人为乐。但老人坚持要付些钱作为报酬。中年男子谢绝了她的好意,并说:我感谢您的深情厚意,但我想还有更多的人比我更需要钱,您不妨把钱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人。最后,他们各自上路了。
随后,老人来到一家咖啡馆,一位身怀六甲的'女招待员立刻为她送上一杯热咖啡,并问夫人,欢迎光临本店,您为什么这么晚还在赶路呢?于是老人就讲了刚才遇到的事,女招待员听后感慨道:这样的好人现在真难得,你真幸运碰到这样的好人。老人问她怎么工作到这晚,女招待员说为了迎接孩子的出世而需要第二份工作的薪水。老人听后执意要女招待员收下二百美元小费。女招待员惊呼不能收下这么一大笔小费。老人回答说:你比我更需要它。女招待员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她丈夫,她丈夫大感诧异,世界上竟有这么巧的事情。原来她丈夫就是那个好心的修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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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胆小自愚
以卑微存世
从没想过出人头地
可名利的诱惑
实在难拒
要说世界也太奇怪
给个第一的名分
可保护的名单里
却没个位置
凭什么狗都可以登堂入室
也来多管闲事
听说是人类的朋友
切,
不过是仗着人势
何苦用猫的眼泪
粉饰虚伪的仁慈
别以为那包见不得光的东西
就可以欲盖彰弥
呸
不过是炮弹包着糖衣
谁愿意被视为无能之辈
谁愿意以寸光自居
想正大光明的名副其实
却变得不可思议
欲改变人人喊打的局面
总是无能为力
看多了太多的假仁假义
鼓足了遁世的`勇气
唉
就连那包乱真的药
也来欺侮我的眼力
不想再抱头逃窜
不想再技穷藏匿
不过是想在拥挤的空间衣食有依
凭啥就得因人而异
就因为我外在不如人意?
就因为不会逢迎之能事?
那总好过美女画皮
哼
来生定做个英雄斗士
十二年后
还是好汉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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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晚上行走于莫愁湖边,常常听见人们为今年不见往年那翠绿的荷叶、娇艳的荷花而大失所望、议论纷纷。人们渴望在工作之余,来到湖边欣赏“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丽景象,放松心情,享受自然。
看着满眼贫乏的湖面,听着人们惋惜的议论,我不禁想起了儿时老家----南湖。
南湖,与莫愁湖隔山相望,分别位于城东南北,两湖与汉水遥相呼应,形成独有的自然美景,给古城增添了无穷的魅力。
暮春,农历三月三后,南湖沿岸的芊芊荷簪,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钻出肥沃的淤泥,凸出水面,接受阳光的滋润和月光的洗礼,与岸边的青草和山间的竹笋媲美。农谚“三月三,藕出簪”画面呈现到人们的眼前。
初夏,荷簪吸取肥沃淤泥中的养分,不断长高、长粗,婷婷玉立,红绿相间的簪,随风摇曳于湖面,给历经冬天贫乏的`湖面带来勃勃生机。
仲夏时节,荷簪慢慢舒展她优柔的胸怀,恰似万盞绿伞,覆盖湖面,给南湖铺上了厚厚的绿毡,给人们以生活的希望。清晨,晶莹剔透的露珠在嫩绿的叶面上,随着风中摇曳的荷叶,来回舞动,让人们养眼惬意。
盛夏时节,千姿百态的荷花似月夜的繁星,点缀在层峦叠嶂的绿荷之中。湘莲的花妖艳粉红,白莲的花洁白无瑕。在芸芸众生的荷花里,有的是青里泛白的花苞,似少女般娇羞欲语,含苞欲放;有的是半开半闭,如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妇,厚积待放;有的是敞开了风韵的胸怀,围绕着雏蓬旁的花蕊,似身着素净的衣服的仙女在翩翩起舞;有的是花瓣全落,裸露出碧绿的莲蓬。莲蓬上面的莲子就像鸟巢的的小鸟探出脑袋,窥视大自然的碧水蓝天。而水中菱角也不失时机的开着不起眼的小小花、结着菱角。莲蓬一天一天丰满长大,压弯荷梗,诱人馋涎。
荷花盛开的季节,清新淡雅的荷花引来无数的蝴蝶和蜻蜓,煽动着美丽的翅膀,在荷花丛中翩翩起舞,让人赏心悦目,陶醉于美景之中。
每到这个季节,我们小伙伴们会撑上渔船,穿游于荷中,不时探出荷叶,采最美丽的荷花;不时藏身荷中,摘最饱满的莲蓬和水中的菱角。玩着荷花,吃着莲蓬和菱角,看着清澈见底的湖水中游动的鱼儿,尽情的欢乐着。
夜晚,你漫步湖边,赏月观花,浪漫无比。你会感受到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美景。皎洁的月光下,荷叶随风动,荷花随风舞,花香四溢,香飘沿湖四周,飘进村庄,飘进农舍,沁人肺腑,阵阵芬芳,丝丝清凉给炎热酷暑的人们安逸,令人醉,催人眠。
秋季,秋风萧瑟,荷花散尽,荷叶的青绿逐渐退却,莲蓬成熟,大人们撑着渔船采摘满湖的莲蓬,然后,剥出莲子,晒干出售。在采摘莲蓬的同时,大人们也会潜入水中,挖出洁白如玉的莲藕。此时的莲藕清脆,绵甜,让人爱不释口,无论是怎样个吃法都白吃不厌。
冬季,荷叶也随季节的到来纷纷落去,剩下了没有荷叶的荷梗。荷梗也像高山上的劲松一样挺拔,有着枯而不倒,倒而不烂的态势,任凭寒风肆掠、冰霜雪雨击打,而傲立于湖中,让人佩服。
荷,不仅翠绿如伞的叶养眼,绚丽的花悦目,还全身是宝。中医学认为,荷叶性味苦涩,泡茶饮用有清暑利湿等功效;莲子味甘涩,具补脾止泻、养心安神之功效;莲子心味苦,有清热、固精、安神、强心的功效; 莲藕富含淀粉、蛋白质等,称之为益脾之果。
人们喜爱荷,不仅是它给人以清新翠绿的视觉、芬芳华丽的容姿,更爱它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的品格。
过去已成往事,明天将会更好。期待着未来的岁月里,南湖、莫愁湖沿岸荷叶青青,荷花曼舞,荷香四溢,给我们历史文化古城增添魅力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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