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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作文集合八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作文 篇1
雨天街头:
我看见只小狗,雨点点滴滴地落在它头上,因偷吃食物而被毫不留情赶走的它,耷拉着双耳,蜷伏在街边,寻找食物,我知道它希望得到谅解,因为它在乎……
我看见一个小孩,雨稀稀拉拉地落在他头上,因与父母发生矛盾而离家出走的他,吸溜着鼻子,坐在台阶上,自我反省,我知道他希望回家,因为他在乎……
我看见一个姑娘,雨淅淅沥沥地点在她肩上,因丢失工作而被男友无情抛弃的她,哭肿了双眼,立在天桥上,低声呜咽,我知道她希望和好,因为她在乎……
我看见一个流浪汉,雨倾盆打在他眼前,因被朋友欺骗而流浪街头的他,眯缝着双眼,卧在墙角边,回忆往事,我知道他希望振作,他也会在乎……
小狗、小孩、姑娘、流浪汉模糊在雨中。主人是它的依靠;父母是他的依靠;男友是她的依靠;社会更是他的`依靠。我们人人都有所依靠的人,我们也被其他人所依靠。所以他们在乎,亲情、友情、爱情,乃至整个社会因为这是人类的精神脊梁。
同样置身于雨中的我,因见利忘义而“背叛”朋友的我,快速追上了他们的步伐,放弃自私,毕竟,我也在乎……
初中作文 篇2
在我的印象中,总有那么一位老师,在我心底,挥之不去。他只给我上过三节课,指导我参加数学竞赛,可就这三节课,会让我终身难忘。
大概六点多钟快7点钟时,校园中已经有将近七十多名学生正不耐烦地挤在多媒体教室门口抱怨。此时正值初春,学校停止供暖后,除了多媒体教室外,每间教室和办公室现在的温度都很低。正当同学们抱怨今天的老师(每三节课换一个老师)时,不远处一件办公会的门突然被打开了,把我们吓了一跳。
借着天空微微的亮光,我定睛一看,那办公室里径直走出一位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差不多有四十多岁。他身穿一件黑色风衣,手里抱着一摞卷子,像我们走来。
“来,开门准备上课了!正当我们疑惑时,那男子走到了多媒体教室的门前,掏出钥匙,打开门后就招呼着我们进去。
从他身旁走过去的时候,我悄悄撇了他一眼---稀疏的头发,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总的来说他的脑袋也很小,二他的一张咧开笑着的大嘴,占据了他脸上很大一块位置。他咧嘴笑着。那张大嘴就和脸上的皱纹连在了一起,仿佛一大朵菊花盛开在他脸上了!
他的嘴始终挂在耳朵边,露出两颗大板牙,和小小的脑袋搭配在一起,还真是像一只大老鼠一般滑稽搞笑。他笑着,无论在什么时候。
“来,这位同学,告诉我下一步应该怎么算?”老师伸手一指,指向我右边的一位同学,此时他正在睡觉。“哎哎哎,就那个穿花衣服的'同学!”
后来,在我的推搡下,那位同学终于离开了梦乡,然后再我迷迷糊糊的指点下,他终于开始了答题。不料,刚答完,老师紧接着着一句:“做你的春秋大梦!我问第10题呢你答第11题,你先站着做梦吧!”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唯独我吓得清醒了过来--其实我刚才也快睡着了!他说完仿佛还狠狠地瞥了我一眼。
再仔细看他,还是在笑,上课时的那种幽默,在我眼中,仿佛他已经成了“笑面虎”。之后的两节课,我再也没有打过瞌睡,不仅如此,在以后无论什么课堂上,我再也没有打过瞌睡。因为老师的笑而不语,使我明白:如果能在磨难与挣扎时微笑,生命才能绽放出最绚丽的光彩!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笑,就是那样明朗,令人难忘。而他--郝老师,也是我人生中的一位“好老师”,因为他告诉了我:阳光总在风雨中!
初中作文 篇3
古人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短短的八个字,却道出了藏与露的大道理。
落花生是个好东西,但是有一样最为可贵,就是它成熟时,把自己深埋地下,既保护了自己,又可以继续沉淀能量,等到该露之时,方可一鸣惊人。落花生明白了藏与露。
藏并不是去把自己埋葬、放弃,而是去弥补自己,完善自己,沉淀能量,当年刘邦心怀大志,要统一天下,但由于能力弱小,敌人势力过于强大,他把自己深藏蜀地。带兵训练,韬光养晦,最终打败项羽。一统天下建立了汉朝。
露则并不只是去炫耀,他也是有度的。木秀于林,风必催之。如果你过度的去露,那么你拥有的只是表面的虚伪。古有一奇童,名仲永,五岁便可赋诗,当时有很多人花钱请它作诗,其父亲便带他四外奔波。最后因耽误了学习,一无所成。仲永便因为过度的露,最后成了“伤仲永”
可见,藏与露应相辅相成,一直隐藏自己的话,那积累的能量有何用处呢?露的太过度的话,必会被摧毁。我们要做的就要象一条毒蛇,如果你这条蛇一直张着嘴在露的话。你必定会被抓住,应该很好的隐藏于环境之中,看准猎物,汇聚全身的能量,寻找最佳时机,对准你的'猎物,露出锋利且充满剧毒的獠牙,一举猎杀它,只有这样,你才能在丛林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生存下去。
古人用兵,从不会把自己最精锐的部队摆在明面上,一定是当作一只奇兵。出其不意,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动物界中强大的动物实力不一定是最强的,但它一定会懂得隐藏自己的锋芒。作家一定是潜心隐藏自己很长时间,沉淀知识,最后以一篇著作响彻人间。画家也是如此,你一定遇见过黑马,他们被称之为黑马,那是因为他们实力强大,善于藏,而你知道他的时候,必是在他锋芒毕露,一鸣惊人是时刻。
彩虹桥是藏在风雨过后,才会露出七彩的光芒,学会藏与露,走向人生之巅。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初中作文 篇4
丹桂飘香的九月,我进入了初三。身旁依旧是那一张张熟悉的脸,似乎不曾改变,又似乎多了几分成熟与稳重。只是我不知道,明年七月,中考过后,我们是否还是会聚在一起。
两年前,我走入宜兴市培源中学,一切是那么陌生。新的校园、新的学科、新的老师、新的同学,原先亲密无间的小学同学因为分班也渐渐变得疏离。每个人都需要适应,适应这个新环境。
也许,会因为内向,交不到朋友而孤单;也许,会因为课业繁重,压力巨大而烦恼;也许,会因为老师严厉而害怕……这些都不要紧,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接受一切新的事物,你会融入新的集体。
十三四岁的年纪,女孩的豆蔻年华,男孩的青春岁月。由于心理与生理的渐渐成熟,“情”这个对于我们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在每个孩子的心里悄悄萌芽,第一次感受到了“喜欢”是什么感觉。许是一见钟情,又或是日久生情,便傻傻地认为他(她)是自己的一生。为他(她)的一颦一笑而激动;将与他(她)的偶然相遇当作是缘分天注定而欣喜万分;为他(她)对自己的关心而感动;为了引起他(她)的注意特意使自己与众不同;为了见他(她)一面,刻意制造了几次浪漫的不期而遇……那是我们在青葱岁月里为“爱情”做的傻事,那是我们最初的青涩的感情。年少的我们不懂爱,却都为“爱”做了一次傻瓜。
假如真的一不小心到了“恋爱”的地步,刚开始男孩女孩互相说着“我会爱你一生一世”、“我只爱你一人”这样的动人情话,可过不了多久,就东窗事发,或者“分手”了。我们这个年纪,懂什么叫爱呢?也许只是为了一时的甜蜜快乐,却误了整个青春。
在初中的校园里,每个人,都会经历一次成长。
原来的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和同学们在一起总是显得不太合群。我也曾当过几回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把同学们做的坏事偷偷告诉老师。这样的做法,让我得到了同学们的厌恶。我很苦恼,其实我也不愿意向老师打小报告,我也想和同学们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有一段时间陷入了低谷,我在思考,人生路上,我到底需要的是什么?老师?朋友?我想,我应该选择后者吧。别人眼中的我是个汉子,空有一副女生的皮囊,全无半点温柔可言,但是汉子的内心谁能懂呢?朋友,很重要,我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我选择了朋友。放下当初高傲的`姿态,放下自认为高洁的品行,我的朋友多起来了。我好像快乐了很多。
十一月,学校举行了秋游活动,大家一起去了云湖茶博园和大觉寺。我已经初三了,所以很珍惜现在同学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一上车,所有人都选好了自己的位置——一般感情较好的男生、女生当然是坐一起啦。车子刚发动,车厢里就热闹了。带手机的将手机拿出来,戴着耳机听音乐或看电影,没带手机的就去抢别人的,还有的人呢,拿出书包里的零食开始吃起来……就像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班里同学都认为我和朱元是“一对”,哈哈!其实我们只是玩得比较好而已啦。孩子们总说我和朱元一天到晚在“秀恩爱”,即使他们都知道我和朱元之间只是一种纯洁的同学关系,但仍热衷于将我俩看作一对,天天吐槽。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从初一到初三,每年同学们都会给我制造一些“桃色新闻”。也许是因为我本就不是一个矜持的淑女,平时比较疯,喜欢和男生混在一起吧。我觉得男生比女生好相处多了。男生大部分都很大方、宽容,开开玩笑也能一笑了之。和男生相处,我能找到自由的本性。既然我和朱元都不介意别人误会,不在乎别人指手画脚,既然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我们也没有必要解释那么多,就当是娱乐大众吧!给同学们苦闷的学习生活找点乐子。
漫长的车程,路又颠簸,因我有晕车的毛病,上车前没有吃药,于是一会儿就难受至极。然后,不出意料的——我吐了。不过,吐了之后就舒服了很多。
已至深秋,风景依旧优美的江南并未感受到一点萧瑟,倒有几分空灵的气息。前几日天气不太好,一直下大雨,原定于周四的秋游因为天气也改成了周五,天空中仍飘着细雨。也好,雨中漫步,才有秋的情调。
下过雨的小路有些泥泞,但脱离了学校,没有了作业束缚的我们丝毫不在意这些。听完老师讲的一大堆废话后,我们似一群脱缰的野马,四处散开了。竹林中散发着湿润,让人觉得很是清凉呢。有一股清澈的小溪自山上流下,不知其源头在何处,我只是在想,如此自然的境界,如此美丽的风景,如此欢乐的氛围,恐怕谁也不愿意打破的吧。可是时间像飞鸟,自由活动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啦,我还想爬到山顶呢!不过,一小段路我就累得气喘吁吁,要爬到山顶,真不知道要多久。
同学们集合后,我们就出发一起步行去大觉寺,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不是有人拿着手机玩自拍。大觉寺门口立着魔礼寿、魔礼海、魔礼红、魔礼青的雕像。怎么说呢,不是很喜欢,太花哨了,我脑海中的寺庙是那种古朴典雅的风格,颜色太多太杂好像失去了佛的庄严。不过,这只是我的个人所感罢了。正门紧闭,我只好从旁边的侧门进去。我问同学,为什么正门要关着。他说也许只有很重要的大人物像习xx那样的才从正门进吧。纳闷中——为什么嘞?咱大中国不是弘扬“人人平等”的嘛。进入大觉寺后,因为腿已经很酸了,所以我坐在一旁的石凳上休息,于是我就和朱元分开走了。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分别”竟然让给我一直都没有再找到他,差点以为我把他弄丢了。但转念又想,好像我才是路痴,再怎么不幸也应该是我迷路才对呀!嘿嘿!
道路的两旁建有几十座佛祖雕像,石柱底座上镌刻着他们的生平事迹,活灵活现,庄严肃穆。另外五彩斑斓的灯柱又是一种风景。接着往里走,会看到许多与佛教有关的景观。如唐僧师徒,还有坐落在各处草坪上憨态可掬的小和尚,巨大的石狮像,美丽的孔雀开屏,莲花台……这些逼真的美景,好想伸手去触摸一下,但出于对佛祖的敬畏,我还是放弃了。
我和九妹(男的)、豪哥,还有蒋纪艳一起去大雄宝殿拜了佛祖,还求了一支签。然后,我们一起去看了奇石展,见识了“长头发的石头”等等奇特美丽的石头。我惊讶于大自然的神奇——那些玉石晶莹透润,一整块大石头切开里面全是闪闪发光的紫水晶,形状像熊猫、冬瓜、篮球的奇石……完全被震撼到了!奇石是禁止抚摸与拍照的,可是王老师东摸摸,西碰碰,还乘别人不注意偷拍照片,无论我怎么样劝阻他都不听,为人师表啊。
我想,我永远都无法忘记这次秋游。在我初三最美好的时光,怀着害怕与朋友分离的情愫,一定是倍感珍惜的。所幸,还有一张张定格我们美好瞬间的照片——与九妹豪哥的合照、姐妹五人手指拼成的五角星、还有被我抢走零食后小伙伴们哀怨的可爱面庞……都是我的宝藏啊!
初一,我们是懵懂无知的;初二,我们在学着长大;初三,我们不愿离开。早已熟悉了身旁那几张欠揍又温暖的脸,害怕有一天会失去他们;习惯了各位老师的教学手段,能够从容面对各种刁钻提问,从一开始的敬畏变成了现在的师生同乐;熟悉了各门科目,不看课程表也知道下节是什么课;习惯了同学们小打小闹产生的深厚友谊,某某一个动作便知道他要什么顺手递上,然后是默契的相视一笑……
明年,我们总会经历分离。上天将一群素不相识的孩子聚在一起,却只给了这群傻瓜三年的光阴。
初中作文 篇5
在买一只板烧鸡腿堡还是买一本书的问题上,很多人对前者毫不迟疑,快餐已经不像当初刚进国门时昂贵罕见,不过是饱腹之选。但当你拿起一本20块的书,买还是不买,常常会在书店徘徊十遍,无法选择,可以去网络书店买嘛,也可以在臭不要脸的文库看个大概,为什么要花这个钱?这20块忽然一下子有了无穷的存在感,令人难以痛下决心。
很早之前,有一天我在书店拿着一本村上的短篇集,开始犹豫买不买,直到后来猛然想到,刚刚吃完的一个冰淇淋跟它价值想当,等于我在五分钟内吃掉了一本书,我却在要不要买这本书浪费时间。很多情况下,你无需把书看得很重要,考虑它值不值,是不是能证明你的品位,会不会造成无处安置的负担。冲破这个障碍,拥有的书会越来越多,旧书马上会成为生活无可取代的一部分。
去年3月去北京,年底离开时,清点出旧书100余本,其中20来本品相破败,说明翻了又翻,剩下一大半半新不旧,还有少数连塑封都没拆。这跟女人的衣柜没区别,你穿来穿去的永远是那么几件,大部分只是穿一穿它的新鲜劲,那些没拆吊牌的则是自己乱花钱的明证。唯一不同的一点是,旧衣服可以统统丢弃,女人永远不能遏制住自己买衣服的冲动。但旧书不同,就算花不菲的快递费,它依然是值得终身拥有的佳侣。
在书上花的时间与钱,永远不能划入浪费的范畴。就算一本极糟糕的书,起码翻了几页后,你知道什么叫糟糕,扔掉它,烧毁它,都是及时行乐范畴,或者送它给与之相配的人,当成王八对绿豆的人生一大乐事之一。
有一个朋友,同样喜欢买书,家里旧书成灾。但他十分追求品相,看白封皮的书,恨不得焚香沐浴,书买来通通用新书皮包之,讲究每一本书都散发出处女般的清香。有次不小心弄脏他一本书,叨叨扰扰再也不肯让他的书离开视线范围外。
隔了半年,我终于发现跟他已经再没有联系,道不同不相为谋,书终究不过是书,有好书有烂书,好书翻到烂,是种成就感,对待烂书,虽然不用像秋风扫落叶般残酷,也得有无情的态度,该扔该销毁,永远不用客气。对一本参差不齐的'书,你要觉得它太沉,不如撕下其中精华几章了事。它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再怎么说,只要能看进去其中的几章,甚至几行字,它总比你刚才吞进去那个鸡腿汉堡来得有营养。
据说随着电子书的横空出世,纸质书即将成为古董。我从不相信这件事的可能性,摩挲一本旧书,偶尔翻到上次阅读时残留下的咖啡渍,划过的痕迹,你将永远怀念初读这本书时,犹如刚开始一段爱情般的迷人美妙。
初中作文 篇6
一次相逢一份暖。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了解了一个人,一份情。
傍晚,吃完晚饭出去散步。灯火阑珊,树影婆娑。天还没黑,弯弯的新月却早已高高挂在空中,静谧,美好。
朝前走着,看见大街的一角围满了人,还有音乐声传来。我凑近,挤进人群。看到人群中央空出一大块地,正中央摆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箱子:爱心箱。
这时,音乐换了一首:《爱拼才会赢》。唱着歌的,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倚着一根拐杖,左裤腿下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他在奋力地唱着:“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
旁边还有两位男子,一位坐在轮椅上,跟着音乐的节奏,用手转动着轮子晃动着;还有一位,腿脚也不太利索,只能弯着腿走路。时不时地有人上前,从钱包里掏出些钱,塞进那爱心箱中。
一位穿得破破烂烂的拾荒老人拄着拐杖走上前,面庞黝黑,胡须花白,他的背早就因生活困苦而驼得不像样了。他将手往身上擦了擦,颤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币,一张一张摊平,很是细心。
老人就要将纸币往箱里塞时,唱歌的那位伸出手阻止:“大爷,生活不易,这钱我们不拿,您收着吧!”老大爷推推阻阻,不肯将钱收回去,“我的骨头硬着呢,我还有力气,生活再不易,我也能过去。”男子又道:“大爷,您的好心我们弟兄几个都心领了,钱您还是收回去吧。”老人不再与他争口舌,将钱塞进了他手里,拄着拐杖慢慢离开。
站在一旁的.我,不禁被感动了。也上前去,掏出了口袋中的钱。转身却发现,老人并未走远。他坐在一旁的公椅上,静静听他们唱歌。黑夜里,那单薄的身影,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歌继续唱着,夜色越来越浓了。一颗颗星星相继而出,眨巴着眼睛,为黑夜点缀。我们活在世上,也非必须做什么惊天大事,只要力所能及,哪怕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照样能够温暖人心。就像这天上的星星,虽小,但只要有一颗,便觉得这夜色格外动人。
老人的善心温暖了人们的夜,温暖了一座城。在这虚与委蛇的世界,我们更需要把爱传递。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初中作文 篇7
我站在纷飞的雪花中,伸出手想要接住它们,可它们还未及落在我的手里,便已在温暖的空中融化……
——题记
仍然记得那场雪。那场雪下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早晨我出门时,整个大地一片银装素裹。冷风凛冽,雪花在空中翻卷,偶尔有一两片落在我的手上,我所感到的都是刺骨的寒冷。
那时的我年纪尚浅,似乎只知道玩,于是不顾彻骨寒冷,与朋友在雪地中玩耍。我们一起堆雪人,在雪人的大脑袋上很没有新意的插上一根萝卜,还在疑惑为什么它会掉下来;我们一起打雪仗,往彼此的衣领里塞冷冷的雪;我们一起“画画”,在雪地上踩出各种各样的图案……我们一起笑着,一起闹着,冰冷的雪就在炽热的心中一点点化开,一点点消失不见。可我们并不觉丝毫冷意,大概是因为我们那时玩心太重。我们靠在门前休息,大雪仍然纷飞,雪地里玩耍的小孩子越来越多,如银铃一般的'笑声响彻云霄。朋友看着眼前的雪景,对我说:“我们以后每天都一起玩雪,好不好?”我拼命点头,但不无遗憾地说:“可是雪不会每天下啊?”她也发愁了,想了想,哈哈一笑,得意地说道:“没关系,以后我们去一个天天下雪的地方不就好了!”冷风卷着雪花,拍打在我们因激动而通红的脸上,为我们带来一丝凉意,如同漫长岁月中的一个约定。
四季流逝,岁月轮转。我现在已经初三了,再也不像当年那般贪玩。很多事变得理所当然,比如雪不会每天下,只有冬天才会;比如下雪时不能出去玩,因为会感冒。自从那场大雪过后,就再也没有下过这样气势磅礴的雪。实际上,从那以后,这里再也没有下过雪,风再也不凛冽。朋友已经搬去另一个地方——那个虽然不会每天下雪,但每年冬天仍会雪花飘飞的国度。我在繁重的课业中也经常会下意识地抬头望向天空,可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在期待什么。是一场雪吗?可是这里还会下雪吗——在这个已经没有冬天的城市。
直到那一天。那天天色阴暗,风却仍然和蔼地拂过人们的衣袖。雨渐渐大了,只听人们的一声惊呼,我才意识到:下雪了。雨中夹杂的雪花一开始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可后来渐渐活泼,最后竟像顽皮的小孩子一样活蹦乱跳。我站在纷纷扬扬的雪花中,记忆再次鲜活。我闭上眼睛,等待凛冽寒风吹过;等待冰冷雪花化开时的清凉;等待……现实与记忆重合。可我没有等到。因为我忘了:今年的冬天已经不再像往日那般寒冷,雪自然不会像昔日那般冰凉,风自然不会像以前那般带来冷凝的快感。这几年,这个城市已越来越温暖,秋入冬就仿佛是春入夏。我闭着眼睛,心中酸涩。耳畔再也没有朋友的声音,再也没有孩童天真的笑声。我这才明白,那场雪早已不可能重来。它早已与我的记忆合为一体。它早已与曾经那凛冽的风,那寒冷的冬融合,深深葬在我已远去的童年中……
我睁开眼睛,想要接住雪花,可它们还未及落下便已融化。我看着那些精灵——表面活泼内质已气息奄奄——无奈地笑了。以后,它们还会来到这里吗?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也许那只能是当年痴念,那时眷恋。因为,也许今后的冬天,将会比今年冬天更加温暖,也许我们的后代,将再也看不到雪花,再也无法在凛冽的风中奔跑,再也感受不了那年寒冷的冬天……
初中作文 篇8
我的心脏很平凡,它每时每刻都像很多人一样跳动着,间或可能因为喜悦或者其它别的情绪而加快或是减慢。但时间从不因此而停滞,只是轻轻的风一般的拂过,让这缕悸动像轻烟一般散去——题记
正因为这喜悦或是别的,心脏可能会突然爆裂.因此,让我们铸造一颗波澜不惊的平凡心,以世间最平常、最普通、最祥和的心态去感受这个世界。也许会因一朵蓝色的花而触到生命的旋律,从而使其小小的悸动,在一个平凡的世界里去追逐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抹颜色,心虽因一小事而跳动,但是在大的事故中,却能处变不惊、安然自若。
这就使我想起了罗殿--那个我曾紧紧随着脚步的`男子、那个藐视世界的海贼。我仍是以一中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心态,去和其他人一样的去追逐着自己的偶像,虽然这样很累,但是却使我的心脏无数次的悸动....
选择一颗平凡的心,不要玻璃心,也不要石头心,仅仅选取一颗有血有肉的心吧,以这颗心去感受世界,那时你会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中,天很蓝、草很绿、云很白、夕阳很红。这一切的事物都是生动真实而美好的。这颗平凡的心脏中包容着世间万物。有生活、有梦想、有追逐、有失望。拥有一颗平凡心,才真正拥有了这个世界,拥有了整个人生,才是一个完整的、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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