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的作文

时间:2023-07-07 16:34:22 写人作文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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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的作文[精华]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人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人的作文[精华]

写人的作文1

  曾经站在爱情的另一岸边,依旧是凄凄艳艳的那一方,是谁在等待着谁?是谁在离开以后再也寻不回来时的路?是谁在他的旅程中逐渐变成了一个残旧的人?人生路上本来就会有很多人和事只有开始没有结果,如同夏花繁盛烂漫而注定要凋谢……有些付出注定不会有结局,有些人注定不会属于自己。

  一个人努力熬过最低谷的日子,却怎么也看不到繁华时的光景,或许我是注定了终究要孤独,已经分不清对喧嚣,到底是不屑还是渴望了,再怎么喜欢安静,也还是想要看看热闹的场景吧!那样,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也能有曾经的回忆,陪伴自己。也许,我并不习惯在人群中穿梭,冷冷得看待花开花落,就是我该扮演的旁观者的角色,纵使有无限的期盼也只能抑制着,看人们的竞争,我只能一步一步超越自己。

  但是我却总是害怕着,因为我晓得,,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自己的软弱。而我,却只能逃进壳里躲避着,用我懒得去争这句话,,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我没有自信,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比我还差的人,都有信心去面对未来,我却没有。我对自己没把握的事情,总是那么胆怯.不明白,始终都不明白,明明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探险,我却没有勇气往前,我以为,只要躲在自己的世界就不会有伤害。

  但是对别人大起大落的人生阅历,又是那么的羡慕,也希望自己有那样的际遇,但是发现,并不是我没有遇到那些事的可能,而是, 在意外发生之前,就已经被我谨慎的避免了,我害怕伤害,却也因为这样,错过了美丽的风景。

  一直知道爱从来不是容易的东西!谁会平白无故的爱上谁?谁会没有理由的.和谁生活在一起?谁会没有情由地感受到爱情的召唤,聆听着幸福的声音?爱情不是愿意付出就会予以回应的。幸福也不是只是付出就可以有回报的。“我爱你”三个字要说出口很容易,真的爱到底却是那么那么的难。

  然而,人的一生中,总是在不断地选择,也意味着不断的放弃,这是客观的所在。而衡量得与失的天秤却是自己的心,所以得与失其实在于自己的一念之间。

  曾经放弃了很多,从未后悔,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当明白,一份可以相伴终生的爱,面对爱的得失,总是会纠缠不清,总是把过去的惆怅加减在今天之上,再跟明日的憧憬混合在一起,结果便成就了今天的模样.

  渐渐地开始相信,一切经过苦苦挣扎之后做出的决定其实都是多余的。我们总是在与自己的回忆和过去纠缠着,与其说我们做的是一个决定,倒不如说我们只是在给自己一个理由。于是,今天的我们对过去就不能再说后悔,也不甘心说后悔了。

  有时候觉得爱情是迷茫的开始,自由的结束,风花雪月只不过是一种真实的错觉,相信真爱只不过一场心甘情愿的迷茫。也许我真的已经觉得很幸运呢?心里还可以温柔的去挂念着某一个人,有点凄美,但不至于太孤寂。

  原来,我还是逃避不了.....

写人的作文2

  在我们的一生中,陪伴在身边的经常是我们的老师。是他们将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培养成一个优秀的小学生;他们给予我们知识;教懂我们道理;教会我们和他人相处;把知识无私地传授给我们……仅仅是这些我们就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感谢他们。

  在我学习的.过程中,也和老师如发生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哦!例如上次我们在拔河比赛,老师则在一旁观看,突然不知道从那里传来的音乐声,扰乱了其它班的学生,而我们呢?则更加努力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是我们老师故意放的手机铃声,那铃声是为我们加油打气的,而却迷惑了我们的对手,老师您可真聪明啊!我们笑成一团,原来老师也有作弊的时候呀!哈哈!

  而最令我难忘的老师是叶老师,她当我了我一年的班主任了,是至今为止最让我忘不了的老师。虽然老师白天经常生我们的气,可那不也是我们惹的吗?我知道老师日夜操劳,为的全都是我们!在这里我想对叶老师说:"老师,您日夜操劳,跑上跑下,在您的教导之下,我明白了许多的人生道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生活中你就像我们的妈妈一样关心爱护着我们,您的眼神中充满了慈爱,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暖。老师!谢谢您!您辛苦了!"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惹老师生气,在学习过程中,坚韧不拔,自强不息。没什么可以送给老师的,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老师,您辛苦了,在教师节来临之即,先预祝您教师节快乐!"

写人的作文3

  再次回到老家,一个久违的身影依旧忙碌在田地里,他回过头看到我们,像是得到了什么惊喜,快速地摘下一个葫芦几个西红柿抱在手上,憨憨的笑着走过来,他,就是我的二伯。

  半年未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笑,但现在那憨憨的笑容也似乎与脸显得格格不入,蓬松的头发加上满脸的胡渣略显沧桑,岁月流逝的痕迹似乎刻印在他脸上,突然意识到二伯也已经年过半百,心中不禁一颤,是啊,二伯也老了。二伯,他能熟练的做着农活;他热情好客能够很好的招待客人;他是合格的木工锁匠……但你能猜到二伯是聋哑人吗?一定猜不出,但这却是如铁的事实。二伯的确是聋哑人,这么多年,他的年龄在变,他的外表在变,可这聋哑的事实始终没有改变。

  看着眼前这个年过半百的人,想起我所见过的他吃过的苦,不禁有丝心酸。在我心中,二伯一直是一个勤恳能干的人。每次回去,总能吃到二伯做的可口饭菜,在家他总是帮着奶奶做家务;地里的活也总是二伯挑起重担;闲暇时分,他也会编编竹篮,做做木工;找到机会他会去工地帮别人干活挣钱,累活脏活他也愿干……尽管他这样勤恳能干,但是因为聋哑,他至今未能娶妻生子,他也总是收到不公平对待。每次吃饭,二伯总是会等到我们都吃完了才开始吃;每次奶奶出去做客,也总是只留他一人看家;每次在外干活,他出的力气比别人都多,干的`活比别人都重,但是拿的工钱却总是比别人少……哪怕如此,二伯仍然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笑容时常挂在他脸上,我不得不敬佩这样勤恳能干,这样乐观的二伯。

  别看他不会说话但是在思考动手能力方面可厉害了,我心中的二伯还是一个机智聪明的人。二伯是合格木工锁匠,奶奶家那些竹篮、椅子、桌子等都是二伯亲手做的,修锁配锁也不在话下,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是挺轻松的,但对于二伯这样的聋哑人却是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与汗水才能真正做到得心应手,运斤成风。由此可见二伯个聪明人,才能如此游刃有余。不仅如此,他还能机智应对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还记得去年暑假回去时,二楼的窗纱半边与外框脱离,完全失去了窗纱应有的功能,本来二楼闲置,有没有也倒无所谓,但是我回来了睡在二楼,奶奶便让姑父与二伯去处理这个问题。一开始两人一致决定直接用宽胶带贴好,但是由于脱离的是窗户上部分,而重力向下因此会出现就算贴好依旧会向下滑落的现象,就连姑父都说这个问题比较棘手。怎么办呢?二伯却灵机一动,把窗子先下下来,用胶带粘好后倒着安上窗轨,问题解决了!这样巧妙的把重力带来的问题转化成解决办法,就连姑父也对二伯啧啧称赞!

  二伯,一个大家眼里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聋哑人,而在我眼里他却是一位勤恳能干、乐观向上、机智聪明的人,这就是我的二伯。

写人的作文4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是从哪里来的?”“我是怎样来的?”……小时候,经常会问父母这样一些问题,因为那时候我对这些问题都充满了好奇心。我每次问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许许多多的答案。爸爸总会这样回答我:“你是从你的妈妈肚子里转出来的?”叔叔、阿姨却说:“你是你爸去上班时,听见垃圾堆里有一个小孩在哇哇大叫,就把她捡了回来,那个小孩就是你了。”而姑姑却对我说:“你是在牛粪里爆出来的,你爸妈刚好路过看

  见了,就把你给捡回来了。”

  那时侯的我,什么都不懂,只是对一些事情,一些事物充满着好奇心,这也说明那时侯的我还很幼稚。

  记得,小学时,我再学校里曾经有过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有一次,我们班里只有三为学生才能领到“三好学生”这个奖,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了。

  而我之所以有这么理想的成绩,这全都是父母的功劳,因为父母经常督促我做功课,我不明的,还给我讲解。可后来,奶奶病了,还病得挺严重的,还要住在医院里。父母为了照顾奶奶,却几乎把我给完了。只有母亲在家里做顿饭给我吃罢了。至于我的功课,他们可是问也没时间问。就这样,我的成绩就不断地后退了。

  这时候的我,应该就是还不能自理,没有自觉性的我吧。

  记得三年级时,我与我的'一个朋友到村前的一个池塘边玩。不知怎么的,我的朋友突然间掉进池塘里了,好在池塘岸边有一块大石头,刚好给她抓住了。那时侯,她的个子比我高多了,因此,我不够力气把她拉上来。他只在哪儿拼命地哭,我就站在那儿,连叫一声“救命”也不会,更不要说跑去叫人来了。后来,她叫我喊救命,还要我去叫她妈妈来。好运的就是,我还没开始,喊一声救命,就有一名妇女刚好路过那里,看见了,才把她拉上来了。

  这时候的我,应该就是愚笨的我吧。

  到了初中,我第一次考试就考得不理想,在班上都排到36名了。那时侯的我可是伤心透了。我非常的害怕让母亲知道这成绩,我不敢跟她说。可这是其中考试的成绩呀,是要开家长会的,这该怎么办呢?后来,我与父亲“打好了交道”,让父亲去开家长会,因为父亲没有母亲那么严厉。现在逃过了一关,可下一关怎么过呢?于是,我就拼命的学习了。经过我不断地努力,到了期末考试,终于出成绩了,我从班里36名进到了14名。

  这时候的我,应该就是懂得拼搏,有上劲心的我吧。

  无论我以前是一个怎样的人,经力了什么事,可那都已成为历史了。

  从现在开始,我就要拼命的努力学好高中三年的课程,考上一间理想的大学。我还要做一个坚强,懂得面对挫折,笑对生活的人。

写人的作文5

  我的朋友有许许多多,有同班同学,有同校同学却不是同班的,有小区里的,有补习学校的,还有游泳班的.。但是,和我关系最好的还是城关小学的一位女同学—庞雨。

  她今年12岁,是一位女同学,她和我一起上了四年的小学,从一年级时,我们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笑起来脸上的一对小酒窝对我印象很深,她比我大几个月,我称她为姐姐。

  记得一年级期中考试的一天,妈妈把我送到学校门口,嘱咐我要好好考试。我进校门时,看到了我们班了的庞雨同学,我们俩一块高兴地进了教室。不一会儿,老师也进了教室,严肃地对我们说,“今天考试大家都检查一下自己的书包,有没有忘记带自己的学习用品,如果忘带了,就问周围的同学先借一下。”我心想;我就不用看了,我昨天晚上都已经装好了,不用检查了。

  考试时,我要用尺子划直线才发现自己的尺子忘记带了,我向周围同学借时,都说自己只带一个,我后悔当时没有认真检查自己的书包,让自己如此狼狈。正当我爬在桌子上左右为难时,庞雨同学走过来着急问我:“张一枝,你怎么了?”我哭哭啼啼地对她说:“我忘带尺子了。”这是,她跑到自己的座位上,只听啪地一声,她那崭新的尺子成了两截,把其中的一截给了我,说:“送给你。”当时,我被他深深地打动了。

  现在,我拿着这半截尺子,就会想起这位朋友—庞雨。

写人的作文6

  我们班的阅读天使是范逸鑫,他做阅读题,不假思索的写了上去,去给冯老师改的时候,冯老师给他打了一百分,可这对于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他阅读这么好,这得从他喜欢看书说起,他说他第一次看书时候好几分钟才看一行,他妈妈对他说,要多看才能读的快,于是他眼睛就发亮了,我一定要一目十行,于是,他每天都坚持看书,看的书多了,自然知识也越来越多了,脑子越来越灵活了。他说他每天可以看2本书,他的家里的书可多了,满满的几个书架全部都是他的书,因为他看的书多,所以他能有讲很多故事,好多好笑和开心的故事,他的朋友都津津有味的的听他讲很多故事。于是他每次都可以当上小小说书人,每次他去讲的时候都讲的非常顺溜,一个个好词好句子在他嘴里脱口而出,口齿也非常伶俐。

  记得有一次他在班上讲了汤圆的来历,他从汤圆的来历一直讲到怎么包汤圆,讲的'绘声绘色,滔滔不绝,大家听了,使劲给他鼓掌,他讲得太好啦!

  还记得有一次,冯老师叫我们做课作,有一个阅读题我不懂,就请他来帮忙,他毫不犹豫的给我讲解,仔细给我分析每句话的意思,我一下子就懂了。结果我做的飞快,也做的很正确,他好厉害啊,好崇拜他!

  他这么优秀,肯定是阅读多了平时积累起来的,我要向他学习阅读的日积月累,多读书!

写人的作文7

  快手刘是个卖糖的大胖子。黄昏时分在人流最旺的小巷口架上桌子,桌子上满着一排手工制的糖。他变着戏法来吸引孩子们买糖。其实戏法十分简单,“小碗扣球”。一块布铺在桌上,两个小茶杯,几颗糖,也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几样道具,却在他手上有了生命。

  他两手各拿一个茶杯,你明明看见每个杯子里都有糖,连眼皮都没眨,糖就全跑到一个茶杯里了。这些球就像有了生命,会趁人不注意从桌下钻到另一个杯子里。他就这样拿着两个茶杯,东指一下手,西吹一口气,四个球忽来忽去,完全猜不着。人们的视线从四面八方射来,自以为看出了破绽。

  “在那个茶杯底下啊!我看见了!”一个小机灵说道。

  “你看见了?”快手刘眼珠一转。“但你猜错了就必须买我的糖!”“好!”小机灵信誓旦旦。

  谁知快手刘微微一笑,翻开茶杯,底下竟空空如也。“有吗?哪有?”小机灵无奈买下五颗糖。

  快手刘又把另外一个茶杯翻开,糖不见了,只见他嘴里念念有词。一打开杯子,四颗糖又回来了。怪,怪,怪,真奇怪!

  那双敏捷的手,使他得来“快手刘”这个称号,大家都称他快手刘,他真正的名字倒无人知道。

  他大概也就四十出头,眼睛豆大,十分灵活,皓齿红唇,眉毛又密又长,像是画上去似的'。那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四颗糖在这双手下忽隐忽现。他一边卖糖,一边变着戏法引来顾客……

写人的作文8

  人生是一场孤单的旅行,我们都是过客。不知道会不会在某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个人在等我。流浪,不会停下孤单的脚步。

  ——题记

  记得曾经有一个朋友问过我的梦想,我想的一会说道:“我想去周游世界。”他只是在笑。也许,这真的只是一个梦想而已吧。因为我永远都不会拥有像海子那样对世界的理解,超越生命的代价。面对这个世界,我无动于衷,虽然我不能改变这个令人感到压抑的世界,至少我还可以来改变自己。

  终于明白,所谓忘记并不是永远都不要想起,而是再次想起时可以做到心平气和、宠辱不惊。偶尔会想起以前的朋友,只是到现在才明白原来时间是可以改变很多东西的。任何事情都敌不过时间,时间是上帝赋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也是我们最害怕的武器。它所消灭的不只是人的意志,更有人类最原始的美丽。比如,回忆。也许很多的东西在陪在你的身边的时候,会觉得理所当然的吧。即使我不能阻止时间的流逝,但是我可以将最美的东西定格下来。比如,友情。

  不知是谁曾经感叹道:“以前的朋友不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她会拥有新的朋友,而我也同样的如此。当时的感觉已经不再。”我笑着引用朋友的话反驳道:“真正的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在,而不在的那只是所谓的友情。”他点点头,又摇摇头。也许,有的话是对的吧,但时间是真的可以改变很多。我可以对着我讨厌的微笑,和鄙视我的人握手。只是因为时间的缘故吧。难道时间是真的可以改变吗?也许是真的,只是我一直不愿意相信而已。

  记得,又一次用塔罗牌测试我与一个朋友的友情。我还记得那上面的内容,因为那真的很符合我现在的处境。那上面说:“你和你的朋友正在逐渐从对方的世界里淡开。”我记得当时的我还说一点都不准,只是时间走了,那预言也灵验了。我没有理由去追逐着失去的东西,不是不想,只是不会再拥有了而已。天很高,我想飞上天。也许那样可以暂时的.忘记自己的想法。曾经的曾经都已经成为了过去,都是无法回去的现实。只是我海是曾经的我吗?我无从而知,因为所有的一切都物是人非,只是因为人走了而已。我们就像风筝断了线,飞的原来越远,没有人需要说抱歉。因为我已经不是那个以前那个任性的小孩,而你,也不会那个从前的你。

  我会继续倔强,即使我过我一个人的季节,虽然我曾经拥有很多。只是我什么都不会做,我不会跑到他或她的面前去质问一些东西,也许很多东西已经对于我来说变得不再重要,也许这只是我想的而已了。我习惯着的事情突然发生了改变,我能做些什么。是不是我们真的分道扬镳了?我什么都不会做,我只会想着我们的从前,然后不知不觉的哭起来。我一直以为自己不在乎,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原来自己的感情。你说过我们会是朋友,也许时间是真的可以改变很多的吧。我想我终于会有一天独自走过陌生的街角不会再想起曾经的你和我。

  后记:这是写给我曾经最好的朋友的,也许时间是真的可以改变一切吧,我们再也不会回到从前那样……

写人的作文9

  我有一个弟弟,名叫胡芷越,小名咪宝,今年刚满四岁,聪明伶俐,很讨人喜欢。他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亮闪闪的黑宝石。他的嘴巴红润润的,如樱桃核一般。他的头发乌黑乌黑,常常竖起来,摸起来像刺猬一样。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要数他的耳朵了,他的耳垂特别大,很多人说他以后会有好福气。

  不过,你可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了,他的歪脑筋可多了,特别在吃饭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地来骗姑姑。比如,装出一点生病的样子,说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好吃。总而言之,他总是用自己的小智慧来耍小聪明,其实呀!这种小聪明就会被我一眼看穿。可是,姑姑每次都是假装没看穿,哄着他吃饭。看,又到吃饭的时候了,不知道咪宝又要耍什么花招了。只听得,姑姑高声一喊:“吃饭了”。我早已坐在位置上,只见弟弟急急忙忙躺上沙发,眼睛咪起来,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真叫人心发酸。姑姑见弟弟没到餐桌前,一边喊他“咪宝,快来吃饭啦”,一边走向客厅。咪宝弱弱地说道:“我、我肚子疼……疼死啦”。其实,姑姑早就看出了他的诡计,可是,她还是关切地说:“那你还是好好休息吧,等会儿再吃饭”。弟弟以为可以不用吃饭,他洋洋得意。到后来呢,他肚子感到越来越饿,不得不偷偷地去吃饭。

  这就是我的弟弟,有一点点坏,有一点点可爱。

写人的作文10

  小小的个子,那红扑扑的苹果脸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乌黑发亮的黑葡萄整天滴溜溜地转个不停。那张樱桃小嘴,只要一打开,话匣子就如同开了机关枪。她长着一双细皮嫩肉的.小手。这双小手只要一分钟不动,好像就对不起谁似的。你要问她是谁呀?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小红。

  在一个火辣辣的三伏天下午,我们上完体育课回来后,拿起自己的水“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我边笑边喝,“哗啦”我不小心把水壶里的水喷了出来,她心爱的书包成了“落汤鸡”。顿时,我心里似乎坠着一块大石头,要知道,这书包可是她妈妈出差时给她买的呀!我以为将要面临一场“狂风暴雨。”谁知,她并没有生气,而是风趣地说:“鄙人乃宽宏大量之人也,不为小事而怒。”

  她不仅宽宏大量,还舍己为人。

  有一次,同学们在教室里做作业,一股恶臭弥漫了整个教室。有个同学呕吐,有气无力地伏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我不禁皱起眉头,左右一瞧,发现几个同学都捂着鼻子,纷纷议论着。这时,老师来了,把清扫的任务交给我们。当时大家都不愿意,纷纷找借口。突然,一个小手举了起来,我心想:这人可真傻。一看,原来是小红,她自告奋勇地说:“我去。”

  小红每到一处,都会留下一片欢乐。要是有几天见不到她,我还挺她呢。瞧,她又出现在我眼前了。是那么活泼,是那么可爱。

  七年级写人的作文600字【四】

  许久没去外婆家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种奇怪的感觉,非要去看看外婆。

  周六那天,我去看了外婆。她依然是一张慈祥的脸,和蔼的笑容,看上去苍老了很多,可是呢,骨子里还有精神得很,你要是见了她,就会知道了。我很喜欢静静地看着外婆的眼睛,仿佛有什么事是我看不透的,外婆曾这样问我:为何这样看我?“因为我喜欢看外婆的眼睛。”我的回答使外婆感到震惊,可她并没有接着问我,而是冲着我笑了笑。我想外婆是不是明白了我的用意才没问的`,也许是吧,外婆毕竟是位退休的老教师。“想听我的故事吗?”外婆就像“神明”一样一样,可以猜透我的心事,因此在外婆面前我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我很认真地听着外婆讲着:“那呀,是我年轻时候的事,可到现在我还忘不了。你外公当时是个英俊的小伙子……”

  “妈,她还小,你和爸的恋爱故事怎么能和她说呢?”妈妈生气地说道。外婆仍然保持微笑,对妈妈说:“唉,你懂什么呀,还没你女儿了解我。”妈妈默不作声,好像外婆说得是真的。“开玩笑的!”外婆真逗,我和妈妈连肚子都笑痛了。我们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度过了最开心的时刻。

  回到家了,可我依然挂念着外婆,想着外婆,因为在外婆那儿,有听不完的趣事。这天晚上,我做梦了,梦见我和外婆在落日的余晖中一起讲着故事……

写人的作文11

  一名老师,真的会对所有学生都一视同仁,而没有任何偏爱或是偏见吗?虽然老师们都尽力地与学生保持着一种距离感,尽力不表现出任何喜恶,但我觉得老师也是社会中普通的一员,而人们多多少少总是会对接触到的人有主观上的喜恶。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里就自然地,在无形间被划分成好学生和差学生。我们对好学生十分羡慕,他们聪明,又讨老师喜欢。总觉得一件错事到了好生身上,老师的态度总会有微妙的变化,他们似乎总是不忍心对好生多加批评,而自认为差生的自尊心就天然比好生的弱。批评的多了,差生渐渐习以为常,老师也渐渐司空见惯。

  到了初中,我成熟了不少,认清了从前的许多事并不是老师针对我,但现在我还是能隐约感受到,老师不经意间对好生流露的喜爱和对差生的偏见。这种微妙的情绪,在教龄长的教师身上更加明显。记得新班主任刚带我们班时,她便说,她对我们所有人都是不了解的,她没有找原班主任了解情况,为的`是我们所有人都可以从第一天开始树立自己的形象。她本意是想带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但我听着却不是滋味。她那番话,言下之意,不正是承认了教师会对学生产生喜恶么?所以我们要树立一个好的形象,一个符合好学生标准的形象。

  还在小学的表妹经常向我抱怨她们班主任,她说她班主任好像很不喜欢她。我的表妹从来就是以“猪脑子”在我们家族闻名,已经是个五年级的学生了,却连基本的算术都学不好。我知道,她还小,心思没有全都花在学习上,也知道她基础没有打扎实,以致于后来怎么都听不懂。这样一个典型的差生,试问怎么能让老师喜欢的起来呢?表妹说,她一开始都会去问老师问题,可她每次都要花很长的时间理解,问的次数多了,老师也就开始烦她。或许老师在无意间就表现出了这种不友好的情绪,也许那天老师正好工作不顺心,但表妹已经不敢去问了。

  我有个表姐,读的师范专业,以后是要为人师表的。她告诉我,比起高中老师,初中老师就好太多了。她的高中老师,基本不太会坐班,每次解答问题都是点到为止,不会讲那么细,很多时候想不通也就算了。那时候的老师多少也会带点主观色彩,但是因为接触的不频繁,也就不太明显。但是细想,我们便知道,在一群成绩平平的学生中突然出现几个成绩拔尖的学生,任谁也不能不不由自主地多看那几个学生一眼吧?

  我告诉表妹,你应该把你的想法告诉老师,让老师知道你是乐意学习的。我还给她讲了毛遂自荐的故事,表妹听后频频点头。

  几个星期后,表妹兴奋地跟我说,现在老师对她很是照顾,感觉学习劲头也比以前要足。我很为表妹高兴,也希望想表姐这样的准老师以后能够对学生一视同仁,至少不要让学生察觉到你讨厌他或是喜欢他。

写人的作文12

  他是个“乐天派”,下巴上挂着一块肥嘟嘟的肉,眼睛下长颗黑痣,看起来就像个坏人。看他现在,正打着大大的哈欠,好像写这件事太烧脑子,使得他都困了呢!瞧,他还左顾右盼地看同桌的,想捕捉一些好词好句来摘抄。哎,写实在太累了,不找点乐子不行啊!这不,老师一走开,他又笑嘻嘻地开始做鬼脸,逗得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过了十几分钟后,这位“乐天派”哥哥似乎有了灵感,不停地在簿上写,不知道他在写谁呢。哟!写着写着,竟然还跳起眉毛舞来了。一会擦,一会写,一会伸懒腰,一会偷看同学的,还要抽空抹鼻子,但这些动作都比不上他手中转动的`铅笔更忙。天花板上有文字吗?当然没有。但也许对这位同学来说,天花板是能给他灵感的,不然他老是翻着白眼瞄天花板干嘛呢。

  他还趁我们不注意时,转过头来瞪我们一下,眼角带着一抹邪气,似乎在威胁我们:你们写我?哼!等着瞧,等会儿我就把你们写成“肉包子”!

  写啊写啊写,他写好了,真是不可思议!连我都没写好,他这么三心两意的怎么可能写好呢?看来他还是挺聪明的嘛!

写人的作文13

  黄澄澄的牙齿,黄澄澄的指甲。我烟瘾父亲那通常向内弯曲;的食指,伙同修剪得“鬼斧神工”的大拇指,通常有如亨尽酸甜苦辣的“筷子”一般,夹着佐料,菜色不同的“菜”。

  我最早有印象的,是“纸卷烟菜”。那阶段,父亲吃“纸卷烟菜”前,先“馋涎欲滴”而又分外怜惜的把塑料袋里的烟草扫描良久,然后会把眉头深深一皱,伸出筷子夹了一些,移眼别处,忽地轻轻叹了一口气,“筷子”稍张,让手中原本为数不多的烟草向塑料袋掉入一些,方才痛下决心从混在塑料袋中的一个烟盒子是撕出一张烟纸,娴熟而轻慢地卷起烟卷儿来。小心翼翼得宛似包饺子的厨师生怕将馅儿捏破。终于大功成了,可以开始吸烟啦。往往只见父亲把“烟卷儿”夹到左手食指与中指之间,走到灰烬未熄的灶旁,首鼠两端良久,乃舍之不舍终于点了。之后“啪嗒”轻轻吸了一口,慎之又慎用“筷子”夹了,又是良久,再“啪嗒”一口。

  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扩展向前推移,春风常绿江南岸,没有过滤嘴的“友谊”牌香烟逐渐大盛其行。待到“友谊”深入人民群众啦,父亲才和“友谊”建交。少了一个卷烟的小心翼翼的过程,多了一个拆烟盒的小心翼翼的过程。点烟前首鼠两端的动作依然如故,只是廉价的打火机代替了烟灰。“啪嗒”,“啪嗒”抽着烟,让黄牙齿更黄,黄指甲继黄。

  有时对宣言“你这怎么是抽烟啊,你这是把一分一角攒起来的钱烧掉啊”的妈妈幽默一句:“你看我黄皮肤黄指甲黄牙齿的,烧钱也是为了攒黄啊,攒黄积黄啊,说不定哪一天积出个黄澄澄的金元宝来!”待到形形色色的“过滤嘴”革了“友谊”的命,父亲也也时俱进叨起了“过滤嘴”来了。

  其时我已懂得了“cigarette”是香烟的`英译。从小在“烟爸爸”身边长大的我,有一天突然莫名其妙的对它产生了一种好奇感,于是鬼使神差把父亲刚习的一包“富健”蹑手蹑脚的撕开取了一根,再把剩下的19根“过滤嘴”稍施手脚,让它们排列紧凑,便似有20根一般,继以胶水将封口粘好且将之归位。悄悄把那根“富健”在树林中消灭了。

  可惜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父亲发现一根香烟不翼而飞且稍作调查后,没有在发雷霆,出人意表的为我点燃了一根香烟,颇为客气的“请”我抽烟。一根,一根,又是一根,吞去吐雾中,我的脸色已从起初的愉悦变为委顿不堪,心中对香烟确实有说不出的憎恶。便在这时,父亲语重心长道:“孩子,吸烟好受吗?

  然而……种在害健康的东西,你一旦上瘾了,你欲罢不能了!你还要走烟鬼爸爸的道吗?我似有所悟,从此便唐僧面对白骨精一般不为香烟所动。黄澄澄的牙齿,黄澄澄的指甲,父亲至今照旧抽着烟儿。什么时候有人研制出无害健康的香烟,让我能够大放担心的看着父亲“啪嗒”,“啪嗒”的吸烟呢?

写人的作文14

  我叫杨歌,大眼睛,香肠嘴,眼角有泪。头发浓密,耳朵大,刘海喜欢把瞳孔往右。

  除了眼睛,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我的眼睛很大,右眼下有一颗小黑痣。还有人说像我这样有那颗小黑痣的人都是会哭的宝贝。我当时不信,骄傲的抬头说:“怎么可能?”你太迷信了!"

  可能是因为我的泪腺比正常人发达。当我听到关于爱情的故事和歌曲时,我会哭。看到悲剧情节的文字,我会哭;当我看到这部以爱和感激为主题的电影时,我的眼睛更像是一个被打开的水龙头,眼泪不停地流。同学看到我无缘无故哭,问我:“杨哥,你怎么能哭成这样?”我笑着说:“我没哭,我是在用眼泪滋润我的眼睛!”

  哎,我学习成绩还可以。虽然我的'学习生活极其艰苦,但我克服了学习中的各种挫折。我认真对待我的学习。作为一名学生,我必须努力学习,每天进步。

  哎,我不仅学习好,还很幽默。我讲的笑话总是让同学们笑,眼泪都出来了。有时候同桌跟我说上联,我就用押韵的词做下联,让同桌的脸红得像枫叶。记得有一次,同桌没带圆珠笔,我也没多余的圆珠笔借给他。结果他花了很大力气才借了一个。他满脸汗水地对我说:“借笔是一场紧风暴。”酝酿了一会,我说:“借支笔跳。”他听着,笑着,不停地拍着桌子.

  哎,我就是这样。我好学又幽默。很多人喜欢和我交朋友。

写人的作文15

  说起来真是莫名奇妙,我一个平淡无奇的小女生,咋就摊上这么一个死党啊!说起她,正常人的反应是一个字“呆”两个字“无语”我再送你三个字“快点跑”!她和我同名不同姓人称老娜,天生一副友善的面庞,原来的飘然长发在一夕间被无情抛弃,现在嘛,一张到了一定程度,但比起以前的长发及腰,总略显稀少。下巴上哟一道两厘米的疤痕,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不知欺骗了多少的善男信女,不过一和她玩海了,她就一定凶像必露啦,到时,你可惨喽!

  我叫她老娜,(请允许我有一点私心,谁让她一直说我老来着,这算一份小小的回礼吧)“老娜”虽和她的原名有一定的关系,但也不至于一下就猜出来,保护一下她的微不足道的隐私权嘛,实际上,对我而言,她不仅是我的死党了,我们是好友,姐妹,还是“同居”一年的闺中密友,更重要的是,论辈分,老衲要叫我一声姑,这一点,她也认,当然,那是和我借钱的时候。不过没关系谁让我俩关系铁哪,再说了,尊老爱幼嘛,谁怕谁啊!

  她的.疤嘛,说起来好有一定的历史收藏价值,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为飙车事业的前辈做出了血的贡献,无语,不过,后来我才知道,此飙车非彼飙车,飙的是自行车,居然还是我的!更倒霉的是,她在对着伤口沉思两天之后,竟还没忘了给我这个罪魁祸首的主人送上一点小小的惩罚:让我每天骑单车送她上学,我不要啊,她好重的!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没把我的自行车拆了,最哦他的精神损失费!

  嘻嘻,说了这么多不该说的,再不说点他的优点是不是有点不够朋友啊?可不是我吹,其实老娜算得上一个很好的女孩,她很仗义,她是以前我唯一的朋友,她好像永远都站在我这边,她陪我玩,陪我说话,聊心事,唱歌给我听,她不会让人欺负我,她会为了我和老师反驳,这些是别人不知道的,但我俩心里都明白对方的心里早已容下了彼此,虽然,同学们有时会看到我俩闹翻了,吵得面红耳赤,争论不休,不用为我们担心,更不用八卦到问为什么,因为一节课的时间,足以把所有的愤恨消磨掉,我们又会和好如初,像没事人似的。

  俗话说,汉子也有温柔的一面,何况是个女孩子呐!不过她的温柔娇媚只用在她可爱的小妹的身上,要知道,在家,她是个标准贤妻良母形象看那架势,一我与她死党多年的经验来看,她定然是母爱泛滥,但有谁会想到他平时的放肆那,老天不公啊,凭什么给她双重性格,居然还反差巨大,没天理啊!

  我永远珍惜这个朋哟,一定,好了,话不多说,不过作为死党的我,怎忍心竟她漂亮的名字不见天日那,爆个料吧,她姓王,有王有娜,这凤尾嘛,自己去找吧,不准泄密哦!

  老娜,我最好的死党,永生的难忘与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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