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锦集11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有一本书,我从小读到大;有一本书,我永远也读不腻,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这种重名的感觉让我和这本书一下子就拉近了关系。
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每天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边听妈妈绘声绘色地讲着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边在欢笑中睡着了。有时妈妈忘记给我讲了,我就会大声地把妈妈叫来,如果妈妈在忙,爸爸就会来讲。听着爸妈讲的故事,我马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乐观好笑的小豆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次读书交流会上,我们交流《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一下子来了劲,觉得自己可以大显身手了。在课堂上,我绘声绘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讲了出来,获得了同学们赞赏地的掌声。五年级上学期,要求写一篇好书推荐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写《窗边的小豆豆》。于是,我从主要内容、人物形象、语言风格和感受启发这四个点来推荐这本好书,果然,这篇饱含着我对这本书真诚喜爱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绩。这一次,我仍然觉得与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乐的事。
我喜欢小豆豆那乐观向上的品质。就算她有时会遭遇一些不开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进水泥堆里;最喜欢的.钱包掉进了厕所里,但她总能坚强地往前,忘记那些打扰她的小事,让自己更加快乐。不仅如此,小豆豆还很关心身边弱小的动物和同学。这样的小豆豆,也为她以后成为联合国的亲善大使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也喜欢小豆豆,不仅仅是因为缘分,还因为小豆豆伴随我一起成长,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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