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3-05-07 07:17:10 专题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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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规章制度

  食品厂规章制度(一):

食品厂规章制度

  某食品公司规章制度范例

  1.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

  3.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4.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必须要穿工作服,务必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9.运送产品要留意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职责(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12.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务必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持续清洁。

  食品厂规章制度(二):

  食品厂规章制度范本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下制度:

  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注意人清洁卫生做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整洁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工作岗位上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指定区域或更衣室内放置工作区内

  二、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温湿度规定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发现能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食品;严禁从证照全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食品生产许证》、《食品流通许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食品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售食品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直线距离25米上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合格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盛放食品容器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货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配备有效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专用得存放其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间先分类存放感官检查合格食品得入库设有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上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得使用鼠药配备定数量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能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应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每一天营业前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改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职责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写作模板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食品厂规章制度(三):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一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职责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务必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资料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务必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理解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务必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厂规章制度(四):

  食品厂库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到达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超多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资料: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掉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带给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务必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A、B、C分类管理

  8.3.1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状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能够由PMC单位透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透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来源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用心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能够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价格协议

  8.4.7.1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临时议价等。

  8.4.8程序

  8.4.8.1正常状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存取频率低者

  b.数量极少者

  c.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物料卡设置

  9.5.1每种物料都务必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9.6物料卡摆放

  9.6.1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9.6.3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务必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来源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物料卡用完之后,务必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循环盘点

  10.1物料管理员每日务必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务必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务必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职责。

  11.定期盘点

  11.1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带给计算机协助。

  12.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对剩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送货单)登帐。

  12.4.2仓管务必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状况,以“库存表”体现。

  食品厂规章制度(五):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一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职责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务必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资料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务必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理解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务必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职责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持续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持续必须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食品厂规章制度(六):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一天空上班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一天空上班务必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务必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状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务必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务必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一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务必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务必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务必持续清洁且每一天务必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务必到达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务必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状况,务必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状况之一时务必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务必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务必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持续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务必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到达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持续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务必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务必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务必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务必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一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务必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持续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务必持续良好状态。在正常状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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