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

时间:2023-03-30 18:48:42 总结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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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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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1

  全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启动后,县金服中心严格按照《x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x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按照职责任务分工,采取建机制、严排查、强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助推全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向深入。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成立了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处非办主任高丽敏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办主任,县金服中心、县民政局、县银监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网信办及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在县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制定下发了《x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处非领导小组组长周纬华同志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感,积极做好金融放贷、电信网络诈骗、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挖细查摸线索。

  县处非办一方面加强与市金融办的联系汇报,接受业务指导,一方面组织各处非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各辖区、各行业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及时公布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对重点机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量案件和线索进行深挖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民政局对全县民政备案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网信办安排专人7*24小时值守网络舆情系统,对网络关键词进行动态监测,5月份突击检查9家互联网企业及重点场所,未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非问题;县市监局对全县x家相关的经营户摸排,未发现商家有吸收老年人资金行为;县住建局对全县x个项目工地、x个房产楼盘及x家物业小区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企业自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5月初,对各企业开展了养老诈骗自查情况的抽查,抽查比例x%,未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与能力。

  在今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教工作基础上,县处非办又制定下发养老领域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和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高频度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网络宣传。

  在县政府网发布“养老”风险预警提示,在x县政务公众号推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制作的“防诈宝典”短视频,组织各乡镇观看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金信网银公司举办的“关爱养老防诈骗”公益宣传直播,多方引导干群识骗防骗,增强“防诈免疫力”。

  2、开展集中宣传。

  5月13日在义峰山公园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15日,在义峰山公园组织x余家单位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派发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资料x余份,视频播放防范知识x余次,赠送环保袋、扇子等宣传品x余份,解答法律咨询x人次。

  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获学习强国、新华网总网、凤凰网、江西卫视2套报道。

  3、开展流动宣传。

  5月22至24日,在x市处非办的指导下,县处非办联合辖内x个乡镇开展了x场次“投教防骗进社区”蓝马甲公益宣传活动,该活动主要通过“五个一”宣传模式(一台大篷车、一个微型展览、一个防非反诈集市、一个“小课堂”、一支“蓝马甲”志愿宣传队)向群众宣讲防骗防诈知识。

  6月20日,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7分钟介绍我县蓝马甲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足,适合老年人的,喜闻乐见的`宣传不多,提升老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部门间协调配合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预警。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排查。

  依托“赣金鹰眼”“金融机构大额资金异动平台”、各处非单位的排查以及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台账,进行销号整治。

  二是加强协同处置。

  强化与公安、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把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要对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

  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

  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

  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

  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

  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诈骗的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3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聚焦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深入推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职责职能拟制行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20xx年以来,出动工作人员372人次,检查旅行社124家次。

  围绕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聚焦与老年群体旅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通过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对涉及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注重发挥监管作用。

  扎实推进辖区内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同时持续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老年人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总结4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内设股室深入开展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涉老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企业执行“食品”“保健品”索证索票制度。

  严厉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功效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行为,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监测,对排查发现的网络领域相关违法线索,立即进行网络市场违法案件查处。

  截至目前,共检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3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发现问题1个,主要是索证索票不齐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已限期完成整改。

  二是强化涉老食品、保健品市场消费环境监管。

  严格规范直销行为。

  对直销企业经销商进行提醒告诫,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能,不得将保健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

  开展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食品、保健品、伪高科技产品,并对产品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宣称有疾病治疗或者功能等侵害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

  强化消费纠纷处置,及时调解处置涉老食品、保健品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执法人员走进商场、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向广大消费群体普及药品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广大老年消费群体宣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观念,提升老年人防骗能力。

  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媒介,图文并茂宣传各类养老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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