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

时间:2024-11-23 13:10:49 维泽 小说读后感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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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通用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说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说读后感(通用15篇)

  小说读后感 1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著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著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师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生活中,像猪八戒特点的这种人好像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最少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证据如下:

  (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提倡“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小孩喜欢这样的老师(当然外表除外),因为这种老师比较和蔼,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平时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学生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老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欢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再合适不过了。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别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他的真情能感动别人,所以更能取得别人的信赖。俗话说,想要别人爱你,首先就要学会去爱别人。猪八戒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人,所以他能获得他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老人和中年人。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取得别人的青睐与喜欢的。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答案没有人会清楚。我想会比较少见吧,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却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应该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猪八戒也许是个幽默、有责任心且值得信赖的人吧。这是我对他的印象。

  小说读后感 2

  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海明威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小说读后感 3

  看了九夜茴的小说《匆匆那年》,心里堵得慌。这不仅仅是小说中那些人的青春,也是我们的青春。想念读书的那段时光,青娇晶、壮志班。虽然回不到过去的那段岁月,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走失。

  这本书在我手机里有几年了了,但一直没有看。这段时间拍了电视剧、电影,这本书火了。偶然间看到同学在空间里发布的关于这本书的状态,提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陈寻的青春有很多人,孙涛、杨晴、海冰、吴婷婷、赵烨、乔燃。他有着这个年龄的骄傲。一开始喜欢方茴也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渐渐地他对她有了兴趣。陈寻很有个性,为了让方茴看到篮球场上的他,就把校服反着穿。

  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面临着很多考验。陈寻的朋友海冰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每次朋友聚会时海冰都会暗示方茴。方茴是胆小的,很怕以前的事情会再次发生。陈寻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方面和方茴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悄悄地跟儿时的伙伴在一起。期间又因为这些事让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矛盾。

  还是中学生的她们恋爱必须低调点,特别是老师和父母知道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同一个班上的他们说话的机会很少。

  上大学以后他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了。没有来自外界的压力,两个人的感情变得很平淡,这个时候的陈寻可能觉得方茴太无趣了,因为方茴是那么的安静。陈寻还未和方茴分手,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沈晓棠。这是一个完全异于方茴的女子,热情又大方,他不用偷偷摸摸地与儿时的伙伴聚会,也可以大大方方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沈晓棠就个性上来说和陈寻很像。陈寻早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方茴的。

  方茴的青春只有陈寻,以至于分手后一直没有走出来,甚至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其实这样有何用呢,让陈寻后悔与愧疚又能怎样,他的心早已变了。继续在一起两人都难受。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对方是个,仍旧爱的死去活来。

  陈寻注意到方茴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但乔燃喜欢方茴是真的.喜欢。他们都好静,又有相同的爱好。性格相同的他们注定没能在一起,若是乔燃勇敢一点,先于陈寻向方茴表明心意,故事可能就会换个方式发展了。

  林嘉茉的青春是敢爱敢恨的,或许是因为太年轻了,她处事并没有特别考虑旁人的感受。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管苏凯有没有女朋友,管方茴和陈寻是不是在一起。爱情在她的世界里是第一,友情次之。我甚至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哪一个人,她喜欢的是爱情带给她的感觉。

  苏凯要去读大学前,他们聚在一起,嘉茉喝了很多酒。其实她做一系列事情还是希望苏凯能注意到她,能够因此喜欢她,就像后来的方茴做的那些伤害自己的事情一样。

  故事里的这些人的形象都很鲜明,有一个共同点是大家都很傻。青春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傻,但又是无比的可爱。

  小说读后感 4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深夜,我看完了《十宗罪》。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刻意关了灯,拉紧了窗帘,在黑暗中静静体会这本描写黑暗的书,试图在黑暗中寻找出一线光明。

  看过《罪全书》的人知道,蜘蛛的作品看似在写罪案,其实更着重于描写案件背后的故事,充满了浓浓的悲悯情怀。而《十宗罪》更是将这悲悯发挥到了极致。天堂里的苹果固然可爱,地狱里的苹果未尝没有清甜的一面,罪恶之花不仅仅散发出罪恶,也有最初绽放的那一刻纯真。而蜘蛛,便是在挖掘这隐藏在一宗宗恐怖凶残案件之下的那一点点纯真和无奈。

  每一宗案件都离奇诡谲,让人欲罢不能。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有可能成为怀疑的对象,你不知道隐藏在面具之下的那一张脸究竟是善良还是邪恶。而蜘蛛的描述,更是大吊读者的胃口,谜团一个个抛出,欲擒故纵欲语还休,在天涯连载的时候,对案件的讨论一度白热化,回帖中的精彩言论层出不穷,我却在这样的.推理中越来越迷糊,像我这样的笨人是最不善于推理的,觉得这个有理,那个也对,直至在真相揭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对作者佩服至极。

  十个故事中(我习惯称它们为故事,而不愿意相信是真实的曾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五个,肢体雪人、雨夜幽灵、人皮草人、精神病院和尸骨奇谈。对于读者来说,它们不仅仅是罪案,也是对现实赤裸裸的控诉和揭露,还有,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读罢掩卷,内心浮现出无限的沉重与悲凉。这些故事,于情,情有可原;于法,天理不容。“我本良善,谁将我逼上梁山?”情与法之间的平衡,在很多时候,都令立法与司法实践界纠结,也许正是这种纠结,才体现出了社会的进步。法制化是一方面,道德化又是另一方面。人性之复杂,情理之丰富,值得人们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读者思考的价值,也证明了蜘蛛的文章的价值。

  肢体雪人,世界冰天雪地,我们的内心鸟语花香。——赤贫者的爱情,同样如玫瑰花般美丽芳香。

  雨夜幽灵,路边的栀子花,洁白而芬芳,默默绽放。——再没有什么比亲情更让人尊重和感动,哪怕,这份深情背后是血淋淋的杀戮。

  人皮草人,他乡有人吹箫,他乡菊花泛黄。——两个男人的爱情,第一次让人感觉是那样的纯净,和安静。可惜,总有人想要闯进属于两个人的桃花源。

  精神病院,最丑陋的也许正是最美丽的那个人。——谁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有病之人?

  尸骨奇谈,爱你爱到成了你。——这份爱,极度深情,也极度恐怖。

  我很喜欢蜘蛛对每一份情感的表述,娓娓道来,仿佛很平淡,却在这样的平淡中震撼了人心。那些语言,美丽而纯净,深情而悲凉。

  于是我知道了,蜘蛛是一个懂爱,并且一直爱着的人。

  小说读后感 5

  我看着《不败战神》,给我自己的感官最大的是有点动漫文的感觉(也有不少同人动漫小说),因为热血早已灌输在小时候的记忆,龙珠、灌篮、海贼、火影等等,还有好多其他的动漫出现在小时候故事中,这是自己对于热血的最初记忆。

  小白流的经典典型开头,一个有些特殊才能的屌丝,一个令人仰慕的主角美女,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开始,让我不禁回忆起自己印象最深刻的这类小说,应该是番茄的《寸芒》,那时候书店半个月出一本,我可是排了一周多之后才看到书,想想那时候也真够笨的。

  主角基础流其实一出来,我就想诶,怎么有想到一书《全职高手》,当然这是不同类型的,自己就是很喜欢这种以下克上的快感,自己最喜欢的概念‘厚积薄发’,小白流还是很符合自己胃口的。

  要说当年的小白就简单直白多了,霸王之气一发,小弟自然就前仆后继的跟上来“大哥,让我跟你吧。”…天空一科星星闪耀(流星滑过),老祭祀(老道士)猛让站了起来…于是乎我很注意地看到了“鹤峰深处,一座古朴的木屋内,一位盘膝而坐发须皆白的老者,蓦地睁开眼睛,浑浊的眸子里,陡然爆出耀眼的光芒”,暴力直接有内涵。

  两个角色的同时排上,嘿,这我自己想到的是《佣兵天下》,两兄弟出去干活了,不过很可惜阿莫里这个角色,我个人认为他是塑造很可惜的,因为他的性格与主角重叠了,其实我最初以为阿莫里这种风风火火的性子,应该就是近身肉搏的经典性格塑造,不然也改是拿起两把大板斧的逵爷形象,结果果然主角光环胜利了,阿莫里拿刀去了,穆牢头一句话‘没有唐天狠啊’,呵呵,之后与天晶再次强化这个点‘你害怕了,不够狠啊’,我想着竖立角色形象难起色了,小白流就追求一个爽,当然肯定要一些惹麻烦的,但明显这个角色有不行了,我有种果然的感觉,阿莫里过了不久就与主角分开了,可怜的娃,又接上了个凌旭这个小伙伴,热血真不能缺少小伙伴啊,不然怎么能到打BOSS的时候,四个人倒下,艰难喊着“星矢,快射啊”的经典镜头出来,凌旭有原则的角色最能体现某些发面的突出,这不论对文还是人物的推进都有很大帮助,这让我不禁想起‘弃佛死愿’的`感叹……

  当唐天看着铜牌的时候,我不由怪想不要有个‘戒指的老爷爷’吧,果然还是进去了,其实进去了并没有那种基础的设想,不过还是勾自己想起自己不得不想起‘唐龙高中毕业后参了军,进入了只有他一个学员的步兵训练营,在经历了骷髅教官近乎残酷的训练’(小兵传奇),这就是看小说的乐趣吧,自己与主角那么一个共同‘小秘密’,一个与主角一同成长的过程,在其他角色未知的秘密,一爆发的时候必然是有种共鸣快感,在这里都能找到。

  ‘兵’的出现,其实我最先想到的是‘牧殇’,嘿,有意思了,不过‘鬼爪’一来,我就额……又想起蒲与卫的拌嘴,当然不尽然相同,其中兵这个角色满满的变化让我有些须不适应,从当初的冷漠到开始懂得了寂寞,话变多了,冷漠的角色推移给了‘鬼爪’,不然也没办法给主角成长推进感吧。

  那么开始从剧情气氛烘托上,主要看其他路人啊,惊叹啊,恩,贬低啊,哎哟,厉害啊等等方面,该书够明显烘托上来了,气氛烘托感觉强的还是让自己想起《鬼吹灯》,因为气氛烘托对于读者阅读感觉有很大影响,如果能让作者能好好感受,最后顶点必然是爆发的‘爽点’啦,《不败战神》这就还是相当不错的。

  不过其实《不败》还是让我觉得瑕疵的,因为自己是养粮草够肥再吃的那种,阅读其实很爽快,一次又一次点下一章,不过也发现了一些些,主角要感叹要爆发其实很好啊,剧情和气氛烘托上都是良性的,不过间隔不到两三章就来那么一次,主角不爆算了,二三号觉得也要‘啊,我能输,啊,我要赢!’,突然那么连续来,热血过头了,真是‘油腻的师姐’啊,让我最初想起有这种感觉《网游之梦幻现实》,其实我也知道码字辛苦,但也不能有些章节这样来嘛,有骗字嫌疑哦。

  “神一样的少年”其实是‘过年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一种植入性观念语句让读者印象深刻,也是主角的‘口头禅’,希望也会是将来《不败战神》大家对他回忆的经典语句吧。

  小说读后感 6

  完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我不禁陷入沉思。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一位生活在贫穷家庭的美貌妇女卢瓦瑟尔太太,为了在一场舞会上满足她的虚荣心,向好友福雷斯杰太太借了一串特别美丽的钻石项链,结果在舞会结束时不小心丢了那串项链,从此,生活有了很大的转变。卢瓦瑟尔太太与她的'丈夫借了三万六千法郎赔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给福雷斯杰太太。经过十年艰苦的生活和劳作后,卢瓦瑟尔一家终于还清了债务,而卢瓦瑟尔太太,而卢瓦瑟尔太太却从以前那位美丽的太太变成了一个强悍﹑泼辣而又粗野的妇女。不料,有一天,在街上,卢瓦瑟尔太太懈逅了福雷斯杰太太,得知那是一串用假钻石做成的项链,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看了这篇文章,你肯定会觉得卢瓦瑟尔太太好可怜,可我觉得她并不值得同情。记得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她深感自己天生丽质,本应身披绮罗,头佩珠玉。她觉得自己应当生来就享用它们,她最渴望的事就是招人喜爱,被人艳羡,风流标致,好一个虚荣的女子!如果不是她有那么强烈的虚荣心,可能去问福雷斯杰太太借项链吗? 不去借项链,可能丢失吗?没有丢失项链,又怎么可能有这么悲惨的下场!

  如果卢瓦瑟尔太太没有弄丢那串项链,或者说她根本没去借项链,只是像她丈夫所说的那样戴几朵鲜花,那后果又怎样?在舞会上, 卢瓦瑟尔太太无法成为晚会上最漂亮的女人, 无法令人倾倒, 无法满面春风, 无法快活到极点。可在以后的日子里, 卢瓦瑟尔太太就不用一下子尝到穷人的可怕生活, 不用辞退女佣, 不用在一间屋顶下的阁楼里栖生, 不用变得强悍﹑泼辣而又粗野。而且她的丈夫也不用每天上完班还得去做工,夜里也不用经常抄抄写写。

  而在我们身边又何尝没有像卢瓦瑟尔太太这样的人?一样的虚荣心,一样的代价。记得在一个大冬天,我把自己裹得像木桶似的出门了。走着走着,我看到一位女子,身穿吊带背心,外面披着一件长袖透明纱衣,下着一条牛仔超短裙,一副在酷热天气下的打扮。当我走近一瞧,她胳膊﹑大腿上都布满了鸡皮疙瘩,身子一抖一抖的,分明是冻坏了嘛。我讥笑着向前走了几步,只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响亮的喷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如果太过分了,也会像卢瓦瑟尔太太那样付出美丽的代价。

  小说读后感 7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先生《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小说读后感 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为《三国演义》的书。《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中迷人的故事将人物的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场景生动生动。让我永远不会忘记,及时抛开书,他们也会充满世界,深入我的心。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之一,它降汉不降曹。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济阳,后来在荣华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知故主的消息,就不知千里往投。我觉得他虽然降了敌人,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仅忠诚,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诚。在《三国演义》中,展示关羽的方法极其简单:单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燕月刀。后来加了红兔马,刮骨疗伤不怕疼,斩颜良、朱文丑几乎成了天下无敌。

  看完之后,我低下头沉思。草船借箭的'诸葛亮想在三天内造出10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瑜和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幻想。然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隐瞒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10万支箭,这让周瑜刮目相看。

  《三国演义》共有数百次,介绍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诚……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小说读后感 9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小说读后感 10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内容是关于东汉末年,世界分崩离析,战争纷争,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诚、勇敢的关羽、勇敢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雄心勃勃、才华横溢的孙权、文涛武略、欺骗的小曹操

  其中,我最佩服上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因为他很机智,就以《草船借箭》的故事为例。

  在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令他在10天内完成10万支箭。面对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自信地回答说,不需要10天或3天就能完成,并立了军令。鲁肃很担心。孔明一点也不担心。他让鲁肃接他20艘船。每艘船有30人,1000人,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四更的时候,诸葛亮突然派人去请周瑜,说他一定要一起去拿箭,周瑜会怀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

  五更时分,船队靠近曹军水寨。孔明命令船只一字排开。士兵们挑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以为会有伏击,于是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河边一字排开,向河中放箭。稻草人上的箭插满了。诸葛亮立即命令士兵将船转头迅速离开。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信。派人把草上的箭数,确实有十万多个。从此,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

  小说读后感 11

  看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是这位《人间喜剧》的大作家涉世很深,写出了许多有关社会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也许还不是最高明的。我个人认为他最高明的是可以不断使出一些讽刺批判的语句,我觉得这很特殊,但我并不认为别的作家做不到,而是想要达到这种程度很难,绝对需要天才般的洞悉力,而巴氏正好是这类型的天才。

  两部大作来看,《高老头》明显高出一筹,伏盖公寓的住客,两位女儿,高里奥高老头,拉斯蒂涅,还有更多的能让读者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这些高贵的,贫穷的,装腔作势的,吝啬的,无一不有,建议尚未看过的朋友看看,看完了可能会觉得自己从黑暗的社会走出一趟来呢。

  这篇文章是写读后感的,所以话说回来,我承认巴尔扎克是批判高手,但我不认为他是很好的故事家,因为他的'故事并不精彩。《高老头》描述一位面粉商如何被两位爱慕虚荣的女儿,穷尽了他一生的财富;大学生拉斯蒂涅初见世面想要高攀巴黎上流社会,险被逃犯伏脱冷陷害。故事就是围绕着这两个路线进行。另外巴氏每讲述一件事情,他就非得让你相信不可,谈了一大堆的理由来使读者信服,当然这些确实值得研读,但难免会让人觉得他失之琐碎了些。

  《欧也妮·葛朗台》出现吝啬鬼葛朗台与其女儿善良的欧也妮,形成了很鲜明的对照。除此,又塑造了两派人,一派由险恶的,贪婪的,帮着葛朗台赚钱的两大家族;一派是欧也妮善良的母亲与女佣娜农,更加凸显作者的对照手法的出色运用。但这篇故事更缺乏精彩的程度,一味地描述葛朗台如何吝啬,在巴黎的欧也妮堂哥和欧也妮相恋,但最后背义不理欧也妮。另外就是葛朗台的弟弟的债务,巴氏在这里写了很多债卷,法律的,简直令我如坠烟雾之中。

  巴尔扎克非常懂得世俗人情,所以非常出色的描绘一些心理情感,如果说有人觉得看巴尔扎克的书需要踏入社会多一点才行,那么我们在看他的书就已经踏入社会了,只是在于读者的领悟力与感受的程度去到了如何。

  我只是说出我的感受,而不是对这两部故事给与评语,所以我并没有存在攻击性。如果一个读者看完了一本书,不能说出心理感受,那等于没看过一样不是吗?最后我需要说的是,我是尊敬巴尔扎克的,而因为我的尊重,所以才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另外,这里谈的只是我个人肤浅的意见,难免存在了错误的想法,所以垦求更多朋友来给与指正与教导。诚谢。

  小说读后感 12

  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

  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

  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

  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

  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说读后感 13

  读张爱玲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小说读后感 14

  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也是无法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面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面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小说读后感 15

  在世界文坛上,莫泊桑写的卓越超群的短篇小说,具有某种典范的意义。俄国文献巨匠屠格涅夫认为他是19世纪末法国文坛上“最卓越的天才”,左拉曾预言他的作品将被“未来世纪的小学生们当作无懈可击的完美的典范口口相传”,法郎士称誉他为短篇小说之王。我买了他的书之后,读完感触很大。

  这本书开头的一篇就是《羊脂球》,大致内容是;一个普鲁士军官要求羊脂球跟他睡觉,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无耻要求,开始,同行的人大还大力主持她,时间一长,他们就都不耐烦了,旁敲侧击的劝她答应。

  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同感了普鲁士人的关卡之后,车道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他的牺牲行为。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羊脂球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他人吃,我就得羊脂球真的非常可怜,羊脂球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

  《项链》中的罗瓦塞尔夫妇被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作祟,马蒂尔德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再失去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赔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

  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德再还清款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一个晚上的满足换来的是十年的艰辛,十年的艰辛为的不过是一件赝品,五百法郎的.假货却用了三万六千法郎的真品去换;为的就是所谓的一个晚上的满足;一个晚上的虚荣。一个晚上的大出风头。从《我的叔叔于勒》中,我仿佛看到19世纪末的时候,法国人所谓的“亲情”是由金钱堆砌的。而《伞》中富裕的奥莱依太太则爱贪小便宜,竟为了区区一把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吧奥莱依太太的寒酸相描写地淋漓尽致。

  《散步》中的小职员十年如一日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他最终意识到这一点,竟悲愤地上吊自尽。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19世纪末法国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官僚机构腐败昏暗的作风,小市民的虚荣心,人们之间的尔虞我诈,以及贫苦农民的悲惨遭遇。《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是19世纪末整个法国社会的缩影,或美好或丑恶的,它像一滴小小的水珠,折射了大千世界。

  好书如挚友,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优秀的人谈话:书,能滋润我们干涸的心灵;书,能拓宽我们狭隘的空间;书,能开阔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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