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

时间:2024-04-25 18:16:30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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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1

  翻阅《小王子》,多少次为书中清新、素淡的笔墨催生出理性的哲理所吸引;多少回为主人公那怦然心动的忧伤和纯洁执着的爱所折服。这是一本属于大人的童话,是用大人的眼光看小孩子的内心世界;这是献给一个正忍冻挨饿需要人安慰的大人的书籍,是献给那些曾经做过小孩的大人。

  一本薄不起眼的童话书,在图书馆一个角落里静静地躺着,每每品读都道尽了理想与现实间的尖锐矛盾。于是渴望与梦想便插上羽冀跟随着圣埃克苏佩里的飞机冲入梦幻的撒哈拉沙漠,在最纯净的童心世界里与纯洁、明净而又带哀愁的小王子来一次短暂的碰面。

  小王子童真的爱本是对生活抱着认真积极的态度,是什么使他孤独与失落。爱的洁白与朴素为何片刻间产生怀疑,而抛下美丽的B612星球家园,孤单的旅途中喁喁前行。

  如果说一天看四十四次日落能够化解心中的悲伤,那么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也会截破那脆弱的心灵;如果美丽而柔情的玫瑰让他真诚地爱着,那么玫瑰花骄气脆弱无疑会被揭穿。小王子是敏感的,他不愿带有色的符号,于是爱在生命中划下裂痕,带着躯体漫无方向地寻找。

  本是去未知星球丰富知识增长阅历,而这些星球上有追求权威简朴肃然的国王只会下命令;为了忘却而喝酒的酒鬼让他困惑与不解;商人独占星星而自为严肃;点灯人只懂规矩忙碌点灯;地理学家知识广博却拒绝旅游。他们都成不了朋友,大人们怪异的行为只会让他越发哀愁。

  爱是什么?是大人们的不可理喻,还是自我的眼光短浅?是人本身成长后孤独寂寞,还是这个世界的实际与空虚,小王子急需寻找开启心中的答案。

  庆幸的是小王子在一只金黄灿烂的狐狸那里找到。无意间的邂逅成就了小王子与狐狸的友谊。为他解决了那娇气的玫瑰给他对爱的怀疑,并提出了对玫瑰承担起责任,,让他明白了需要用心去看才能看得清楚,有爱生活便才有意义。但小王子却不知识他驯养的.狐狸同样地担任起责任。

  爱能够改变什么?对于驯顺的东西,无意间使对方的生活充满阳光与雨露,同时也会被人怀想与尊爱。孤独与寂寞,忧伤与痛苦便瞬间地消失在以往的记忆中。于是小王子明白: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寻找爱,感悟爱,用行动为爱负责,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友谊与幸福。

  今夜正好一周年,对准去年降落的地点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忧伤让小王子无法忍受思想的痛苦,因为他深念他的花儿,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了。死亡并不可怕,能为精神而死便能打破命运的束缚,于是小王子选择黄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就能够摆脱沉重的躯体,回到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没有一点声响,他是否通向那永恒爱的身边,我们并不知道,正如小狐狸所说,实质性的东西是眼睛看不到的,要用心去寻找。

  《小王子》的情节是悲伤的,在寂寞与疲惫的星空中寻找爱;《小王子》的结局是幸福的,在地球的沙漠里找到了爱。

  凝望星空,哪一天我们看到一颗不比一栋房子大的B612星球,想像爱与责任终可战胜一切力量;行走(非洲)沙漠,认一认景象,当有一头金发,不回答人们提问,走在你跟前,你一定会猜到他是谁……

小说读后感2

  友谊是无限的,如果你不去珍惜他,它就会很快消失。读过了《爱的教育》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友谊。这是12岁的小学生恩里科写的日记,他生活在一个充满温馨和爱心的家庭里,他与他的叔叔爸爸妈妈以书信的方式告诉他要爱祖国,保护祖国。

  当我读到洛贝谛跑到马路中央,把惊慌失措的小男孩往马路边一推。自己却被马车扎伤了,这是多么伟大的举动呀!我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当我读到无论谁向卡罗内借小刀或什么,他都回借给他,甚至送给他。如果找到一百个小学生,其中不一定会有一个像卡罗内一样的人!当我读到奈利向老人砸去一块石头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他会这样对一位老人做出如此野蛮的举动,我很气愤!但是当我读到他向老人深深鞠了一躬,然后依偎在老人怀里时,我的眼睛再次模糊了!这代表着他与老人之间的一份亲情。

  人有人之间最珍贵的就是友谊,如果你失去了友谊,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爱的教育》告诉我许多东西,也告诉了我许多知识。例如:读了每月故事《小抄写员》告诉了我,我们也应该帮父母分担一些家务活或工作;《小印第安士兵》告诉我要保护祖国。我佩服卡罗内的大方;我也佩服小男孩的英勇;我更佩服斯得蕾谛爸爸的宽宏大量。

  是啊!我们都要一真诚的西去对待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用真诚的新去对待你。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们要以这样的心态与每位小朋友相处好。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是啊,爱在我们之间无所不在:

  父母亲对你的爱;亲朋好友对你的关怀……可当我读了《爱的教育》后,对它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爱的教育》原名《库奥累》,它采用了日记体的形式,讲述一个名叫安利柯的小男孩的成长的故事,详细地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爱的教育》全书100篇,其中《仁慈的花朵》最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它描述了女子学校的'女同学们帮助一个因在扫烟筒时丢了三十个铜板的小少年,并且还瞒着校长——做了一群“无名英雄”。英国哲学家洛克说得好:“我始终认为人们的行动是他们的思想的最好证明。”这个故事中闪耀着的崇高的品质和道德的光辉,给我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而如今的社会上,有些人则非常势利,他(她)们的行为准则是看是否对自己有利,即使在道义面前也不放弃讨价还价。这种人是非常渺小的,他们的处事哲学必然会遭到人们的鄙弃。因为虚伪换不来真情,冷酷换不来热忱。冷漠自私者失去了做人的道义,他们就很难得到别人尽心尽力的帮助,有失道之因,必然有寡助之果。人生的错误,往往在于“自私自利”四个字,私利不去,公道则亡。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

小说读后感3

  当爱情终于战胜傲慢和偏见那一刻的欣喜固然令人感动,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中透露出来的人性,是否更能引人深思。

  噢,亲爱的班纳特夫人,你难道从未对你的自私、虚荣而感到羞愧吗?在阴雨天让女儿骑马出行,只为让她感冒而留宿,你想攀附豪门的急切心情都已经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而当你为了它轻易葬送另一个女儿的终生幸福时,那丑恶的嘴脸,脆弱的神经就令人无比地生厌了。在女孩只有出嫁一条出路,遗产只能由男子继承的当时,有五个女儿的你固然心急。可是真正的幸福是无法用钱财,家宅与爵位来衡量的。自私与虚荣总会蒙蔽人的双眼,把自己所谓的满足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与不堪上。而真正能理解别人,能换位思考的人,却可以将幸福复制成双,与他人共享!

  亲爱的曼丽,请你不用自卑。当你一周都在很用心地准备时,当你鼓足勇气走到钢琴前时,当你在众多比你漂亮多才的女子前放声歌唱时。你已经成功了。不爱喧嚣的你有着与姐妹截然不同的沉静,饱读诗书的你有着优雅不凡的谈吐,受尽嘲笑的你有着天空般宽广的心。看到了吗?那一片湛蓝的天空,白云朵朵、鸟鸣啾啾。自卑和自信是人性中的一对孪生兄弟。再明亮的白昼过后也有黑暗,再如何自信的人也会有怯懦与自卑。而努力提升自己,勇敢展现自己,看到自己的所长。则能让心中的太阳更加持续地发光发热,直至照亮心中每一个阴暗的角落。

  尊敬的柯林斯先生,当你口生莲花将身边的贵族捧到天上时,你有没有发现别人微笑中的嘲讽。明明肚中无墨,明明不务正业,明明滑稽可笑,却硬生生凭一张巧嘴当上了教区牧师。不脚踏实地,终一事无成。威克汉姆先生,贪婪与懒惰本双生,而你却用着最阴险恶毒的伎俩,将它们发挥得淋漓精致。金絮其外败在其内,是描述你最恰当不过的词语。这样的你,纵然一时赢得了伊丽莎白的.好感,但爱情是经得起时间来考验的,当你不务正业只知豪赌享乐的懒惰,花言巧语骗取钱财的贪婪,大白于世。留给你的只有无尽的鄙夷与唾弃。

  而伊丽莎白女士,你就像那一片湛蓝的海,虽然有偏见如海上泡沫般遮蔽了你的双眼,但你的本性,却仍是那颗最通透明亮的海洋之星。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优良的品质,才使你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尽管你没有多少嫁妆,但她靠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上流社会富家公子达西的爱慕。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而书中的人性,或光辉或喔龊,却像一面镜子,写实地反映各个时代各种社会,经世不衰。

小说读后感4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讲的虽然是写动物的,但是这当中的一个个喜怒哀乐、好玩、忧伤、神奇、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还是会带给人们许多的启示。

  《斑羚飞渡》带给我很深的感触。这应该是作者沈石溪的亲身经历。作者那时还在西双版纳的村寨中生活。有一次他们打猎,将一群斑羚围的到了“伤心崖” 上。斑羚们走投无路,前面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后面是绞肉机一般的猎狗和黑洞洞的枪口围成的封锁线。这时,斑羚分成了两拨,一拨是年老体弱的老羊,一拨则是年轻力壮的大羊和半大的羊。作者和猎人们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斑羚集体跳河被冲走。只见老斑羚和年轻斑羚同时跃起,但老斑羚比年轻斑羚稍稍低了一些。在都要落下去的一刹那,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身上一蹬,成功飞到了对面,而老斑羚却笔直地坠落山涧。接下来所有的'羊都依葫芦画瓢飞了过去。这座以老斑羚的死亡为代价,以老斑羚的生命作为桥墩的生命之桥是何等的神圣。作者和猎人们都看呆了,连猎狗都停住了吠叫。看到这,不禁被斑羚的智慧和这种牺牲自我的精神所震撼。一群斑羚,在陷入绝境时明白宁可牺牲一半,也不能都牺牲了。我在想,同生共死同甘共苦固然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时候是必须要牺牲一部分人的,要不然就会彻底失败,成为别人的猎物。

  《象警》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各种动物和平相处的景象。在罗梭江大湾塘的树林边缘,一大群动物拥在这个个都是口渴难耐,眼巴巴地望着罗梭江,原来江中有鳄鱼,谁都不可能闯进去的。就在这时,象群来了,鳄鱼们看大象来了,纷纷逃走了。动物们非常高兴。大象在水深一米的地方拦起一道椭圆的警戒线,每隔几米就有一头大象守卫。动物们在水中嬉戏、玩耍,一幅和平欢乐的景象。红毛豺对于眼前的马鹿无动于衷,而马鹿对身后的红毛豺似乎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作者也进去洗澡,打算用藤条来一个顺手牵羊。一条红毛豺喝了饱水,对前面的小马鹿发动了进攻,结果招来大象的一顿揍,打得落花流水,揍得屁滚尿流,哀嚎着逃上沙滩。作者扔掉了藤条。一头盘羊玩的太高兴了,要闯出警戒线,大象善意的鼻子拦住了它。一条鳄鱼企图入境,被大象鼻子拍得翻了肚皮。看到这,不禁被各种动物和谐相处的场面所迷住了,仿佛自己就置身于大湾塘中。上岸时,一只小斑羚又顽皮地回到水中,鳄鱼又游回来了,这时,大象往小斑羚身边一站,鳄鱼又不敢过来了。这些大象真的非常尽职尽责,为小动物们开辟了一块天地,维护小天地里的秩序,保卫小天地的安全,履行自己神圣的使命。

  沈石溪动物小说还讲了很多他年轻时在云南西双版纳插队时的故事,很多都是非常感人的,比如沈石溪的很多狗狗都是为了他牺牲的,灾之犬花鹰、无名的猎狗,还有一只猎鹰飞回寨子报信,救了被困两天两夜的沈石溪……无数感人的故事不由地打动着人心。还有很多沈石溪的生死时刻,一个作家,就算是一个人有这么多生死攸关的事情也不再多数。书中还有许多十分好玩有趣的事情,非常的有意思。

小说读后感5

  《简爱》自1847年问世,至今已过去160多年。时光并不影响他的光芒。今天他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很受中国读者的喜爱。我也是其中的一名。

  早时,我特别喜爱这本书。但那时我没有,我是从别的书背后的名著精选中看到他的。不知怎么很喜爱这本书,有种说不出来的话。如今,这本书已经在我的书架上了,不知怎么,我就是很喜爱他,这本书中让我流年忘返的人物是简爱。

  《简爱》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她生长于一个很穷的家庭,居住在一个穷乡里,生活在新兴资产阶级时代。《简爱》这部作品被称为伟世之作。

  《简爱》这部作品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来塑造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的女性形象。

  《简爱》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简,她是一位身材矮小,容貌平凡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圣洁、美好的生活。她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唾弃;表姐的蔑视和冷漠;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人格力量。

  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就如《红楼梦》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一样,它是那么的唯美,那么的空灵,是屏弃了任何外衣的心灵的爱情。个性极强的她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正是这样一个状况,使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了幸福。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平等不会白白让你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小说读后感6

  中年男人A.J费克里,他在一座小岛上经营一家书店,他的妻子车祸意外去世,书店也陷入了经营危机,他本来想用一本值钱的珍藏书开始他的退休生活(也许喝酒把自己喝死,或者把生意做垮)然而他的计划都因为一本书的失窃而搁浅了。不久后有一个两岁的女婴玛雅被遗留在他的书店(我不想用“抛弃”这个词,我想玛雅的母亲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是拿出了很大的勇气),她是不得已而为之。玛雅本来只需要A.J照看两天,然后送走,但AJ不忍这可爱的小家伙被送去寄养,于是决定留下玛雅,抚养长大。从此A.J除了是一个书店老板,还多了另一个身份——父亲。

  两个孤独的灵魂也许是无法相依为命的,但尚未懂得人间冷暖的小玛雅的出现,对此时的A.J来说也许出现的正是时候。他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喂她吃饭、给她换尿布、怎么帮她洗澡,这些他从未做过事情,他从网上搜索学习,也打电话问前妻的姐姐伊斯梅。或许人变得忙碌起来,能够暂时忘记伤痛与孤独吧。

  有了玛雅的A.J顾不上颓废和伤心,他得想办法养活她。他从一个大家认为古怪自私的家伙,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更让他恼火的是,他甚至开始喜欢曾经很厌恶的,玛雅的洋娃娃。

  而玛雅似乎也很适应书店的生活,常常在所有顾客和店员都走以后,她会觉得世界上只有她和A.J两个人,他能够把重重的一箱一箱书籍举过头顶,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谁都不能和他的爸爸A.J相比。对小玛雅来说,能在一个书店长大,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有A.J一直为她护航,成长为A.J口中的“小书呆子”。玛雅生而失去亲生父母的缺憾,在A.J这里都得到了弥补,这同样也是一种丰富而美满的人生。

  在阿米莉娅心中的A.J“开书店有几分英雄气概,收养一个孩子也有几分英雄气概。”我想她一直是懂得他、欣赏他的。在和A.J的交流过程中让阿米莉娅觉得,自己得要找一个心意相通,情意相投的'人共度一生。而A.J就是这样一个人,尽管他不太善于表达,两人认识三、四由于种种原因年也一直不敢表白,但他们彼此欣赏与了解。这多重要!

  关于孤独,书中说:“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不。独自生活的真正难处在于没人在乎你是否心烦意乱。”是爱与被爱让人变得踏实、安心。爱以及被爱,两者都很重要。A.J费克里、阿米莉娅、玛雅彼此找到了此生最重要的人,如果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那就是我理解的童话。不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是有家、有书、有爱,有思想的碰撞的普通日子,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平凡而绵长。

  整本书有很多书籍推荐,书籍与阅读对我们的影响,我想对有些人来说,也许一本书可能影响一生,书里的一句话可能因为我们的认同,成为人生的重要信条,有人说,要了解一个人,就问他喜欢看什么书吧。这本书我很喜欢。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分享给同样喜欢阅读的人:“读小说要在适合它的人生阶段去读,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

小说读后感7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小说读后感8

  假如世界上存在一种带有字母C的奶酪,一旦拥有你将会获得成功与幸福,你会怎样做?我想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回答:寻找那种奶酪。获得奶酪之后呢?此时的答案则会不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或许是守着已经拥有的奶酪,或者是寻找更多的奶酪。如果所有的奶酪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呢?是相信这只是一时的幻觉,明天又会重新获得奶酪,还是重新寻找奶酪呢?

  其实自己所拥有的奶酪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并不是一种偶然,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变是唯一的不变,不改变,就会被瞬息万变的未来所淘汰。懂得随机应变并享受变化的人,才是未来最受青睐的人才。在变化面前,成长中的我们应当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是像匆匆一样取下挂在脖子上的鞋子迅速出发?还是像嗅嗅那样经常能嗅出奶酪变质的味道?或者像唧唧发现自身的问题之后敢于自嘲,勇敢面对变化的现实? 还是像哼哼一样,止步于自己的幻想和固执中?答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已经属于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为什么我又重新生活在一个没有奶酪的世界上?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法适应,不能正确应对已经改变的情况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我们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沉浸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之中,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就是一个复杂的迷宫,这个迷宫很大,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迷宫的出口,因为出口的那一段连接的就是一个巨大的奶酪世界,与普通的迷宫所不同的是,这个迷宫会改变,如果因为迷宫的改变而感到无助,就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到了那时那些当初没有改变的人只能看着远方庞大的奶酪世界,陷入无限的悔恨之中 。

  有时,我们会认为人类是世界上最具有智慧的生物,这种判断也是在改变的。名为嗅嗅、匆匆的小老鼠在面对奶酪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却做出了继续寻找奶酪的决定,因为他们总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名为哼哼、唧唧的小矮人则认为两个小老鼠的决定过于盲目,选择了等待,所具有的复杂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化。但最后的事实却证明前者的选择是正确的,人类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生物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或许真的像作者所说的那样,人类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思考复杂并不意味着思考严密,有时复杂的思考会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变得无从下手,简单的思考会让你感到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用简单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复杂的问题,或许你会发现真理!

小说读后感9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读后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对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许中途会有阻碍,不管是外力,还是来自自己内心的挣扎,只要我们都挺过去了,那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想,我们自己缺少的,就是一个决定,一个信念,一个开始以及一个完完整的结局。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

小说读后感10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小说读后感11

  很久没有一本让我欲罢不能的小说了,尤其是世界名著类的,哪怕归属于通俗小说。

  最近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中篇小说《幻夜》及《百年孤独》等虽都有不痛不痒的触动,却总是少了一些让我为书中的人物、情节、揭示的“真理”休戚与共的趣味。

  不过我敢肯定,这不是书不够精彩的缘故,我热爱每一本能到我手中书,他们都是经过普罗大众挑剔过筛的结晶。之所以有些能触动我有些划过也便不再留念,更多的是我的心境与困惑是否能在当下书籍获取共鸣,或是解惑答疑。

  这次翻看《飘》也是机缘巧合。它存在kindle里已不下半年,每一次书荒,眼神触过这个名字,都是毫不留念着摒弃。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类噱头很大的名著反而更不敢兴趣,或许是因为涉及了太多的国外历史、阶层制度、思想差异?上一次看《百年孤独》,也不过是因为感觉受到了神指引。不过名著总是有他永流传的价值,仔细一想,还那么多的书不曾静心享受,这是多少可惜的事。

  这本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有太多太多让我触动的情境。仅仅是人物某一些品格便让我唏嘘不已,斯嘉丽的愚昧无知与坚韧、白瑞德的洞察高傲、希里的无能、媚兰的善良等等,都可以让我开始絮絮叨叨一番,而小说背景下的恢弘美国南北战争战争带来的时代变迁,让我又陷入及自身渺小之感的.寒蝉之禁中。

  小说结尾时,思嘉才28岁,自她16岁开始掌控自己人生,才12年。动荡的年代导致她本该波澜无惊的贵妇生活失去生活保障,挣扎着一次次的崛起的同时,陆续遭受亲情友情爱情三重覆灭。她以超乎寻常的爱尔兰精神,不断抵抗着生活的碾压。她展现的“愚昧无知”恰恰是每个幼稚的人都在坚持的观点,爱而不得带来执着、陷入深渊的苦苦挣扎,美梦成真时的任性,都是人性最通用的弱点。只不过她敢爱敢恨,在深尝战乱贫穷的可怕后,不顾代价地用自己的方式征服这个世界。

  而白瑞德,这个比思嘉年长17岁的男人。过于宽广的眼界与和各色人打交道经验,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每一个小心思,小心翼翼地宠爱着着任性的灵魂。因为过分清晰的洞察力,反而让自己陷入了无力的境地,男人就算拥有再怎么强大的内心都需要有有一片女人母性的柔软来承载,而一次次的不得后,终于消磨尽了所有的爱意。我想着这死灰般的落寞是最可怕的,其实哪怕有一丝的欲望,都能挑逗起一个人的生气。

  不过谁知道呢。

  这才12年的故事,往后,他们要各自经历多少个12年,遇到多少个其他人。故事永远没有结尾,只要有明天,所有的过往都是生命的养分,直到死。

  所有人里面,我钦佩白瑞德。我想这纷乱的思绪,更多的是想纪念下这个轻浮的男人。这是一个多么充满勇气且智慧的脑子,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融合着对卑劣人性的轻蔑,不掩饰地讽刺所有人的伪善与愚昧,同时不知廉耻地利用着这些。玩世不恭的同时对于真情与美德视诺珍宝,敢爱敢恨,杀伐果断,毫不沉迷于无意义的情感,却又对爱抱有最真挚的热爱。

  我是多么钦佩他的经历与能力,想成为他这样的人。

小说读后感12

  我只想保护你,用我自己的方式。你可以不理解,但你不可以不幸福。

  在别人眼里,我为你付出了太多,他们都说,我的头脑用在这件事上,太可惜了。可是他们不知道,是你给了我新生。你让我学会了羡慕别人的年轻,让我理解了暗恋的苦涩,你让我明白了为一个人不顾一切的成就感。所以,我不是在帮你,而是在报答你。

  生命就像永不停歇的指针,而人类却是钟表里最无用的齿轮。我,那么的无用,在遇见你之前,我认为,最美的东西不过是数学罢了。所以,我沉醉在数学的美色了,不问世事,我变得衰老而丑陋,而当我被数学拒之门外,遇见自己也束手无策的难题时,我想过放弃,我想要结束我这段荒唐而又无趣的人生。人们都说我是一个怪物,那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怪物也不会有人难过吧。我,不过是钟表里最无用的齿轮罢了。

  而上天似乎还没有玩弄够我,他把你送到我身边。当你敲打我门时,你也敲醒了我沉睡多年的灵魂。那天的夕阳好美,那天你的笑容好甜。我暗暗告诉自己,有生之年,定要护你周全。

  我会保护你,我会爱你,我也会想你。

  因为遇见了你,我开始喜欢我这破旧的出租房,每天晚上。一边听你和女儿的谈话,一边批阅那毫无成就感的作业。让这孤寂的夜晚下的我,显得也没有那么的孤独。你呀,就是宛若天使一般的存在,你救赎了我破旧的心。

  我的天使,无论你做了什么,你在我眼里心里都是无与伦比的美丽。所以,当你的房子里传来一阵阵哭闹声继而又戛然而止时,我就决定了帮你。我的天使没有错,错的都是那个人。你不要哭,因为你一哭,我就会觉得,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的天使,对不起,原谅我没有第一时间保护你,所以,就让我第一时间掩藏你吧。

  处理尸体的方式很残酷,我知道,所以我从未想过让你知道。我的.天使,你只用安安心心的过你的生活就好了。不用顾忌那些,一切有我。这个世界,除了你,连我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无用的齿轮,既然我们已经被世界抛弃了,那么我让他早点消失不好吗?所以,我做了我这辈子都没做过的事情,我杀人了,我知道他是一个无辜的人,但是,我的天使你一定不能有事!所以,有什么报应都报到我头上了。

  当我看到他送你回家后,我就知道,他比我更适合你,我的天使。他们都说我的爱太过于卑微,可是我不那么认为,我只知道,我的天使你值得最好的。

  所以,我去自首了,如果我的牺牲,可以换来我天使的幸福。那么,无论是什么,我都毫无怨言。

  在监狱的日子,大概是我过得最安静的一段时间吧。我可以安静研究数学,可以安静的想你。

  可是,你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要认罪。我们不是说好了吗?那件事与你毫不相关,你要继续幸福的生活呀?为什么为什么?你这样,是连让我报答的机会都不给我吗?我的天使,你太善良了,我本来就是钟表里没用的齿轮,我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你,为什么要这样?

  罢了罢了,我的天使,既然这样,那就请你陪着我吧。因为有你在身边,地狱也是人间。

  我还是会保护你,用我自己的方式。

小说读后感13

  昨天晚上拜读了好友翁老师的小说"意奸",小说引人入深,风趣幽默,妙笔生花,欣赏老师的好文笔!小说的大致意思是写,一位男子在桃花林里遇到一位美貌绝伦的女子,萌生了爱恋之意,立即向女子求爱,结果被女子打了一耳光,小说意奸读后感,说梦文/理沙。女子的冲动之举激怒了该男子,男子&性顿发,欲行不轨,在千钧一发之际,他看见了一副铮亮的手铐,正惊慌时,睁开了眼睛,原来是梦!惊魂一梦,读者悬着的心落下了。有读者写评论说,如果不是梦,后果不堪设想。

  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大约三十年前一件真实的案子。

  那年夏天,我的一个在厦门某大学工作的好友回上海渡暑假。他告诉了我在厦门公开判决的二个案子,其中一个案子,说一名男子,暗恋上了一名女子,朝思暮想。有一天晚上,男子做梦,在梦里他和暗恋的女子做了云雨之事。早上醒来,男子兴奋无比。上班以后,他忍不住把梦里的情景,向好朋友描述了一番。未曾料到,这事儿传到了该女子的耳朵里,三十年前的女子还是比较保守的,那女子由害臊到气愤,最后想不通竟自杀了。因为出了人命,女子的家属把该男子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该男子有罪。理由是,做什么梦是人无法控制的事情,造成该女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忍受不了别人说她和其他男人做男女之事。他把这样的梦说出去了,引起别人背后议论纷纷,是导致女孩自杀的直接原因,如果那女子不知道这个梦,当然不会自杀。

  翁老师的小说"意奸"里的男子,因为是梦里的奸意,没有损害到任何人,所以,男子即使在梦中"随心所欲"也不构成犯罪行为,因为人无法控制做什么样的梦。

  小说下面有评论说,那男子是个"色鬼"。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想也是,日思夜想,魂牵梦绕,晚上就有梦了。特别是夜深人静,抬头望明月的时候,思念之情油然而生。试想一下,在温馨的卧室,躺在溢满幸福的床上,怎么能让人不浮想联翩呢。另外,有性欲,说明荷尔蒙在体内作怪,是人的正常需求,是身体健康的证明。所以我觉得,做桃花梦的男女是有生理激情的正常人,翁老师的小说写出了人的本性。男人和女人,不论你的职位有多高,做的事业有多圣神,道貌岸然是人带上的面具,有爱的性也好,无爱的性也罢,人,都离不开本性。

  同样做梦,我想都喜欢做好梦,好梦总是非常的美妙!人们总是向往美好的.东西,尤其是向往得到梦寐以求爱情。从古至今,文人墨客喜欢描述梦境,把美好的愿望写在梦里。浏览了很多博文,以梦抒情的文章还真不少。一篇篇深情的散文期待着爱的梦想;一首首抒情诗释放爱的情感;平平仄仄的诗词里注满了婉约含蓄的情。也许,用写梦想的文章来寄托人的感情是最恰当的表现。

小说读后感14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落霞里的乡村宁静安逸,但合上书本的我此刻内心却难以平静。这是第一次阅读余华的作品,他冷漠无情令人发怵的笔风令我惊叹不已。他将中国六十年发生的灾难都置于福贵一家人身上,一波波苦难的来袭,一个个生命的终结都使人物遭受巨大的打击,给读者出乎意料的感受。而又正是在层出不穷的命运的刁难中,福贵深刻地活着,身为白发人却一一送走身边的黑发人,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好,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艰难。

  福贵是旧中国里一位地主家少爷,年轻时沉迷于赌博,输光了家产的他只能与家人在一间茅草屋内相依为命。祸不单行,谁会料到福贵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拉走当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几年后被解放军俘虏,这才被资助盘缠得以返乡。回到家时母亲已然去世,只剩下妻儿三人清贫度日。看到这里,我为福贵与家人的重逢欣喜,可不知这只是苦难的前奏,母亲的死只是一个开始……

  中年时期福贵赶上了人民公社和大跃进,他首先面临的是儿子有庆的死,这也是让我最难以释怀的。有庆是个善良乐观的孩子,他热爱他的两只羊,每天为了割草喂羊和上学而奔波,他的存在无疑为整本书阴沉冷漠的主调增添了几分亮丽色彩,可他却由于与临盆的县长妻子血型一致而被迫献血致死。我不禁怨愤,埋怨余华无情的`笔风,愤恨那个黑暗的社会,怎么忍心让那个对生活充满希冀向往的孩子遭遇死亡的命运。接着是死于生产的凤霞,败于病魔的家珍,意外身亡的二喜和活活被呛死的苦根…。

  故事的结局是福贵与同名老牛互相依偎着生活,福贵自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想想福贵的一生,虽然将如此多大苦大难安置在一个人物身上可能只在小说中才会出现,但他的人生何尝没有向我们讲述活着的意义。时运不齐,命途多舛,但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我时常思索为何福贵还能安然地活着?为何他能用冷静镇定的口吻述说苦难的一生?那是亲眼目睹至亲们逝去,数次遭遇希望破灭打击的有思想和情感的肉体啊!是何种强大力量支柱着他在人生路上不断前行?我想最重要的应该是福贵豁达的品性和坚韧的人格。余华曾说起他的写作缘起,“我曾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于是我写下了这篇《活着》。”福贵面对生活的无情与残忍并没有无限苦楚或怨天尤人,而是以忍受的方式用生命的力量战胜了现实。除此之外,小说中福贵家人带给他的温情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福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为富贵名利,只为相伴家人,朴实真挚的深情让福贵的生活在痛苦凄凉之外蕴含着人性的温暖。《活着》,以波澜不惊的文字震撼着我的心灵。生活固然坎坷,何不握紧坚韧与乐观,找寻生活中的美好,如福贵那样活着,不屈地活着。

小说读后感15

  读完《百年孤独》觉得这是一部讲述孤独的书。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个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反复只用五个名字来命名,几乎几十名成员终年做着相似的事来打发时间,仿佛时间在那儿定格成了一个圈,重复,轮回。每天只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当积攒到二十五条时又重新放回坩埚中熔炼从头开始;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来慰藉自己。

  时间的孤独,使爱情,成为这个家族难以想象的奢饰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或许有过不懈的追求,但最终都会被命运的铁腕所扼杀,埋葬在苦闷的土壤中。

  如书中的一位女性人物--阿玛兰妲。阿玛兰妲几次站在幸福的门外,只消轻移莲步便有唾手可得的安稳日子,然而她没有,这并不是她自己选择的拒绝,而是对自己的巨大的不信任感,以及对幸福的不安全感,早年那个会弹自动钢琴的小伙子更是因此就此了断性命。她在对幸福的追求和胆怯的两极中,选择了孤独。

  当布恩迪亚家族中的一人破译了羊皮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当最后那场飓风袭向马孔多,经历了整整一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也随着马孔多孤独的消失在飓风中。

  说到孤独,不仅存在于书中。其实,它无处不在。不管你是开朗的还是忧郁的,你都无法逃避。像《百年孤独》中用各种或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来逃避,却被孤独笼罩;或像《肖申克的救赎》中的那个老头坐了一辈子牢,出狱后却因孤独选择自杀。孤独就像隐藏在体内缺少抗体的细胞,它是身体的而一部分,无法抗拒,也无法逃避,甚至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段还会扩散蔓延。即使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灯红酒绿、喧闹繁华的`现代都市,我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孤独是万种思绪,是愁心的,痛苦的,是颓废的,是磨人的。但经历过,承受过巨大的痛苦与孤独的人,是最有能量的人。司马迁遭宫刑,但他能忍受孤独和痛苦,最终成就《史记》;沃尔特·迪斯尼为了创作一个卡通角色,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房间中,生活贫困且无人问津,只有老鼠和无边的孤独与他为伴,但最终他忍受了孤独创作出了大名鼎鼎的卡通人物--米老鼠。

  智者说:“要成功就要耐的住孤独”。当你沉浸在孤独,勇敢的面对它活得孤独却不孤独地活着的时候,孤独的烙印就是你荣耀的印章,你就是它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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